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借拿30萬給情人稱“借一萬年”,分手後又起訴討回...法院判決:不用還了!

李媛 蘇州 張勇 經濟 法律 懷孕 大話西遊 廣東檢察 2019-04-19

“愛你一萬年”是電影《大話西遊》裡的經典臺詞。蘇州的一名已婚男子出軌後,為對情人表真心,主動借了30萬元給情人,還表示“如果非要加上一個期限的話,那就借一萬年!”

然而之後,兩人感情破裂,男子卻說話不算數了,訴至法院想要回30萬元。那麼錢能不能要回?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蘇州相城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拿出 30 萬元給情人稱 " 借一萬年 "

張勇與李媛在 2017 年 8 月相識,之後相戀並同居。相識時,李媛離異。張勇還有家室,但其欺騙李媛,謊稱已經與妻子離婚。李媛將信將疑,要求張勇拿出離婚證證明。張勇則稱,離婚證給了前妻用於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已婚男借拿30萬給情人稱“借一萬年”,分手後又起訴討回...法院判決:不用還了!

當時,李媛正好經濟緊張,張勇為表真心,便主動轉賬30萬元給她,並表明這筆錢是其已經取得離婚證的 " 保證金 "。李媛收到轉賬後,隨即表示要寫一份借條給張勇。張勇不接受李媛的借條,還說道," 如果非要寫借條,非要加上一個期限的話,那就借一萬年!"

2018年3月,兩人感情破裂並結束同居關係,雙方就該30萬元產生爭議。

張勇反覆糾纏李媛,要求還錢,李媛表示賣房子也要還款。此時,張勇又稱,如果李媛同意與其保持戀愛關係,30萬元可以繼續作為 " 保證金 "。

已婚男借拿30萬給情人稱“借一萬年”,分手後又起訴討回...法院判決:不用還了!

李媛不肯,張勇便以該30萬元系借款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償還。

法院:“借一萬年”應認定為贈與

相城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張勇向李媛支付30萬元後,雙方通過微信分別作出了意思表示。李媛主動要求出具借條,但張勇用“加個期限一萬年”的表述予以拒絕。因此,雙方之間的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未能達成合意。該30萬元款項已實際給付,李媛接受款項後,張勇明確表示借一萬年,應認定為不具有要求歸還的意思,應認定為贈與。

已婚男借拿30萬給情人稱“借一萬年”,分手後又起訴討回...法院判決:不用還了!

張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李媛同居,同居期間致李媛懷孕流產,在解除同居關係後又要求返還贈與的款項,其行為違背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李媛曾表示賣房也要還款,但張勇又要求繼續作為保證金,對於返還,雙方也未達成一致。因此,張勇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最終判決駁回張勇訴請。

張勇不服提起上訴,蘇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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