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優化紀檢監察幹部隊伍結構,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質量和水平,根據自治區紀委監委關於市縣監察機關補充人員力量有關精神,決定公開選調隆德縣紀委監委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範圍及人數

面向全區黨政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中選調工作人員4名,均為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崗位。

二、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一)政治品質良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公道正派,堅持原則,吃苦耐勞,事業心、責任感強;作風紮實,工作實績突出;熱愛紀檢監察事業,忠誠乾淨擔當;無違紀違法記錄。

(二)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或黨組織正在培養的發展對象。

(三)新錄用公務員(含選調生)的服務期須滿5年(截止2019年7月31日,含試用期)。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六)選調崗位專業條件:

1.一般應具備法律、偵查、審計、財會等專業知識或有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工作經歷,有辦案經驗者可優先錄用。

2.符合專業條件、能力突出、表現優秀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七)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選調範圍:

1.曾受過黨政紀處分的人員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與縣紀委監委機關幹部職工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包括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或按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3.幹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的;

4.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發佈公告

在隆德電視臺、隆德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隆德發佈微信公眾號、清風隆德微信公眾號上發佈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公開選調採取個人自願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地點:2019年7月25日至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雙休日、法定節假日不休息),在隆德縣紀委監委辦公室510室報名(縣行政中心一號樓五樓)。報名諮詢電話:0954-6011756。

3.報名方式及要求:採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資歷量化表》(見附件),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並加蓋黨委(黨組)印章。

4.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複印件(加蓋組織或人事主管部門印章,並簽署“複印件與原件一致”);《報名表》《資歷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獎勵情況相關證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

縣紀委監委在收到報名者提交的《報名表》《資歷量化表》及相關材料後,現場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向報名者一次性告知。資格審查將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一旦發現資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資格。

(四)確定初步人選

採取資歷量化和麵試的方式確定初步人選。

1.資歷量化(40%):根據《資歷量化表》所列指標,計算報名人員的資歷量化總分(百分制)。對提供佐證資料原件進行審查,如提供虛假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2.面試(60%):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的基本素質及適應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水平和能力。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考官小組,考官數為7人。採取現場抽籤確定序號、逐一面試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評分。

面試結束後,按比例計算報名者總成績。即總成績=資歷量化總分×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計劃數與考察人數比例1:2確定初步人選,並在適當範圍公佈。

(五)考察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採取廣泛聽取意見、查閱幹部檔案、核實身份證明材料等方式,對初步人選進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作出考察結論。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遵紀守法的情況。

(六)確定選調人選

考察結束後,計算出每個考察對象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總成績×60%+考察組評分×40%。召開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七)體檢

縣紀委監委負責組織擬選調人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可組織一次複查,並以複查結果為最終體檢結論。最終體檢有不合格人員的,在初步選調人選中再次進行篩選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公示

體檢結束後,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擬轉任人員先到縣紀委監委跟班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後,根據其工作能力和現實表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合格的,確定為正式錄用人員。由縣委編辦按組織程序及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評價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由縣紀委監委出具該人員跟班試用情況的組織鑑定,客觀反映其現實表現。

四、組織領導

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工作在縣委領導下進行,成立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並下設工作組,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按照職責,各負其責,認真實施。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對提交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後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嚴格執行迴避制度,對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選調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佈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報名電話及傳真:0954-6011756(縣紀委監委辦公室)

郵箱:[email protected]

監督舉報電話:0954-6011590(縣委組織部)

附件:1.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資歷量化表

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附件1

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歲)

民 族

籍 貫

居住地

入黨時間

參加工作時 間

健康狀況

進入公務員隊伍時間及方式

熟悉專業及特長

學 歷學 位全日制教 育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在 職教 育

現工作單位及職務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報名崗位

是否服從調配

家庭住址

獎懲情況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

家庭主要成員及重要社會關係稱 謂姓 名年 齡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

現工作單 位意 見主要負責同志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資格審查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備註

說明:1.填寫報名表的信息必須與幹部檔案信息表一致;

2、工作簡歷要填寫到月,填寫清楚職務變化的時間;籍貫、居住地填寫到市(縣)。

3、家庭成員和社會關係須填寫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有關情況。

4、本表一式三份,雙面打印(附電子文檔及電子照片)。

附件2

隆德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資歷量化表

報名人員(簽名): 年 月 日

序號評價要素要 素 項 目項目分值項目得分要素得分1受教育程度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學位20

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18

全日制大學學歷15

2紀檢監察及公檢法司工作經歷5年以上(含5年)30

3-4年28

1-2年(含2年)26

3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

取得A證20

取得B證15

取得C證10

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

3年優秀15

1年稱職(合格)、2年優秀12

2年稱職(合格)、1年優秀10

5近三年獲獎情況

國家級15

省部級12

地廳級9

縣處級6

個人資歷量化評價得分總計

注:1.各項目按實際最高得分計算得分,不重複計分;

2.請報名者將有關證明材料複印件附後,沒有證明材料一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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