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實施城市生活垃圾分類

民生 社會 三秦都市報 2017-06-04

昨天,西安市下發《城市生活垃圾分類三年行動方案》,計劃到2019年底,西安市主城區(含開發區)按要求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社區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其中碑林區、新城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等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60%;作為西安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區域,高新區、滻灞生態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生活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70%,居民社區垃圾分類覆蓋率達到40%。

根據方案,西安將結合垃圾分類推進情況,對市、區、街道、社區從事垃圾分類工作的管理人員、物管人員和企事業單位分類管理人員進行分門別類的培訓,提高垃圾分類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訓指導的能力。

市區範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學校、企業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方式推進實施垃圾分類工作;車站、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酒店賓館等窗口單位要按照行業特點選用科學的方式開展垃圾分類工作;高新區、滻灞生態區通過驗收的示範小區數不少於轄區分類小區數的50%。鼓勵示範小區不斷創新管理,建立社區自我管理的工作機制,不斷探索提高垃圾分類質量的方式方法。

建立市級部門目標責任制,健全三級目標責任體系,將市級相關部門,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社區的垃圾分類工作目標責任,納入年度綜合考評體系,同時,開展垃圾分類年度優秀集體、先進個人和生活垃圾分類優秀家庭的表彰獎勵工作,實行以分類質量為主要評價標準的階梯式獎勵機制。

本報記者張豔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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