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有名,那是理所當然的。

大城市(洛杉磯),傳奇球隊(湖人),保證媒體上鏡率。

打法好看(純技巧樣樣臻於極限純熟,史上最好的單挑得分手之一)。保證觀賞性。

輝煌的成績(五個冠軍)。跌宕起伏的傳奇生涯(高中生入行,跟鯊魚吵吵鬧鬧拿了三冠,與鯊魚決裂,獨自帶隊,先拿下兩個得分王包括81分,然後成熟奪冠,老來重傷,執拗復出)。保證話題性。

想不紅都難。

比較微妙的一點是:

科比在亞洲,尤其是東亞,紅的程度,超過他在美國。

一個參考數據:

2011年以來,美國那邊球衣賣得最好的,歷年是:勒布朗、羅斯、甜瓜、勒布朗、勒布朗,然後連續三年庫裡。

中國這邊,球衣賣得最好的,2008到2017,十年裡有六年是科比。

去年春天,一位曾在NBA中國工作許久的前輩跟我聊天時說:科比退役後,再沒有他這麼的球星了。

我提出異議:這個時代,論職業生涯成功度,科比未必算是第一。

那位前輩說:你說的是從職業生涯角度,我們做傳媒的,說的是傳媒商業角度。科比退役後,東亞範圍內,像他這麼有話題度的球星,就沒了。

十年前,有位體育品牌大佬跟我這麼說:

“我也很奇怪,為什麼科比、AI和麥蒂在中國紅成這樣?——比在美國還紅了!我們想推其他人都推不動!”

前年我見了這位大佬,他還是那句:

“科比和韋德在東亞,比在美國還紅!他們明明都老了呀!”

我跟幾位前輩聊來聊去,初步結論是這樣。

科比、AI、麥蒂、韋德。

他們的打法與身型,都是靈秀優美,符合東亞審美。

相比而言,像格里芬在美國紅得一度連續三年全明星首發,鯊魚的魄力驚世駭俗,但在中國就得打點折扣:肌肉打法,並不受歡迎。

2009-10勒布朗明明已到巔峰連拿兩個MVP,但在東亞紅得慢,也有這個原因。

下面這圖裡幾位,哪種身材臉型更讓東亞人喜歡,一目瞭然吧?

為什麼科比(與AI韋德麥蒂)在亞洲紅得如此持久?

科比、AI、韋德、麥蒂的另一個特色:

他們都是孤膽英雄,都有過得分王,都有過經典的孤膽英雄時刻。

東亞年輕人,因為長期處於社會要求集體與合理的環境中,所以骨子裡格外憧憬孤膽英雄。

對硬性規定的集體協作,反而並沒好感——這也是NFL在東亞推廣時,有些艱澀的緣由。

NCAA雖然熱血,但在東亞卻也一直沒起來,一個原因也是:太講究團隊協作了。

科比自己的經歷,確實獨一無二。

雖然科比的開局條件(父親、家庭、自己的天賦)並不差,但他偏執的勤奮刻苦,近乎於不擇手段的自虐式好強,是貫穿他職業生涯最重要的關鍵詞。

24歲之前,科比在美國也是媒體寵兒:笑容溫暖,以禮待人,不會口無遮攔。2002年3月,專欄作家希莫斯說,“科比是個我們可以帶回家,介紹給自己爸爸的好男人。”

但他從2000年夏天開始向鯊魚挑戰,要球權;2003年鷹郡事件後,科比開始不忌諱黑臉了。2004年與鯊魚決裂,終於讓湖人成為了自己的球隊。到2006年夏天,科比擺出了黑曼巴的面相,“我根本不在乎你們是不是喜歡我。”

2010年拿到第五個冠軍時,科比如是說:

“我比鯊魚多一枚戒指了。你們都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我什麼都不會忘記。”

某位在美國做媒體的朋友,跟我這麼說:

美國人並不都喜歡科比這種拼命地下克上、不擇手段、偏執但拼命的個性。加上他又在大城市,出鏡率高,但也拉仇恨:對一般小地方球迷而言,很容易讓人覺得,“這傢伙不好相處”。而且非大城市對大城市嘛,就得BEAT LA。

我跟他說:

在東亞,拼命加強自己、睚眥必報、努力往上爬、孤軍奮戰、奪取成功,是所有人內心潛藏的理想人生。

科比私下是否合群,對東亞球迷而言,沒太大關係:球迷又不跟他做朋友當隊友。

科比是NBA歷史上,最極端的存在。他是美國黑人,卻又成長在意大利。他技藝如此早熟純粹,心志卻又桀驁到底。他當過天使,也當過惡魔,很得意地自詡黑曼巴蛇。他的技藝華麗輕盈,作風卻狠辣凶惡。他的人生有過大幸和大不幸。他有過最強的搭檔,又經歷過眾叛親離。他經歷過最慘痛的失敗,又經歷過最輝煌的勝利。他是最年輕的巨星,卻又是最老的湖人。

與之對應的:東亞年輕人,在等級分明的集體裡待太久了。他們就喜歡看到一個孤膽英雄衝破一切規矩,帶著一身傷病,一身爭議,直遏雲天。

實際上,許多球迷對AI的愛,也是如此;許多球迷愛韋德的擺譜姿勢甚至勝過他的突破,也是如此:幽暗深淵中殺出來睥睨一世,多好。

加上科比又紅得夠久,比AI他們都久——須知,東亞球迷是很戀舊的。所以只要打得夠久,就很容易比新躥紅的要紅。

這就讓科比在東亞範圍內,紅到無人可及了。

無論在哪個領域,比起各色順順當當、理所當然的天選之子,東亞年輕人內心都更喜歡跨越等級、努力不懈、單槍匹馬、殞身不恤的熱血奮鬥傳奇。

一旦理解了這個,一切都說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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