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天眼查信息顯示,"ZAO"所屬公司為長沙深度融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陌陌聯合創始人兼遊戲業務部總裁雷小亮,由海南貓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後者由雷小亮和陌陌董事、總裁及COO王力各持股50%

對此,

有關法律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ZAO”App存在侵犯用戶合法權益行為。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天眼查信息顯示,"ZAO"所屬公司為長沙深度融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陌陌聯合創始人兼遊戲業務部總裁雷小亮,由海南貓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後者由雷小亮和陌陌董事、總裁及COO王力各持股50%

對此,

有關法律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ZAO”App存在侵犯用戶合法權益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違背用戶意願,違反相關法規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政表示,“ZAO”應用端存在一些違背用戶意願,甚至違反相關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的行為。從其隱私政策、用戶協議可得知,“ZAO”有以下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天眼查信息顯示,"ZAO"所屬公司為長沙深度融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陌陌聯合創始人兼遊戲業務部總裁雷小亮,由海南貓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後者由雷小亮和陌陌董事、總裁及COO王力各持股50%

對此,

有關法律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ZAO”App存在侵犯用戶合法權益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違背用戶意願,違反相關法規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政表示,“ZAO”應用端存在一些違背用戶意願,甚至違反相關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的行為。從其隱私政策、用戶協議可得知,“ZAO”有以下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一是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

二是無法通過自行操作註銷自己的ID;

三是用戶協議存在霸王條款,用戶協議違反國家標準《個人信息安全規範》。

“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只能根據平臺要求上傳新的臉部照片用於替代,從而達到刪除舊照片的效果。”汪政表示,該行為違反了《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四條規定的主體參與原則,即“向個人信息主體提供能夠訪問、更正、刪除其個人信息,以及撤回同意、註銷賬戶等方法”。

關於“ZAO”用戶協議中的霸王條款問題,汪政表示,“ZAO”平臺與其關聯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機構,“ZAO”平臺擁有的用戶數據不代表其關聯公司可以依法共享,依據《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個人信息原則上不得共享、轉讓。因此,“ZAO”平臺在用戶協議中註明的“用戶上傳的個人敏感信息,除‘ZAO’平臺享有使用的權利外,其關聯公司也享有同樣的權利”等內容,也值得商榷。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天眼查信息顯示,"ZAO"所屬公司為長沙深度融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陌陌聯合創始人兼遊戲業務部總裁雷小亮,由海南貓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後者由雷小亮和陌陌董事、總裁及COO王力各持股50%

對此,

有關法律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ZAO”App存在侵犯用戶合法權益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違背用戶意願,違反相關法規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政表示,“ZAO”應用端存在一些違背用戶意願,甚至違反相關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的行為。從其隱私政策、用戶協議可得知,“ZAO”有以下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一是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

二是無法通過自行操作註銷自己的ID;

三是用戶協議存在霸王條款,用戶協議違反國家標準《個人信息安全規範》。

“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只能根據平臺要求上傳新的臉部照片用於替代,從而達到刪除舊照片的效果。”汪政表示,該行為違反了《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四條規定的主體參與原則,即“向個人信息主體提供能夠訪問、更正、刪除其個人信息,以及撤回同意、註銷賬戶等方法”。

關於“ZAO”用戶協議中的霸王條款問題,汪政表示,“ZAO”平臺與其關聯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機構,“ZAO”平臺擁有的用戶數據不代表其關聯公司可以依法共享,依據《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個人信息原則上不得共享、轉讓。因此,“ZAO”平臺在用戶協議中註明的“用戶上傳的個人敏感信息,除‘ZAO’平臺享有使用的權利外,其關聯公司也享有同樣的權利”等內容,也值得商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

以外,“ZAO”還被質疑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平臺要求用戶對其上傳的內容進行授權,實際上是希望用戶對於獲取平臺服務支付一定對價。“ZAO”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於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責任的格式條款,應採取顯著、醒目的方式提醒用戶注意。但該授權淹沒在用戶協議中,絕大多數用戶根本注意不到。

趙佔領說,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影視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同時還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享有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用戶通過“ZAO”平臺對明星的頭像進行更換,顯然是對原影視作品的篡改,侵犯了製片人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著作權利。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天眼查信息顯示,"ZAO"所屬公司為長沙深度融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陌陌聯合創始人兼遊戲業務部總裁雷小亮,由海南貓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後者由雷小亮和陌陌董事、總裁及COO王力各持股50%

對此,

有關法律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ZAO”App存在侵犯用戶合法權益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違背用戶意願,違反相關法規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政表示,“ZAO”應用端存在一些違背用戶意願,甚至違反相關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的行為。從其隱私政策、用戶協議可得知,“ZAO”有以下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一是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

二是無法通過自行操作註銷自己的ID;

三是用戶協議存在霸王條款,用戶協議違反國家標準《個人信息安全規範》。

“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只能根據平臺要求上傳新的臉部照片用於替代,從而達到刪除舊照片的效果。”汪政表示,該行為違反了《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四條規定的主體參與原則,即“向個人信息主體提供能夠訪問、更正、刪除其個人信息,以及撤回同意、註銷賬戶等方法”。

關於“ZAO”用戶協議中的霸王條款問題,汪政表示,“ZAO”平臺與其關聯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機構,“ZAO”平臺擁有的用戶數據不代表其關聯公司可以依法共享,依據《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個人信息原則上不得共享、轉讓。因此,“ZAO”平臺在用戶協議中註明的“用戶上傳的個人敏感信息,除‘ZAO’平臺享有使用的權利外,其關聯公司也享有同樣的權利”等內容,也值得商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

以外,“ZAO”還被質疑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平臺要求用戶對其上傳的內容進行授權,實際上是希望用戶對於獲取平臺服務支付一定對價。“ZAO”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於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責任的格式條款,應採取顯著、醒目的方式提醒用戶注意。但該授權淹沒在用戶協議中,絕大多數用戶根本注意不到。

趙佔領說,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影視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同時還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享有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用戶通過“ZAO”平臺對明星的頭像進行更換,顯然是對原影視作品的篡改,侵犯了製片人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著作權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天眼查信息顯示,"ZAO"所屬公司為長沙深度融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陌陌聯合創始人兼遊戲業務部總裁雷小亮,由海南貓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後者由雷小亮和陌陌董事、總裁及COO王力各持股50%

對此,

有關法律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ZAO”App存在侵犯用戶合法權益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違背用戶意願,違反相關法規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政表示,“ZAO”應用端存在一些違背用戶意願,甚至違反相關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的行為。從其隱私政策、用戶協議可得知,“ZAO”有以下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一是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

二是無法通過自行操作註銷自己的ID;

三是用戶協議存在霸王條款,用戶協議違反國家標準《個人信息安全規範》。

“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只能根據平臺要求上傳新的臉部照片用於替代,從而達到刪除舊照片的效果。”汪政表示,該行為違反了《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四條規定的主體參與原則,即“向個人信息主體提供能夠訪問、更正、刪除其個人信息,以及撤回同意、註銷賬戶等方法”。

關於“ZAO”用戶協議中的霸王條款問題,汪政表示,“ZAO”平臺與其關聯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機構,“ZAO”平臺擁有的用戶數據不代表其關聯公司可以依法共享,依據《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個人信息原則上不得共享、轉讓。因此,“ZAO”平臺在用戶協議中註明的“用戶上傳的個人敏感信息,除‘ZAO’平臺享有使用的權利外,其關聯公司也享有同樣的權利”等內容,也值得商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

以外,“ZAO”還被質疑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平臺要求用戶對其上傳的內容進行授權,實際上是希望用戶對於獲取平臺服務支付一定對價。“ZAO”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於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責任的格式條款,應採取顯著、醒目的方式提醒用戶注意。但該授權淹沒在用戶協議中,絕大多數用戶根本注意不到。

趙佔領說,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影視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同時還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享有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用戶通過“ZAO”平臺對明星的頭像進行更換,顯然是對原影視作品的篡改,侵犯了製片人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著作權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嚴重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律師麻策表示,我國網絡安全法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時,應當公開收集、使用規則,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而與“ZAO”類似的朋友圈一再出現的上傳照片生成匹配畫像的模式,很多都只是讓用戶直接上傳照片,卻沒有向這些用戶事先說明收集照片的業務合法性,甚至該類工具會直接調用用戶微信暱稱、姓名、頭像等內容,從而生成比對照片。

“事實上,這些海量照片會成為這些工具的圖片庫,以作進一步的數據畫像。”麻策說,這些不事先公開收集規則並獲用戶同意的營銷方式,其實是嚴重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的,也無法保護用戶日後對於該類照片信息的刪除、撤回等權利,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加以嚴厲查處。





"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8月30日起,“ZAO”App及用它製作的視頻在朋友圈呈霸屏之勢,並蔓延至整個互聯網。


#ZAO AI換臉#話題一度登上微博熱搜第7位,App在ios商店下載量攀升至娛樂類第2位。


但一夜爆紅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了廣泛爭議。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起初的用戶協議可以看到,“ZAO”需要使用者同意把肖像權,永久、不可撤銷、免費地給它使用,還能修改,包括它的關聯公司。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用戶協議很快引起眾多用戶的不滿。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ZAO”官方迴應稱:“作為一個初創產品,我們在大家核心關切的問題上確實考慮不周。這兩天,我們一直在反思和修正 。”並強調:

1、“ZAO”不會存儲個人面部生物識別特徵信息;

2、“ZAO”所呈現的“換臉”效果,我們根據您提交的頭像照片,按照您選定的素材場景,通過後期技術疊加所實現的虛構圖像,並沒有採集任何個人生物識別特徵。虛擬圖像能達到肉眼上近似,但並不是您的真實信息;

3、使用“ZAO”不會產生支付風險;

4、您刪除信息或註銷賬號,“ZAO”均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刪除相應信息。目前有用戶看到註銷後的緩存信息,會在後續更新版本時修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目前,雖然“ZAO”修改了其用戶協議內容,並在用戶協議的開頭部分增加了“特別提示”,但這仍不足以打消用戶的擔憂。

日前,針對“ZAO”App用戶隱私協議不規範、存在數據洩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對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問詢約談,要求其依法依規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規範協議條款,強化網絡數據和用戶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天眼查信息顯示,"ZAO"所屬公司為長沙深度融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陌陌聯合創始人兼遊戲業務部總裁雷小亮,由海南貓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後者由雷小亮和陌陌董事、總裁及COO王力各持股50%

對此,

有關法律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ZAO”App存在侵犯用戶合法權益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違背用戶意願,違反相關法規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主任汪政表示,“ZAO”應用端存在一些違背用戶意願,甚至違反相關法規及國家、行業標準的行為。從其隱私政策、用戶協議可得知,“ZAO”有以下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一是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

二是無法通過自行操作註銷自己的ID;

三是用戶協議存在霸王條款,用戶協議違反國家標準《個人信息安全規範》。

“用戶無法直接刪除自行體驗並上傳的圖片,只能根據平臺要求上傳新的臉部照片用於替代,從而達到刪除舊照片的效果。”汪政表示,該行為違反了《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四條規定的主體參與原則,即“向個人信息主體提供能夠訪問、更正、刪除其個人信息,以及撤回同意、註銷賬戶等方法”。

關於“ZAO”用戶協議中的霸王條款問題,汪政表示,“ZAO”平臺與其關聯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機構,“ZAO”平臺擁有的用戶數據不代表其關聯公司可以依法共享,依據《個人信息安全規範》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個人信息原則上不得共享、轉讓。因此,“ZAO”平臺在用戶協議中註明的“用戶上傳的個人敏感信息,除‘ZAO’平臺享有使用的權利外,其關聯公司也享有同樣的權利”等內容,也值得商榷。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

以外,“ZAO”還被質疑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平臺要求用戶對其上傳的內容進行授權,實際上是希望用戶對於獲取平臺服務支付一定對價。“ZAO”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對於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責任的格式條款,應採取顯著、醒目的方式提醒用戶注意。但該授權淹沒在用戶協議中,絕大多數用戶根本注意不到。

趙佔領說,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影視作品的著作權由製片者享有,同時還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享有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用戶通過“ZAO”平臺對明星的頭像進行更換,顯然是對原影視作品的篡改,侵犯了製片人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著作權利。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嚴重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律師麻策表示,我國網絡安全法規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時,應當公開收集、使用規則,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而與“ZAO”類似的朋友圈一再出現的上傳照片生成匹配畫像的模式,很多都只是讓用戶直接上傳照片,卻沒有向這些用戶事先說明收集照片的業務合法性,甚至該類工具會直接調用用戶微信暱稱、姓名、頭像等內容,從而生成比對照片。

“事實上,這些海量照片會成為這些工具的圖片庫,以作進一步的數據畫像。”麻策說,這些不事先公開收集規則並獲用戶同意的營銷方式,其實是嚴重違反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的,也無法保護用戶日後對於該類照片信息的刪除、撤回等權利,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加以嚴厲查處。





從“ZAO”到作!工信部約談陌陌


本期主編:王惜純

本期小編:王 嘉

內容來源:中國質量報、求真實驗室、新浪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