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5月起實施在用車新排放標準新標主要有五大變化

龍巖 環境保護 空氣汙染 農業 福建閩南網 2019-05-01

[龍巖新聞-閩南網]

昨日,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今年5月1日起,我市將正式實施在用車新排放標準。

去年9月,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佈了《汽油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柴油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載減速法)》兩項機動車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明確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標準較以前主要有五個變化:一是加嚴了汙染物排放限值,以柴油車為例,新舊標準自由加速法檢測光吸收係數排放限值由2.5m—1降低為1.2m—1,新標準還增加了對柴油車氮氧化物的檢測;二是增加了車載診斷系統(OBD)檢查規定,對部分現有車輛的OBD功能及故障報警處理情況進行檢查;三是增加了柴油車NOx測試方法和限值要求,解決了對在用柴油車NOx排放無標準可依的問題;四是規範了排放檢測的流程和項目,對外觀檢查、OBD檢查、汙染物排放檢測的內容及報送進行相關規定;五是對數據記錄、保存和記錄的內容及時限進行了規範。

按照新修訂標準的有關規定,柴油車輛、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排放明顯可見煙,或煙度超過林格曼黑度一級,即可認為排放超標。定期排放檢驗時發現的尾氣排放超標車輛,不會受到行政處罰,但應該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治理,合格後再進行復檢。如果發現排放檢驗機構違規弄虛作假的,可撥打電話12369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舉報。對於偽造檢驗結果或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將面臨生態環境部門10—5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面臨取消檢驗資格的處罰。(記者 曾燕福 通訊員 邱婉菁)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