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案件錄:“校園殺手”馬加爵,完整深度解析

馬加爵 大學 雲南大學 李玫瑾 傢俱 刑偵案件錄 2018-12-06
刑偵案件錄:“校園殺手”馬加爵,完整深度解析

馬加爵事件

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漢族,身高171.5釐米,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0級學生,戶籍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賓州鎮馬二村一隊。被害四人楊開宏,雲南省紅河州人;龔博,陝西人;唐學李,雲南省怒江人;邵瑞傑,廣西梧州人,五人為室友,他們平時經常在一起活動。

馬加爵在小學成績較好,小學時期的老師對他的評價是思維開闊、敏捷。馬加爵進入賓州中學就讀初中時,由於語文科成績不理想而被分配到一般班級。由於家境原因,馬加爵在中學食宿方面都非常節儉。由於其成績優異,學校將其升到快班。馬加爵還獲得了一次全國物理競賽的二等獎。

1997年,馬加爵考進了廣西的重點高中賓陽中學。此時他性格更加封閉,並在高三學年的1999年11月離校出走到貴港市,並因形跡可疑被抓捕至派出所。回到學校後,他一下子惡補功課,成績突飛猛進。2000年9月他考進了雲南大學。有同學認為,他曾嘗試融入大學生活,卻因為自己的行為舉止遭到嘲笑而開始變得暴躁。

據介紹,馬加爵平時愛踢足球和打籃球。四個死者中,除龔博住在另一幢樓外,馬加爵和唐學禮、楊開紅同住第6宿舍樓317房間,邵瑞傑則住在隔壁的316室。五個人同級,常在一起打球。據同學說,馬加爵生性比較粗暴。平時打球,只要有人踢不好或無意間踢到他身上,他便會動怒,有時甚至翻臉罵人。馬加爵有幾個廣西老鄉以前常來找他玩,後來漸漸不來了。還有同學回憶,馬加爵以前經過316室,只要聽到裡面的音樂聲大一點就會破口大罵。有一次同宿舍的一位同學動了馬的東西,馬發現後便一直記恨在心,從此不再理睬該同學。同學都說他性格孤僻,不太好處。

據馬加爵供認,殺人事件的起因是因為打牌爭執。2004年寒假馬加爵因為打工沒有回家,留在學校住宿。邵瑞傑和唐學李提早回到了學校。唐學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為那幾天還是假期,校內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較高而入住邵瑞傑和馬加爵的317室。案發前幾天,馬加爵和邵瑞傑等幾個同學打牌時,因邵瑞傑懷疑馬加爵出牌作弊兩人發生爭執。曾被馬認為與其關係較好的邵瑞傑說“沒想到連打牌你都玩假,你為人太差了,難怪龔博過生日都不請你……”,馬認為他的這番話傷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轉而動了殺機。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鏘鏘三人行節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馬加爵真正的殺人動機之一是因為寒假期間涉及性的行為被室友發現,當年之所以不公佈真相是怕給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

馬加爵利用電腦在互聯網上查閱資料,確定用殺人後流血相對較少的鐵錘作為他的作案工具,同時查閱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資料及登錄過公安部的網站。他在自己電腦上查閱的這些資料後來成為警方的查案線索。馬加爵到一箇舊貨市場買了一把石工錘,據其自稱為了使用方便,他請店主把錘子的木柄鋸短。馬加爵把錘子藏在宿舍樓內廁所的隱蔽處,但後來卻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間商店再買了一把錘,並同樣讓店主鋸斷。他還買了日後用於捆紮屍體的黑色塑料袋、膠帶紙,又製作了假身份證以備逃跑時使用。

唐學李的存在成為馬加爵殺人的障礙,因此馬決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馬加爵趁唐學李不備用石工錘砸向其頭部,殺死唐學李後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頭部,藏進衣櫃鎖好。14日晚,邵瑞傑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學已經回來他只好回到317室。馬加爵趁其洗腳時用石工錘把他砸死。15日中午,楊開紅到317室找馬加爵打牌,馬趁機用同一辦法將他殺死。當晚馬加爵到龔博的宿舍,跟龔博說317室打牌三缺一,將其引到317室後殺死。四人的屍體均被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頭部後放入衣櫃鎖住。據馬加爵本人事後指稱,當時曾有一廣西老鄉過來找馬加爵打牌,馬加爵曾打算將其殺死,因其曾為馬加爵到飯堂拿飯,加上馬加爵覺得他平時對其不錯而沒有動手。

15日當天,馬加爵到雲南省工商銀行匯通支行學府路儲蓄所分兩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幣現金。殺死4人後,馬加爵在2月17日帶著現金和自己之前製作的假身份證乘坐火車離開。在火車站他的假身份證被警察查到,但由於其案情還未被發現,他得以逃脫並乘坐到廣州的火車離開。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時18分,結束寒假剛返校不久的雲南大學北院鼎鑫學生公寓6幢317室兩名學生感覺宿舍有異味,遂一起打掃衛生,發現本室一衣櫃內有液體流出並帶有臭味後,隨即向學校宿舍報告,保安撬開後發現四名學生屍體都被藏在宿舍內的四個衣櫃裡,校方隨即向昆明市公安局報警。

馬加爵身上帶著一部復讀機和三盒磁帶,在路上他曾聽外語資料並用復讀機的錄音功能記下自己的作案動機。馬加爵在2月18日下半夜到達三亞,並混入拾荒者的人群中。因為看到自己的通緝令,他不敢去飯店購買食物,只在街頭撿別人吃剩的飯盒。他白天和拾荒者活動,晚上多在銀行、招待所、商店門前睡覺。

警方經過偵查後,認定317室即為作案現場;被害人均系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死亡時間約一週左右;作案時間初步認定在2月13日至15日,作案工具即現場遺留的石工錘。同時,警方將嫌疑對象為雲南大學本校學生、當時居住於該寢室的馬加爵。2004年2月23日晚11時,雲南省公安廳向全省公安機關發出A級通緝令;公安部於24日向全國發出A級通緝令。

2004年3月2日,公安部召開了全國公安機關查緝雲大“2·23”專案作案嫌疑人電視電話會議,全警動員。中央電視臺在新聞頻道公開發布通緝令、新華社也向全國各新聞媒體發通稿,發佈通緝馬加爵的公開通緝令,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作出決定,對提供準確線索的公民給予人民幣20萬元獎勵。2004年3月10日,公安部召開緊急電視電話會議,再一次進行組織和部署,要求全國公安機關積極行動起來,全力追捕“殺人狂魔”。

2004年3月15日下午7時20分許,海南省三亞當地人摩的司機陳賢壯向三亞市河西派出所派出所舉報:在三亞的河西路一河堤附近,發現一相貌極似馬加爵的男子。警方接報後,迅速趕往發現地抓獲該人,經初步審訊,此人交待了在雲南大學殺害四名學生的犯罪事實,經鑑定,確認是馬加爵本人。公安部刑偵局代表於3月16日下午向三亞市現場向舉報有功人員、摩的司機陳賢壯頒發獎金20萬元;此外,三亞市政府也將給予陳賢壯獎勵,共計25萬元。

2004年3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馬加爵被押解回到昆明。

對雲南大學“2·23血案”中國全國共計動員約170萬警力,重點對汽車站、客運碼頭、火車站、機場、賓館(旅店)、出租房、網吧、電子遊戲廳等公共場所搜查;通緝令廣泛張貼於城市、鄉村的大街小巷、樓宇庭院,動員公共汽車、出租車、人力車駕駛員通力協查。此案全國警察部門共計獲取1500多起群眾提供的有用線索。

馬加爵事件分析

理論一:犯罪模仿論

犯罪是可以模仿的,馬加爵利用電腦在互聯網上查閱資料,確定用殺人後流血相對較少的鐵錘作為他的作案工具,同時查閱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資料及登錄過公安部的網站。他通過網絡媒體查閱資料,確定作案方式,併為自己設計了逃跑方式。通過觀摩一些影片以及相關的新聞報道,馬加爵也是模仿了相關的案件。

理論二:社會環境決定論

馬加爵案件,主要背景我們不難發現,他出身廣西的貧困山村,家境困難,因此說內心有相當的自卑狀況。失範理論學者迪爾凱姆通過論證,得出:社會的快速變遷包括工業化和隨之而來的城市化會導致社會失範而導致越軌或犯罪。馬出身貧苦農村,進入大學後,與同學格格不入,受同學嘲諷,他竭力去討好同學,結果事與願違,同學們並沒有他想象中的那麼容易相處,受人嘲諷後,他選擇了殺害同學。因此我認為環境有很大方面的原因。

理論三:挫折-攻擊理論

1997年,馬加爵考進了廣西的重點高中賓陽中學。此時他性格更加封閉,曾離校出走至貴港,被遣送回家後,進入大學後,他曾嘗試融入大學生活,卻因為自己的行為舉止遭到嘲笑而開始變得暴躁。同學關係處的不融洽,頻頻受挫,馬的心理開始走向極端。馬認為與其關係較好的邵瑞傑說“沒想到連打牌你都玩假,你為人太差了,難怪龔博過生日都不請你……”,馬認為他的這番話傷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轉而動了殺機。挫折容易引起攻擊慾望和攻擊行為,從而會導致大量犯罪,特別是暴力性犯罪行為的產生。經歷了這些挫折後,馬加爵把激怒情緒和攻擊行為指向社會甚至自己,造成犯罪。

理論四:人格成熟論

犯罪是由於不成熟的人格引起的;具有不成熟人格的人,容易進行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行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弊端是造成馬加爵情緒惡化,乃至絕望的原因。這些情緒沒有因為時間的推移而減緩,反而愈演愈烈,馬加爵的不成熟人格導致他不能正確對待自己和社會的關係,而進行傷害社會和他人。

理論五:犯罪原因二元論

馬加爵事件是有其社會因素的,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顯露出弊端。他在97年的時候離校出走,學校,家庭和社會並沒有對其出走的原因重視,放其不管,導致加重他的自卑心理。在和同學打牌活動中,他的同學認為他出身貧困,耍詐,激發了他積蓄已久的憤怒,而這些異常情況,作為學校教育一方,並沒有及時發現並化解矛盾。從個人原因出發,馬加爵不能與同學解釋,同學的不理和冤枉,讓他的自尊心掃地,他便把憤怒和不滿轉向於社會和他人,製造了殺害室友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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