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福建莆田分行存多項違規問題 被罰15萬元

中國商報/中國商網福建報道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建莆田市中心支行公佈了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的行政處罰信息(莆銀罰[2016]7號),該行存在的違法行為類型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未經信息主體同意查詢個人信息或者企業的信貸信息;個人徵信用戶創建(停用)未及時報備;為不具真實貿易背景及真實貿易背景不足的企業辦理銀行承兌匯票;個人結算賬戶開銷戶未備案及逾期備案;對公結算賬戶銷戶未備案、超期限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四條、《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第(六)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莆田市中心支行決定,對該單位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925.35元,處罰款124925.35元,並對6名相關責任人共處罰款20000元。(記者 林茂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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