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肥!昆明小夥無證酒駕,還衝撞交警…'

昆明 交通 大眾汽車 轎車 刑法 開屏新聞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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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交警查酒駕,正確的做法是配合執法,可有的人偏是要以身試法——酒駕!無證!還衝卡撞傷民警! 9月3日21時40分許,一白色大眾轎車駛近卡點,在交警示意下停車接受例行檢查。經酒精快速檢測設備檢測,駕駛人沈某涉嫌酒後駕車,交警立即示意他熄火以進行進一步檢查,不料該駕駛員不僅未下車,反而迅速關閉車窗企圖駕車離開……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從昆明交警部門獲悉,2019年9月3日晚,交警六大隊2名民警及5名輔警在昆明市龍泉路與茨壩北路交叉口北口設點進行交通違法集中整治。當晚21時40分,一輛號牌為雲D788ER的“大眾”牌白色小型轎車沿龍泉路北向南方向來到設卡點,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例行檢查。

民警在對駕駛人使用酒精檢測棒進行酒駕檢測時,酒精檢測棒發出報警,民警立即示意該駕駛人熄火接受進一步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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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交警查酒駕,正確的做法是配合執法,可有的人偏是要以身試法——酒駕!無證!還衝卡撞傷民警! 9月3日21時40分許,一白色大眾轎車駛近卡點,在交警示意下停車接受例行檢查。經酒精快速檢測設備檢測,駕駛人沈某涉嫌酒後駕車,交警立即示意他熄火以進行進一步檢查,不料該駕駛員不僅未下車,反而迅速關閉車窗企圖駕車離開……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從昆明交警部門獲悉,2019年9月3日晚,交警六大隊2名民警及5名輔警在昆明市龍泉路與茨壩北路交叉口北口設點進行交通違法集中整治。當晚21時40分,一輛號牌為雲D788ER的“大眾”牌白色小型轎車沿龍泉路北向南方向來到設卡點,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例行檢查。

民警在對駕駛人使用酒精檢測棒進行酒駕檢測時,酒精檢測棒發出報警,民警立即示意該駕駛人熄火接受進一步檢查。


膽肥!昆明小夥無證酒駕,還衝撞交警…

該駕駛人不僅未下車,反而迅速關閉車窗,企圖駕車離開。在被前方等候紅燈車輛堵停後,民警又對其多次進行口頭警告,該名駕駛人仍置若罔聞,隨後民警準備依法對該車實施破窗,但該名駕駛人不顧執法人員生命安全,仍瘋狂駕車並衝撞執法民警、輔警後沿龍泉路向南逃離現場。衝撞造成現場一名民警及一名輔警受傷。

事件發生後,昆明交警支隊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交警六大隊協同周邊交警大隊、轄區茨壩派出所通過監控對涉案車輛進行排查。並於9月4日凌晨5時許將犯罪嫌疑人沈某抓獲。

目前,沈某(男,23歲,無業,有吸毒前科)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統計,今年1月至今,昆明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因違法嫌疑人暴力抗法共致52人受傷,其中民警27人,輔警25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為確保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昆明交警將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對無證、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一切交通違法行為零容忍。

在此,昆明交警提醒,面對交警執法檢查,駕駛人應當:

①先將車安全停好

駕駛人在看到交警發出停車信號後,切忌猛踩剎車或猛打方向盤。此時,應開啟右轉向燈,向後面正常行駛的車輛示意。在交警指定的停車位置或就近的安全位置按規定將車輛靠右停穩。

②熄火,下車接受檢查

將車安全停好後,應熄火併帶齊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下車接受交警的檢查。

③不服從處罰可以依法進行申訴

駕駛人如不服交通警察的處罰,可依照有關規定程序進行申訴,切記不要當面與民警發生衝突。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劉嘉 通訊員 李璠 周珂羽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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