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注意了!再駕駛超期未檢未報廢摩托車,要被查了!

摩托車 交通 法律 社會 台州商報 台州商報 2017-09-09

台州:注意了!再駕駛超期未檢未報廢摩托車,要被查了!

商報記者 李平 通訊員 楊斌

今日,記者從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瞭解到,為切實消除交通安全隱患,交警部門將在全市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清理逾期未檢和未報廢摩托車專項行動。

據統計,截至8月底,台州已達到報廢標準並且未辦理手續的摩托車有34餘萬輛,未按規定參加年檢的摩托車有8餘萬輛,其中部分已經閒置或滅失,但也有一些仍在上路行駛,這不僅給交通安全帶來重大隱患,對駕駛人個人來講,法律後果很嚴重。

目前,我市正在開展“珍愛生命,跟交通事故說不”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全民大行動,以全面壓降道路交通事故數和死亡人數,力爭2017年下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30%以上,2018年再同比下降30%,實現交通事故指標“斷崖式”下降。

因此,清理逾期未檢和未報廢摩托車,改變摩托車檢驗率、註銷率,也是我市切實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築牢交通事故預防“第一道防線”的重要措施。

行動中,交警部門將通過進村入戶進行上門宣傳告知,督促未檢驗、未報廢的摩托車主辦理相關手續;並適時組織警力強化路面管控,開展查處摩托車違法專項整治活動,對逾期檢驗上路、無牌無證、無保險,非法改裝、違規安裝晴雨傘的摩托車、騎乘摩托車不帶頭盔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打擊。

對駕駛逾期未檢驗的摩托車上路行駛的,一經查處,將扣留機動車,當事人需補辦相應手續,並予以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若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並對駕駛人處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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