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表示,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正常,本次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並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與持續穩定發展造成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重慶首富尹明善風波不斷。在股東計劃減持、定增方案時隔一年終止之後,力帆股份控股股東所持股份日前遭凍結。

力帆股份最新公告稱,經核實,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向橫琴金投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通過融資租賃形式融資1億元,現有部分已逾期,橫琴金投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對貸款擔保人——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力帆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無限售流通股6.04億股股份進行了凍結,凍結期限3年,其中已質押股份數 5.93億股,未質押股份數1050.18萬股。

力帆股份稱,截至目前,力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21億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47.24%;此次凍結股份數量6.04億股,佔力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為97.28%,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45.96%;力帆控股本次持有股份被凍結暫不會對公司控制權產生影響,也不會影響到公司正常經營。力帆控股正在積極妥善處理相關事項,並將向實施凍結的法院提出異議。

官網介紹顯示,力帆集團成立於1992年,目前已成為以新能源產業為戰略發展方向,融科研開發、汽車、摩托車和發動機的生產、銷售(包括出口)為主,並投資金融於一體的大型民營企業。

據介紹,力帆已連續多年入選中國企業500強,連續多年成為重慶市汽摩行業出口第一名。2010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的力帆股份為中國首家上市A股的民營乘用車企業。

力帆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為尹明善、陳巧鳳、尹喜地、尹索微,創始人尹明善與陳巧鳳為夫婦,尹喜地與尹索微為尹明善子女。據力帆股份2018年年報,尹氏家族四人持有力帆控股100%股權,其中尹明善持股26.5%,陳巧鳳、尹喜地與尹索微分別持股24.5%。

力帆股份的發行文件披露,尹明善出生於1938 年 1 月,早年在教育、出版界工作,曾任重慶市電視大學英語中心教研組組長、重慶市設計院英語教師、重慶長江書刊公司董事長等職。上世紀90年代初,時年54歲的尹明善創建力帆集團,從摩托車起步,並逐漸擴展至汽車領域。據胡潤百富榜,尹明善曾多次登上重慶首富之位。

2017年10月,力帆股份公告稱,牟剛接任尹明善,擔任公司董事長。尹明善曾就此次交班接受媒體採訪表示,自己欣賞美國福特公司,由創始人家屬和職業經理人間交替出席董事會主席,能者上,舉賢不避親,“將來他們如果有意向接班,也得有這個能力,提出來,大家選舉;如果沒這個能力,也不行”。

目前,尹明善與陳巧鳳、尹喜地、尹索微均為力帆股份董事。

而在力帆控股所持股份被大比例凍結前不久,力帆股份6月初發布的股東及董監高減持股份計劃公告顯示,力帆控股擬減持不超過3941.27萬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減持價格合理區間將按市場價格,擬減持原因為“自身資金需求”。

時隔一年定增終止,曾擬借定增轉型並降低負債

此外,力帆股份6月4日公告稱,決定終止2018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一年多前的2018年5月,力帆股份披露發行預案,擬向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人投資者、自然人等不超過10名的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數量不超過此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20%, 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4.8億元(含本數)。

發行預案顯示,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全部用於智能新能源汽車能源站項目、智能新能源汽車 16 億瓦時鋰電芯項目、智能輕量化快換純電動車平臺開發項目、新能源 SUV 車型研發項目和償還部分公司銀行借款。

其中,力帆股份擬將募集資金的三成即7.44億元用於償還部分公司銀行借款。發行預案顯示,截至2017年末,公司的資產負債率高達 75.72%,在汽車同行業上市公司中處於較高水平,目前公司的財務結構及資本規模已難以適應公司轉型發展的需要;此次發行將有助於降低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穩健財務結構。

力帆股份其時表示,上述發行完成後,公司將由傳統燃油汽車業務轉型升級為智能新能源汽車產業鏈綜合服務商,藉助大力發展智能新能源汽車產業實現“彎道超車”;另一方面,發行完成後公司的淨資產規模將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資本實力進一步增厚,有助於提升公司信用,增強公司後續融資能力。

關於終止上述發行,力帆股份公告稱,由於公司披露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以來,相關市場環境、融資時機、公司股價、未來產品技術路線等因素髮生了諸多變化,經與多方反覆溝通研究,審慎決策,決定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並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撤回公司此次非公開發行的申請文件。

年報遭上交所問詢:是否涉關聯方利益輸送

力帆股份2018年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10.13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12.6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5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48.34%;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非淨利潤為-21.5億元,上年同期為-1.87億元。截至2018年年末,力帆股份總資產279.05億元,資產負債率為72.94%。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方面,力帆股份2018年為5695.4萬元,上年同期為-3.28億元。力帆股份稱主要原因系本期加快貨款回收和存貨週轉。

此外,力帆股份2018年財務費用達12.42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91.67%。

力帆股份2018年年報披露後,上交所隨後下發事後審核問詢函提出31問,要求力帆股份就公司貨幣資金等主要資產情況、公司流動性與償債能力、公司業績情況、公司經營情況做出回覆。

其中,上交所提到,年報披露顯示力帆股份報告期末存放在關聯方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下稱“力帆財務”)的存款期末餘額26.70億元,收取的利息或手續費9122.81萬元;向力帆財務取得的貸款期末餘額7.67億元,支付的利息或手續費9860.23萬元,要求力帆股份說明在財務費用同比大幅增長的情況下,公司仍將大額貨幣資金存放在力帆財務的具體原因及商業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向其他關聯方輸送利益、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工商資料顯示,力帆財務股東為力帆股份與力帆控股。力帆官網介紹稱,於2014年2月開業的力帆財務為重慶首家民企財務公司,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

上交所前述問詢函顯示,力帆股份須於2019年5月24日之前,按要求披露問詢函的回覆,同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

力帆股份5月25日公告稱,由於問詢函涉及面較廣、所涉及的時間較久並涉及對未來工作的後續安排,部分問題提及的事項仍需進一步確認,同時需評估機構、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經公司向上交所申請並獲准延期回覆。

(責任編輯: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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