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被通報5人開除黨籍,洛陽這些黨員因酒駕醉駕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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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韶萌

孟津縣紀委官方微信“清風孟津”發佈消息,通報了六起黨員酒駕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教育,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幹部法紀觀念和守法意識,堅決遏制酒駕醉駕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現將孟津縣查處的六起黨員酒駕醉駕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麻屯鎮後樓村陳四輩醉駕問題

2018年3月25日20時許,麻屯鎮後樓村陳四輩酒後駕駛越野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酒精含量為90.4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2018年9月7日,被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2018年11月11日,縣紀委給予陳四輩開除黨籍處分。

常袋鎮英古村村民楊鐵良醉駕問題

2017年7月27日20時許,常袋鎮英古村村民楊鐵良,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併發生交通事故,經鑑定酒精含量為215.6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2017年11月21日,被孟津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2018年9月21日,縣紀委給予楊鐵良開除黨籍處分。

平樂鎮新莊村村民王海川醉駕問題

2017年3月20日20時許,平樂鎮新莊村村民王海川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酒精含量為127.9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2018年6月13日,被孟津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2018年6月13日,縣紀委給予王海川開除黨籍處分。

小浪底鎮上梭欏溝村村民朱小三醉駕問題

2019年2月1日21時46分許,小浪底鎮上梭欏溝村村民朱小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酒精含量為86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2019年5月13日,被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019年7月11日,縣紀委給予朱小三開除黨籍處分。

麻屯鎮韓莊村韓鵬寅醉駕問題

2017年9月20日晚,韓鵬寅飲酒後回家。次日上午8時許,韓鵬寅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鑑定酒精含量為86.6mg/100ml,系醉酒駕駛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2018年10月12日,被河南省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2018年10月12日,縣紀委給予韓鵬寅開除黨籍處分。

小浪底風景區管理處工作人員韓世江酒駕問題

2018年4月6日,韓世江酒後駕駛越野車,在小浪底專用線與樑村交叉處發生交通事故,經執勤民警檢驗酒精含量為76.7mg/100ml,系酒後駕駛行為。2018年4月18日,孟津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對其進行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處罰金1500元。2018年8月15日,縣旅遊發展促進局給予韓世江政紀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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