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南澗:1年前男子酒駕被交警查處 1年後又酒駕了,又被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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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大理南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一起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事駕駛人被處拘留8天,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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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大理南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一起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事駕駛人被處拘留8天,罰款2000元。

雲南南澗:1年前男子酒駕被交警查處 1年後又酒駕了,又被查了!


8月28日,南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寶華中隊民警按照“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保和全國統一行動工作要求,在轄區小水線K0+20M處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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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雲南大理南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一起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當事駕駛人被處拘留8天,罰款2000元。

雲南南澗:1年前男子酒駕被交警查處 1年後又酒駕了,又被查了!


8月28日,南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寶華中隊民警按照“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保和全國統一行動工作要求,在轄區小水線K0+20M處開展夜查整治行動。

雲南南澗:1年前男子酒駕被交警查處 1年後又酒駕了,又被查了!


22時30分許,一輛號牌為雲LJ0562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車沿小水線由南澗方向駛往景東方向,當車輛行駛到該路段時,執勤民警發現該車表現異常,立即現場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上前檢查證件時,忽然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鼻而來,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

經詢問得知,駕駛人楊某旺(男, 43歲,)在普洱市鎮沅縣做生意。當天,駕車從彌渡縣出發準備返回普洱鎮沅。途中,楊某旺在南澗縣吃飯,順便還喝了點酒。本想都已經到夜晚了,應該不會有啥事兒了,沒想到被交警查獲。

民警通過對楊某旺的機動車駕駛資格進行了查詢時發現,當事人楊某旺曾在2018年7月14日,在鎮沅縣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就被普洱市鎮沅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罰過,這是其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

目前當事人楊某旺因涉嫌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南澗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8天並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同時,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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