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進入倒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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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記者 張凱凱

記者 吳向正

《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意味著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真正邁入“強制時代”。記者昨日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擁有完整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置體系,市民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達93%,生活垃圾分類基本覆蓋中心城區。

從今年6月《條例》正式公佈,到8月初《寧波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南》面世,再到10月1日《條例》正式施行,我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重心逐漸從“觀念普及”轉向“生活實踐”。

我市生活垃圾分類設施條件是否成熟?“強制分類”如何實施?發佈會上,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負責人就這些問題作了逐一解答。

基礎設施建設提速

垃圾分類正當其時

末端處置是生活垃圾分類的重要一環,也是前端分類產生實效的重要保障。記者從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目前全市共有生活垃圾集中處置設施12座,總設計日處置能力達11610噸,能基本滿足全市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11400噸的處置需求。

此外,為了進一步實現2020年底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長”的目標,我市正緊鑼密鼓建設奉化、寧海、象山三地生活垃圾焚燒廠,寧波市餐廚垃圾處理廠、寧波市廚餘垃圾處理廠二期項目也在積極籌備中。“建成後,我市生活垃圾末端處理能力將與實際產生量相匹配,並富有餘量,這意味著‘垃圾圍城’將被進一步緩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說。

與基礎設施相配套的,是我市進一步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體系。據介紹,我市將實現“物業歸集不出小區,環衛部門上門收集”的“一體化”分類收運模式,落實小區內物業收運的主體責任、小區外環衛部門收運的主體責任,確保雙方責任明確,促進垃圾收運提質提效。

當前我市正積極推行“撤桶並點”“定時定點”“桶邊督導”等分類模式,力求進一步提升源頭分類質量。相關數據顯示,目前中心城區已有500個居住小區完成“撤桶並點”,分類質量進一步得到保證。

要強制也要有“溫度”

小區罰單這樣開

據介紹,居民小區裡發生的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經由市民舉報、執法部門巡查等方式發現後,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的,將由區縣(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將按照《條例》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對於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個人將處50元以下罰款。

“為了應對10月1日強制分類的到來,罰單、溫馨提醒單的印製都已經做好了準備。當然,我們的執法也會做到‘強制’與‘溫度’並存。”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個人首次違法應當受到行政罰款處罰的,可以自願申請參加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相關的社會服務。在完成相應的社會服務情況下,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拒絕混裝混運

你我共同監督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後又被混裝混運的現象,是社會關注的一大熱點。新聞發佈會上,對於市民普遍關心的這一問題,有關部門負責人作了明確回答。

根據《條例》相關規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按照規定時間,將收集容器分類歸集到垃圾房或者收集容器歸集點,在分類歸集時應當分裝分運,禁止將已分類的垃圾混合歸集。同時,收集運輸單位也應按規定分類收集、分類運輸,不得混裝混運。

為了遏制此類現象發生,相關部門依據條例規定,將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落實社會監督,建立混裝混運的監督舉報制度,在小區公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收集運輸單位信息,以及監督舉報電話。

二是嚴格行業監督,要求收集運輸車輛安裝攝像頭等監控設備,對收集運輸過程進行監管;並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查,對違規單位進行通報和處理。

三是強化執法監督,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按照條例及相關法規對違規單位處以罰款、取消特許經營資格等處罰。

對於市民關注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有關部門負責人則表示,根據《條例》第十條,我市將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多產生多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具體辦法要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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