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書記”認罪服判,反腐不能靠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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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四川省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安市委原副書記嚴春風受賄案,對嚴春風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嚴春風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嚴春風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去年5月,“四川嚴書記女兒打同學,幼師被開除”一事在網上引發熱議。此事在網上一經曝光,四川省紀委、監委迅速行動,展開了一系列調查,現在終於有了最終結果,嚴春風2001年至2018年,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572.9萬餘元。

從此案可以看出,嚴春風從2001年就開始受賄了,直至2018年案發,將近20年時間,假如不是“嚴夫人”借“嚴書記”之名對幼兒園施壓,那這位“嚴書記”可能不僅不會被查處,還有可能得到提拔重用。嚴春風被查,純屬意外。這一方面說明有的官員喜歡做“兩面人”,喪失理想信念,紀律意識淡薄,背離黨的宗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面上積極上進,背後違規逾矩,權慾薰心;表面上潔身自好,作風正派,實則道貌岸然,腐化墮落;表面上清正廉潔,兩袖清風,骨子裡貪慾膨脹,唯利是圖,大搞權錢交易。另一方面說明,我們對官員的監管還沒有真正到位。

查處腐敗不能靠意外,不能靠碰運氣。近年來,“意外”已經將一批官員拉下馬,從吸“天價煙”的周久耕,到“一笑丟官”的楊達才,曝光不雅視頻的雷政富。還有的貪官是被撿垃圾“撿”出來的;被騙子“騙”出來的,被桃色糾紛“糾”出來的……貪官的“意外“落馬,在帶來一種“驚喜”和“暢快”之後,人們不免有些擔憂。

試想,如果不是“嚴夫人”出風頭,“嚴書記”還會潛伏多久?有人認為,“嚴書記”之所以能潛伏這麼久,是因為他手段高明。其實嚴春風手段並不高明,他給女兒上貴族幼兒園,住高檔住宅,如果有關部門在嚴春風提拔任用時,按照規定讓其對資產等進行申報,並嚴格審查,能不發現嗎?這種明顯的收支巨大反差,就在人們的眼皮底下,監管部門難道真的沒發覺嗎?

官員的違法行為,要等“意外”發生才能得到查處,這樣的“意外”並不是件好事,畢竟不是每一個貪官身上都一定會發生這種“意外”的。在嚴懲腐敗的高壓下,貪官們權錢交易的手法更加高明,行為更加隱蔽,發現的觀度就更大。因此,有關部門一定要擦亮眼睛,徹底清除“不告不究”的現象,不能坐等這種讓人哭笑不得的“意外”線索,以“隔牆扔磚頭,砸住誰是誰”的無規可循方式揪出貪官。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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