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聚眾鬥毆 廣西陸川一惡勢力犯罪團伙14人獲刑

陸川縣 廣西 性侵犯 陸川 玉林 投資 中國經濟網 2019-06-14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玉林6月13日電(通訊員蘇俊瑋 肖冬)6月11日上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陸川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譚某等14人涉惡案、陳某等8人聚眾鬥毆案在陸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判決認定譚某為首的14人犯罪團伙是惡勢力犯罪團伙,判處譚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該團伙的其他13名成員以及與該團伙進行聚眾鬥毆的陳某等8人也一同宣判,分別被判處二年三個月至四年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2010年起,譚某先後糾集樑某、蘇某、範某、龐某等20餘名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在陸川縣城及周邊鄉鎮,逞強耍橫,為非作惡,欺壓群眾,逐漸形成以譚某為首、成員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譚某是該團伙的組織者、領導者。該團伙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強姦、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直到2017年10月,以譚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在陸川縣城參與了一起持槍聚眾鬥毆犯罪活動,這個作惡多端的犯罪團伙才徹底浮出水面。

2017年9月30日晚上,譚某因債款問題與劉某在電話中發生爭吵,進而雙方約定在陸川縣城區某投資公司門口進行鬥毆。2017年10月1日凌晨,譚某糾集蘇某、範某、龐某等數十人,準備好刀、槍、水管等作案工具在三峰路某投資公司等候。

因張某(另案處理)此前也與譚某發生過矛盾,當張某聽說譚某糾集了一幫人在某投資公司時,誤以為是要對自己不利,遂打算先下手為強。張某立即糾集了陳某等十餘人,準備好刀、槍等工具後,分乘三輛汽車前往該投資公司。張某本來計劃安排人員先開槍驅散譚某糾集的人員,然後再一起下車去砍人。當他們到達現場並開槍射擊後,發現對方使用槍支還擊,遂沒有下車,直接逃離了現場。譚某便帶著蘇某等人分乘幾輛小車追擊,追擊未果後返回。雙方的槍戰使各自人員、車輛等物品都受到了一定的損傷。經陸川縣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龐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立即展開偵查和抓捕行動,當日便將譚某等多人抓獲歸案,之後該團伙的其他成員以及張某一方的成員陸續到案。譚某等人實施強姦、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其他犯罪事實也逐漸被司法機關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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