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電動車不是你想騎就騎了!!這樣上路,可能遭重罰!

摩托車 騎行 技術 鄭州 農林衛視 2019-03-25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出臺,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實施。

2019年4月15日以後

所有的違規電動自行車都不得上路,

而且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

車主必須去駕校考駕照,上牌照。

如果沒有做到以上的幾點,

騎著電動自行車上路被抓到會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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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標是去年5月份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工信部等四部門批准發佈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新修訂的《規範》廢除了長達19年的舊規,調整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要求,意在保證大眾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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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新國標規定

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禁超55kg,最高時速不超過25km/h。

如果是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按照電摩處理,上牌照及駕照流程跟機動車類似;如果不超標,則按照非機動車處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記註冊需根據各地管理辦法執行。

新國標是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

電動自行車類別重新劃分

國內的電動兩輪車標準將形成由: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構成的技術體系。

要知道,摩托車是機動車屬性,而電動自行車卻是非機動車屬性,而新國標就是要將電動自行車拉回到非機動車屬性的軌道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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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兩輪車產業將全面實施3C認證標準,並擁有更加規範的生產標準,更加嚴苛的檢測標準,更加安全的產品標準。

原先年銷量超過2000萬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市場,將根據消費者的選擇而劃分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摩托車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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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怎麼辦?

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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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電動自行車免費上牌到2019年3月31日結束,目前鄭州電動自行車累計上牌210餘萬輛,其中綠牌車輛63萬輛,黃牌車輛近150萬輛。2019年4月1日起,對於新購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編號GB 17761-2018)標準的,登記安裝車牌產生的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承擔;不符合標準的,將不予登記安裝車牌。屆時,沒上牌的非國標電動自行車,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手續,將會被相關部門查處,直接影響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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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現在買電動車,還需認準“新國標”——兩個車輪、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車型在質量上(含電池)小於55kg,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電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W,最高車速不超過25km/h的電動自行車即是符合“新規”的。



來源:新農村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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