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起蚌埠市依法整治電動三(四)輪車

摩托車 經濟 交通 蚌埠 安徽 刑法 安徽網 2019-04-19

據蚌埠新聞網報道,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不用掛牌、不必考證、無視紅燈、想停就停、想拐就拐、任意變道,調頭、逆行更是隨心所欲。一直以來,電動三(四)輪車的上路影響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昨日,記者從市交警部門瞭解到,4月20日起,對電動三(四)輪車以及三輪摩托車依法進行整治。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規範市區通行秩序,優化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等國家六部委《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三部委《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以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省政府六部門《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4月20日起,交警部門對電動三(四)輪車,三輪摩托車依法進行整治。”交警部門負責人介紹。

整治活動的重點目標和例外情況

記者瞭解到,此次專項整治的區域為市區中環線以內。整治重點為: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非法從事營運的電動三(四)輪車;違法佔道經營、店外經營的電動三(四)輪車;在整治區域內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電動三(四)輪車和三輪摩托車。

據介紹,4月20日0時至5月20日24時為宣傳階段,整治區域內電動三(四)輪車和三輪摩托車車主自覺停止上道路行駛,並自行處置好車輛。5月21日0時起為查處階段,對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電動三(四)輪車和三輪摩托車依法進行查處。

此次整治行動將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查處非法從事營運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查處違法佔道經營、店外經營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對整治區域內電動三(四)輪車和三輪摩托車24小時禁行(貨運電動三輪車、貨運三輪摩托車22:00-次日6:00可以通行)。環衛作業、快遞物流等涉及民生的電動三(四)輪車,按照有關規定依法管理。

對違反規定者的處罰措施

對於違法上路的電動三(四)輪車以及三輪摩托車如何處罰?交警部門表示,對非法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企業,由經濟和信息化部門依法查處。對非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對非法從事營運的電動三(四)輪車,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查處。對違法佔道經營、店外經營的電動三(四)輪車,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違反限行規定通行的電動三(四)輪車和三輪摩托車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整治過程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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