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辱罵柳州警方是“披狗皮”,結果...你們知道的!

柳州 微信 法律 刑法 柳州警方 2019-05-11

不滿房開延遲交房

男子賴某在微信群內洩憤

洩憤就算了

竟然還發信息辱警

請問,警察蜀黍哪裡得罪你了!?

所以,男子結局很悲慘……

5月7日早上,柳州市公安局雞喇派出所民警接到群眾舉報,有人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辱警信息,該所迅速組織精幹警力展開深入調查,根據視頻拍攝的內容確定了違法行為發生地,並鎖定了發佈辱警信息者賴某(男,27歲,柳州市人)。隨後,民警快速出警在雞喇路附近依法將賴某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

男子微信辱罵柳州警方是“披狗皮”,結果...你們知道的!

嫌疑人賴某

經查,近期市榮軍路某小區5號樓業主因交房延遲等問題與房開發生糾紛,部分業主在小區門口掛橫幅維權,雞喇派出所接到報警後及時趕到現場開展調解處理工作。今年4月16日和4月30日,業主賴某接連兩次用手機在“5號樓業主群”的微信群發了業主在該小區前聚集拉橫幅及民警趕來處置勸阻的視頻,接著發了“披狗皮的警察竟然來阻攔”和“披狗皮的人來啦”等不當言論,該微信群裡有一百多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引起群眾公憤。

經審訊,賴某承認他所發的“披狗皮的人”,意指民警,因不滿民警勸阻業主過激維權而發了辱警信息,當時只顧發洩心中不快,沒想到這樣的言行已經違反法律。經過批評教育,賴某深刻認識了自己的錯誤,積極刪除辱警信息並主動設法消除不良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賴某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魚峰公安分局依法對賴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網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網絡惡意編造、散佈虛假信息,起鬨鬧事,辱罵、恐嚇他人,引發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應當追究法律責任,造成較大危害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廣大網民應該理性發言,對於惡意造謠、辱罵詆譭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決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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