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萊西青年拒服兵役,後果相當嚴重……


倆萊西青年拒服兵役,後果相當嚴重……

關於對周清泉、李京和拒服兵役進行處理的通報

周清泉,男,身份證號:

37028519XXXX140016,萊西市泰安路居委會青年,濰坊職業學院在校生。2018年9月,經我市徵兵辦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訓練後入伍至陸軍81集團軍合成7旅服役,役前教育訓練期間已簽訂《依法服兵役承諾書》。入伍不到1周,周清泉提出離隊申請,經部隊、周清泉父母、市徵兵辦工作人員及心理專家多次做思想轉化工作,效果不明顯,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和《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管理辦法 》(軍動〔2018〕238號)相關規定,經81集團軍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周清泉除名處分。

李京和,男,身份證號:

37028519XXXX270072,萊西市頤和花園居委會頤和花園小區青年,濰坊職業學院在校生。2018年9月,經我市徵兵辦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訓練後入伍至北京衛戍區警衛三師服役,役前教育訓練期間已簽訂《依法服兵役承諾書》。入伍後,李京和對部隊生活極度不適應,難以接受部隊的紀律約束,強烈要求返回家鄉。市徵兵辦安排工作人員、心理專家、李京和父母前往北京做本人思想工作,積極與所在部隊幹部骨幹共同進行思想轉化工作,但李京和本人依然拒服兵役,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和《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管理辦法》(軍動〔2018〕238號)相關規定,經北京衛戍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京和除名處分。

周清泉、李京和拒服兵役行為,挑戰法律權威,嚴重干擾徵兵秩序,為切實維護兵役制度的嚴肅性,警示教育社會適齡應徵青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軍動〔2018〕238號《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管理辦法》《山東省徵兵工作若干規定》及青島市《關於對拒絕、逃避、阻撓兵役行為進行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青發改信〔2017〕152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周清泉、李京和二人做出如下處罰:

(一)取消周清泉、李京和義務兵優待,按照2018年萊西市義務兵優待金(19026元)2倍標準處以罰款,每人38052元,由市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實施,並將所罰款項納入新兵徵集優撫優待和大學生入伍獎勵工作經費。如當事人拒不執行,由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不錄用為合同制工人,不得參加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由市人社局實施;

(三)2年內不得升(復)學,3年內取消高考資格,由市教體局實施;

(四)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吊銷營業執照,3年內不予重新辦理;3年內不予辦理經商手續,不出具務工經商證明,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實施;

(五)2年內不予辦理出境手續,將個人拒服兵役情況記入個人檔案,由市公安局實施;

(六)將周清泉、李京和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將失信信息提供給相關金融機構作為貸款審批參考,由市發改局、中國人民銀行萊西市支行指導相關單位共同實施;

(七)將周清泉、李京和作為違反兵役法規的反面典型,通過市新聞媒體予以曝光,由市委宣傳部指導相關單位實施。

特此公告。

萊西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