'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南寧 法律 交通 刑法 北海市 廣西交通臺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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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23時15分許,在南寧市會展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號牌為浙C555ES的小汽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

查看此前報道:深夜,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傷者頭部受創...

接到報警後,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處置。在事發現場,民警僅看到停留的浙C555ES號牌小汽車,該車駕駛人不見蹤影,受傷的行人張某(男,47歲)被送往醫院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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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23時15分許,在南寧市會展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號牌為浙C555ES的小汽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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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警後,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處置。在事發現場,民警僅看到停留的浙C555ES號牌小汽車,該車駕駛人不見蹤影,受傷的行人張某(男,47歲)被送往醫院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民警調查發現,男子胡某(41歲,浙江省樂清市人)有重大肇事嫌疑,遂與其取得聯繫並曉以利害。經傳喚,9月9日21時許,胡某從外地返回南寧市,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處理,對交通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據胡某交代,當晚其與朋友吃飯後駕車回家,行至事發地時與行人發生碰撞,因為內心懼怕而逃離現場,並於次日上午離開南寧前往北海市,直至接到交警傳喚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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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23時15分許,在南寧市會展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號牌為浙C555ES的小汽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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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警後,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處置。在事發現場,民警僅看到停留的浙C555ES號牌小汽車,該車駕駛人不見蹤影,受傷的行人張某(男,47歲)被送往醫院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民警調查發現,男子胡某(41歲,浙江省樂清市人)有重大肇事嫌疑,遂與其取得聯繫並曉以利害。經傳喚,9月9日21時許,胡某從外地返回南寧市,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處理,對交通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據胡某交代,當晚其與朋友吃飯後駕車回家,行至事發地時與行人發生碰撞,因為內心懼怕而逃離現場,並於次日上午離開南寧前往北海市,直至接到交警傳喚歸案。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9月10日,南寧交警部門依法對胡某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處15日行政拘留。目前,該起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捍衛法律權威、

伸張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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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23時15分許,在南寧市會展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號牌為浙C555ES的小汽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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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警後,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處置。在事發現場,民警僅看到停留的浙C555ES號牌小汽車,該車駕駛人不見蹤影,受傷的行人張某(男,47歲)被送往醫院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民警調查發現,男子胡某(41歲,浙江省樂清市人)有重大肇事嫌疑,遂與其取得聯繫並曉以利害。經傳喚,9月9日21時許,胡某從外地返回南寧市,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處理,對交通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據胡某交代,當晚其與朋友吃飯後駕車回家,行至事發地時與行人發生碰撞,因為內心懼怕而逃離現場,並於次日上午離開南寧前往北海市,直至接到交警傳喚歸案。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9月10日,南寧交警部門依法對胡某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處15日行政拘留。目前,該起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捍衛法律權威、

伸張社會正義。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普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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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23時15分許,在南寧市會展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號牌為浙C555ES的小汽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

查看此前報道:深夜,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傷者頭部受創...

接到報警後,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處置。在事發現場,民警僅看到停留的浙C555ES號牌小汽車,該車駕駛人不見蹤影,受傷的行人張某(男,47歲)被送往醫院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民警調查發現,男子胡某(41歲,浙江省樂清市人)有重大肇事嫌疑,遂與其取得聯繫並曉以利害。經傳喚,9月9日21時許,胡某從外地返回南寧市,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處理,對交通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據胡某交代,當晚其與朋友吃飯後駕車回家,行至事發地時與行人發生碰撞,因為內心懼怕而逃離現場,並於次日上午離開南寧前往北海市,直至接到交警傳喚歸案。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9月10日,南寧交警部門依法對胡某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處15日行政拘留。目前,該起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捍衛法律權威、

伸張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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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時間

後續!浙C555ES在南寧街頭撞人逃逸,肇事司機已歸案

一、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46號)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二、“交通肇事逃逸”會帶來什麼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因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此外,因為逃逸會承擔到更多的事故責任,也意味著要承擔更多的民事賠償責任。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會因為當事人逃逸而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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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23時15分許,在南寧市會展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號牌為浙C555ES的小汽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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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報警後,南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勘查處置。在事發現場,民警僅看到停留的浙C555ES號牌小汽車,該車駕駛人不見蹤影,受傷的行人張某(男,47歲)被送往醫院救治,所幸並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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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調查發現,男子胡某(41歲,浙江省樂清市人)有重大肇事嫌疑,遂與其取得聯繫並曉以利害。經傳喚,9月9日21時許,胡某從外地返回南寧市,到交警部門接受調查處理,對交通肇事逃逸事實供認不諱。

據胡某交代,當晚其與朋友吃飯後駕車回家,行至事發地時與行人發生碰撞,因為內心懼怕而逃離現場,並於次日上午離開南寧前往北海市,直至接到交警傳喚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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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南寧交警部門依法對胡某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處15日行政拘留。目前,該起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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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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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張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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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46號)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二、“交通肇事逃逸”會帶來什麼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因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此外,因為逃逸會承擔到更多的事故責任,也意味著要承擔更多的民事賠償責任。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會因為當事人逃逸而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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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總之一句話:切勿心存僥倖逃逸,否則將受到法律嚴懲!

來源:南寧交警微發佈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

《交廣有話說》聯繫電話:0771-5881003

商務合作聯繫方式:0771-58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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