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瀘州民國時期的“人市”嗎?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江陽沽酒客按:本文根據瀘縣文史,瀘州及江陽區地方相關民國史料編寫。
知道瀘州民國時期的“人市”嗎?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民國時期的瀘州,從民國二年起改稱為瀘縣,城區為瀘縣縣治所在。(其實主要在今天江陽區,為了方便下面仍然寫作瀘縣,不寫瀘州。)

很多人跟我說,民國如何如何好,怎麼怎麼開明,我就覺得可笑。雖然說的人和笑的我都沒有生活在那個年代,但是歷史是不用胡編亂造,或者憑空臆想的。

江陽沽酒客一直喜歡收集和研究瀘州本土文化歷史,關於民國很多舊聞收集了不少,不管是當時的記錄還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很多經歷過清末和民國時期,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還健在老人們,大量的口述和回憶文章,都很客觀公正的進行了描述。所謂偏聽則暗,兼聽則明。我也是綜合了多種資料以後,才打算撰寫此文。

知道瀘州民國時期的“人市”嗎?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過去的瀘縣城,是川南物資集散中心。它地處長江與沱江交匯處,境內土地肥沃,物產豐富,大小河流域沿岸各地所產的貨物,多通過船舶到此交易。出口物資在集中後運到上海,廣銷世界各國,所以商業市場十分繁榮。在市場交易中,由於商品眾多,形成各類商品的集中交易專業市場。

如米市設在關聖殿及扁擔會館;肉市場設在小什字(即是今日路口北面大北街,南通武城路,西接珠子街,東臨向陽街。)及南極子;荒市(舊貨業)設在大北街;水市設在前興隆街口;豬市設在西門外下觀音(又叫豬市壩),這些專業性商業市場,方便了人們的購銷,一般也講究“公平交易”。

但舊時瀘縣城(今江陽區城區)區有一種奇怪的市場叫“人市”,這種“人市”不僅代表著舊中國的封建剝削特種形式,而且也是古代奴隸社會販賣奴隸的殘餘和流毒。

知道瀘州民國時期的“人市”嗎?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當年的瀘縣城裡的“人市”有兩處,一處在水井溝的育嬰堂門前,另一處在原南門城垣傷心街(今日改名三星街)的白招牌。

最熱鬧的水井溝的“人市”,只有趕集日期——舊曆每旬中的二、五、八日。每逢趕集日,城鄉各地來此趕“人市”,以人做交易,人來人往擁擠不堪,熱鬧異常。

兩處“人市”的街區,開設商店、茶館、飯館、旅店,便於買、賣、中介人和人販子的食宿。瀘縣城內“人市”,具有各種情況:

第一、瀘縣“人市”以人做商品進行交易,但各種交易又有不同性質。

1、屬於慈善救濟性質的

育嬰堂是由瀘縣土紳及慈善人士集資、捐資興辦的,以慈善救濟為目的,收容城市貧民及農村貧苦農家為生活所迫拋棄的嬰兒。有的窮人將孩子引入人市棄掉;有的將稍大孩子在人市賣掉;有的將要兒在天明前放到育嬰堂門口,育嬰堂開門見到即將嬰兒收留撫養;有的窮人將嬰兒送到育嬰堂要求收養,育嬰堂亦立即收留。育嬰堂內設有管理人員,並在“人市”僱有年輕有奶水的婦女作保姆。也有別處撿到的棄嬰送到育嬰堂收養的。育嬰對那些在“人市”故意欺詐拐騙、喪天害理的人,起到一定勸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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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屬勞動力缺乏僱請幫工性質的。在瀘縣城裡,有的手工作坊或普通人家,因勞動力缺乏,來人市物色、僱請幫工。也有些個體手工業戶,因自家勞動力少,來人市僱請有勞動力的待業人員,如寶慶街的竹木手工業個體戶,常來人市僱請人作零工。

還有修建需要泥、木、石工或打雜工,亦可到“人市”上來僱請。還有如轎行需要轎伕,有錢人家需要廚工、保姆、轎伕,亦可到“人市”來請。這種僱請性質,是有償勞動,按工種付工資,是平等和兩相情願的。

3、屬於奴僕性質的。在舊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裡,有許多軍閥、官僚、豪紳地主、資本家之流,講究豪華,排場闊氣,家務勞動非常繁瑣。而那些老爺、太太、小姐、少爺之流自己不勞動,來人市僱人當奴僕用,工種有燒菜、做飯、洗衣、帶小孩、打掃衛生、水夫、轎伕等。這樣家庭多是把傭人當奴僕,動輒呵斥、辱罵、甚至打人,傭人不敢還話半句,忍氣吞聲。

4、有專門僱請奶媽的。奶媽有多種:一是死了乳兒的母親,趁奶未斷,為生活所追來人市當奶媽的;二是自己的孩子還在,因家境窮困,丟下孩子以奶來換點錢貼家用的;三是自己的孩子是女嬰,丈夫和公婆重男輕女,要年青母親丟下女兒出來幫人找錢的。四是帶著孩子去當奶媽(叫有帶頭)。奶水喂主人的孩子,自己孩子喂羹羹,主人如發現奶媽以奶喂自己的孩子,不僅要解僱,還要扣錢。

至於請奶媽的人家除都是有錢人家外,或是因太太身體不好,無奶可喂,只能請人代喂;或是太太好逸惡勞,不僅請奶媽幫自己帶孩子,還可對奶媽呼奴使婢,這樣的奶媽不僅餵奶,還要做家務,低三下四過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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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買賣人口的。豪坤富賈、惡霸官僚要買婢、妾要授意下人,通過市上的三姑六婆暗中活動,就可買到小妾。

小妾中,有的窮家少女,生活無著,被迫來人市找出路,通過三姑六婆,賣到有錢人家作妾;有的農家少女被拐騙後,弄來人市,被賣到有錢人家作妾,斷送了自己的命運。

更慘的是婢女,買婢人家對買來的婢女叫“丫頭”,沒有人身自由,完全成了奴隸,不當人看。買妾是舊社會多妻制的流毒,所謂富貴人家三妻四妾;買婢是古代奴隸制的餘毒。舊社會窮人賣兒賣女,妻離子散,是很傷心的事。

瀘縣城裡南城的“人市”先叫南城城垣街,因傷心事太多,人們叫這條街為傷心街(後以不吉利才改為三星街);傷心街上段城牆邊有棧房(旅店),專門收住拐賣人的販子,老闆怕吃官司,門前掛一無字牌燈,不敢取店名,人們稱它為白招牌,後來成為這段城垣街的街名。可見做拐賣人口勾當是見不得天的,是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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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從人市內容看,可概分為二:

1、是僱請關係的。有些缺勞動力的人家,在人市上僱請幫工、傭人、奶媽之類,一般是雙方情願的有償勞動,基本是平等的。

2、是買賣關係的。被賣的多為婦女,作妾作婢,也有被賣到妓院。

第三、人市上人物分析

1、待僱者和賣身者。在舊社會剝削制度下兩極分化,貧富懸殊。破產農民離鄉背井,賣兒賣女,甚至有賣自身者,流入城市求得幫工以免飢寒,亦是常事。至於待僱,則形態種種:

①年青力壯,易受人僱者,到人市求職不賣身。

②初來乍到的,坐立不安,神色驚慌。

③老弱者既不好意思,又沒信心被人請,常是一言不發,坐在街沿靜等。

④父母賣女者,常抱頭哭泣,依依難捨,慘不忍睹。

⑤因天災人禍,家破人亡,流來城市,急求一棲身之所,在人市上東張西望,急於求成,狀極焦慮不安。

⑥農村破產之家婦女,為了掙錢養家或幫工,或當保姆,急求有人僱請,神色緊張。個別已無家者,或賣身為妾、為婢,只求養活自己,她們賣身也願意。

⑦因躲壯丁而來城市找工作的農民青壯年男子,只要有人請,急於應僱,價錢多少不計。

⑧少數黑社會人物,在本地不能立足,換名改姓,來人市求工作,其神色恐懼,言談東扯西拉,有隱匿形態狀。

2、僱主和買人者。來“人市”的僱主,有富豪人家僱傭人,工商者僱幫工。前者對傭人多刻薄,後者對幫工較寬和。妓院僱傭人,多用高工資來引誘年青女子,以達到它用廉價買妓女的陰險目的。

3、介紹人與人販子:

①名符其實的介紹人是好人,為待僱的介紹工作併兼擔保人。只介紹幫工,不作人員買賣,也是正當的介紹與被介紹關係。如介紹人不大肆索酬,任受僱者或僱主給報酬多少就算多少,是較好的介紹人。

②人販子唯利是圖,專做人的買賣,是不正當的。

③還有外縣來的人販子,用介紹工作或介紹婆家拐騙婦女,高價出賣是違法的。

④坐收漁利的黑道強人稱把頭,有時他能操縱市場,賣方要他支持オ能賣,買方要通過他才能買,這種人十分可惡。

知道瀘州民國時期的“人市”嗎?這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第四、人市交易的程序:

1、僱主選人的條件:首先選那年輕力壯,身體健康,無病無殘,才與接洽;請奶媽的,首先要選奶水多,奶質好,年青體質好,性情溫和,面目善良,對孩子有愛心的;一般對受僱人都要選性情溫和,品貌端莊,不流裡流氣的人。

2、清問身世。盤間家中是何職業,有些什麼人,原來做啥工作,家中在做啥子等來龍去脈。在城裡有什麼落腳地沒有?預防社會關係不清。

3、商議工資。通過喊價還價,雙方說妥工資,達成僱與受僱,オ辦手續。民國初年,家庭工一般每月1-2吊錢,奶媽56吊錢,以後貨幣變化,工資亦以銀元計算。抗戰後國民黨的“法幣”貶值,工資多成大米多少升斗或斤。致於買賣人口,價格多少無定數了。

4、寫紙約。一般僱傭人、奶媽都不立約。買賣婢妾及人口要立字據,立約人雙方畫押各執一紙為據。在人市街上有專門代人寫字約的代筆人,每寫一約,代筆人收一定手續費。

5、找保人。買方要找鋪保或人保,保人須在字約上蓋印或畫,對賣身人如有意外,由保人對買方負責。如有偷盜,由擔保人負責賠償。字約及擔保人有了,成交才算完成。

這些舊時代雖已成歷史,但卻是瀘縣在舊社會真實存在過的怪事,寫出來讓大家看看,老一輩的人應該體會更加深刻,而對於我們這些年輕一代來說,也算是瞭解一種真實的歷史,希望這種不人道的事情永遠不要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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