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不再等你的微信了

1.

刷微博的時候,看到有個博主發的一段話:

“《慾望都市》裡的一句臺詞說:你忘掉一個人所花的時間,通常是和他交往時間的一半。交往一年則忘記用半年,交往一月則忘記用兩週。你呢,用多久,戀愛時常的十分之一、四分之一、一半、一樣,還是兩倍多?”

很多網友留言,講述自己忘記一個人所花的時間,而在這條微博底下最熱的那條評論是這麼寫的:青黃不接的時候多惦記幾天,青黃接上了馬上翻篇。

看著這半抖機靈,半走心的話,既想笑,覺得網友智慧太強大,但笑罷,又開始感慨這句話傳遞出來的B面:

“別把他看得太重,我們以為忘不掉的那個人,在我們心中的分量也並非那麼重,都會有放下的那一天的,只是需要些時日去適應罷了。”

《北野武的小酒館》裡寫過這樣一句話:“萬事萬物,根據你的立場改變,你的看法及它們對你的意義都會發生相應的改變”

我是很認可這句話的,這世間一切都處在變化之中,我們在變,立場在變,想法在變,周圍的人在變,感情也在變,我們需要做的就是,不斷學著去接受這個“善變”的世界。

我相信,我們都會有過無法忘掉的人,但我也相信,只要始終是在經歷、成長,總有一天,我們能懂得釋懷,學會成全,知道捨得,也終會明白“人這一輩子,就是不斷得到,又不斷失去”的過程。這便是成長的過程。

所以,每次有人來問我:我有一個一直放不下的人怎麼辦?

我的回答都是:那就繼續成長,直到你學會如何與“喜歡“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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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種喜歡,不一定非要擁有

忘了在哪裡看到過一段話:離開一個人,不一定是不愛,而是兩個人的關係停在這兒怎麼都走不下去,暫時離開反倒是更好的選擇

當你經歷越多,你會明白,這世上有些人,就算你很喜歡很喜歡,但也要學著撒手,讓他離開。

有時候,“喜歡”也不一定能在一起。

你要學著撒手,成全對方,你也要學著忘記,成全自己。

《從你的全世界路過》裡的豬頭,就算再喜歡燕子,但在燕子決定要走的時候,含著淚,也笑著一遍遍跟她說“燕子,你要幸福啊”;

《成為簡.奧斯汀》裡的Jane是很喜歡Tom的,她也知道他無論在個性方面,還是才能方面,都是百分之百最適合他的男人,但在得知Tom揹著多大的風險跟她私奔時,Jane轉身離開他,將她深愛的Tom推向另一個女人的懷抱。

她用一生去踐行那句,“如果那段愛情會摧毀他,我寧願不要”

儘管Jane是這段關係中,最早撒手放棄愛情的女人,但她終生未嫁,誰也不敢否認她才是最堅持愛情的那一個。

這些都是成全對方,至於如何忘記,去成全自己?

我的回答是:縱使還愛他,離開他後,也要用力忘了他,將他拋到腦後,即便忘不掉,也絕不能再讓他來影響你的生活,也儘量別活在他的陰影下,你要拼命往前跑,去別處擁有更絢爛的愛情。

王家衛在《藍莓之夜》裡有一句很經典的臺詞:“我昨天遇到一個人,感覺他非常有意思,印象深刻。但後來就再也碰不上了,人生就是這樣。”

這一輩子,我們會遇到很多錯過的瞬間,縱使印象深刻,縱使不捨,但你也只能學會接受遺憾也是種美,去嘗試安慰自己“不在一起也許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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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除了愛人,我們還有生活

朋友交往了四年的男友愛上了別人,在他們準備談婚論嫁的時候,男友帶著懷孕三個月的女友出現在她面前,沒一句交代,沒給一句解釋,也沒說一句抱歉,只留一句“我不能和你結婚了”,便拉著新女友轉身離開。

他們倒是瀟灑自在,但留給朋友的卻是一堆爛攤子:

親戚朋友都知道自己有男友,即將結婚,如今說散就散,如何給他們交待;愛了四年的男友,說變就變,關係說崩塌就崩塌,如何接受這個事實;將青春和信任都給了這個男人,結果又是被分手,又是失戀,該如何振作,如何重建信任。

她真實的沉淪過,除了上班,其餘時間將自己關在家裡,不見人,不社交,拔掉網線,關機,不接家人電話。她忘不了他,但也絕口不再提被分手這件事,每天就靠著啤酒和韓劇轉移注意力。

周圍朋友正面側面安慰過她很多次,希望她振作,但都沒用,每次她都能用一句“你們都沒真正經歷過,不會明白忘不了一個人多麼難受,恨一個多麼痛苦,你們不會懂的”,把人堵得啞口無言。

導致最後,她把周圍安慰她的朋友們都懟了個遍,朋友都不再去鼓勵她,乾脆任由她自生自滅。

本以為她可能就此一蹶不振,但半年後,再碰到她時,看到她挽著新男友,倆人很恩愛,她笑得依舊那麼美。

我好奇她是如何放下過去那段感情的,我做好了聽類似“旁人一句話讓她頓悟”、“失意時遇到真愛給她力量”的故事,但她開口只說了很平淡的一句話:

在我混沌過日子很長一段時間後,某天醒來,外面陽光正好,有些許微風,那天的天氣特別適合出去玩,我突然覺得生活還是挺美的,再為一個已經失去了的男人,一段已經壞掉的感情難過,好像挺對不起生活。我想好好生活,繼續愛人,不管有沒有他。

總有一天,你會明白,除了愛人,我們還可以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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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喜歡一個人也有真正的模樣

年少時,也曾很手忙腳亂的愛過一個人,當喜歡上他時,自己性格的缺點全都暴露完畢。

戀愛的時候,會因為他和隨便一個女生說話,就吃醋;會因為他不回消息一整天魂不守舍;會為他患得患失,危機意識太強,總擔心他明天就不喜歡我了,總想做一些取悅他的事,讓他一直留在我身邊。

後來分開了,儘管分手是我提的,但也始終學不會豁達。在很長一段時間,依舊無法放下他,會時不時去偷窺他的微博動態,去翻跟他互動過的每個女孩的朋友圈,一聽到與他相關的事,心情就很亂,再也無法專注看書學習。

那會年少,也嘗試去收集一些“如何忘記一個人”相關的方法論,那時不知從哪裡瞭解到了一個“21天習慣法則”,強迫自己深刻地貫徹到實踐。

21天法則說,只要你堅持做一件事,堅持二十一天,就能養成習慣。所以,我就強迫自己,在這21天內,不能聯繫他,不準去翻他微博,不可以在腦海裡想他,等我堅持完這21天,就會習慣完全沒有他的生活。

後來的結果也很顯而易見,我的“21天忘記他”計劃失敗了,說實話,強迫自己忘記一個人的做法也的確很蠢。

但我也一直沒放棄尋找“忘記一個人的方法”,直到後來我看到兩段話,讓我豁然開朗。

一句是亦舒說的,她說:

“真正屬於你的愛情不會叫你痛苦,愛你的人不會叫你患得患失,有人一票就中了頭獎,更有人寫一本書就成了名。凡覺得辛苦,即是強求。真正的愛情叫人歡愉,如果你覺得痛苦,一定出了錯,需即時結束,重頭再來。“

一句是周國平說的,他說:

“一樣東西,如果你太想要,就會把它看得很大,甚至大到成了整個世界,佔據了你的全部心思。我的勸告是,最後無論你是否如願以償,都要及時從中跳出來,如實地看清它在整個世界中的真實位置,亦即它在無限時空中的微不足道。這樣,你得到了不會忘乎所以,沒有得到也不會痛不欲生。“

第一句話,讓我知道最好的關係應該是舒服的,第二句話,讓我意識到,我已經太沉迷一種情緒中,這樣不好,應及時跳脫出來。

後來,我稍長大,我也才明白這兩句話中藏有的更深刻的道理:你可以喜歡一個人,但是你不能因為一段感情,因為一個人,丟掉自己。這樣的愛情最不值得。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算偶爾因為喜歡疲倦失落,也要繼續帶著很多很多的期待,去始終相信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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