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評論」康得新離退市還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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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召開的*ST康得(002450.SZ,下稱康得新)股東大會異常熱鬧。除了參加股東大會的新聞記者因寫負面報道太多而被股民圍攻,更加讓人匪夷所思的則是股東大會上的10項議案,大股東康得集團悉數投下了反對票。

現在,擺在投資者面前的有三個問題:一是為什麼康得集團要投下反對票?二是,這會對康得新產生什麼樣的重大影響?它會不會因此退市?三是,康得新還有沒有其他的補救措施?

事實上,康得集團在股東大會上投下反對票是必然。先來看股東大會的10項議案:

「此刻評論」康得新離退市還有多遠?

核心議案是上述紅框裡面的三個,特別是2018年年度報告和內控報告。

先說內控報告的議案。大股東對此投下反對票顯然有點任性。無論是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的內控審計報告還是董事會的自我評價報告,給出的都是“肯定”的結論。既然否定了,那就說明康得集團認為康得新的內控有問題。值得一提的是,康得新內部控制的大問題正是出在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鍾玉身上。

再說年度報告。年報報告瑞華給出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形成這個意見的基礎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大股東佔用資金。

「此刻評論」康得新離退市還有多遠?

請注意邏輯關係。發現大股東佔用資金的是公司,實際就是2019年重新選聘的康得新管理層,是他們審批並同意了披露2018年年報。儘管侯向京、肖鵬、紀福星三位董事會成員由大股東提名,但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裡面,依然出現了大股東佔用資金的結論。換句話說,當下的管理層把公司經營的很多問題甩鍋給了大股東。

所以,如果大股東對於這次的提案投了贊同票,那就等於“認罪”了,即大股東承認了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目前張家港公安局的調查還沒有最終結論,投下反對票也就順理成章。

事務所的年度審計報告裡面還提到了其他問題,包括貨幣資金、大額銷售退回,應收賬款等,在這些問題還沒有最終調查清楚之前,大股東勢必不能承認。

再說董事會報告。它是在前述經董事會批准的年度報告基礎上形成的,如果大股東投票同意了董事會報告,也就等於間接認同了2018年度審計報告,同意了事務所的審計結論,所以也需要投下反對票。

綜合來看,管理層把公司經營的很多問題甩鍋給大股東,而10項議案悉數被否,側面說明大股東與康得新目前的董事會、管理層、其他股東之間發生了嚴重的分歧。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在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表示:“在證券市場上,像康得新這樣2018年度董事會報告、年度報告等10項議案全部未獲得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情況極為罕見,表明公司出現比較嚴重的困境和僵局,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高管與大股東、中小投資者出現信任危機。”

這會對康得新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康得新會不會退市?2018年年報怎麼辦?

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只是約定上市公司應該在法定日期前(4月30日)披露經董事會審議的年度財務報告,並未約定在股東大會否決年度報告以及董事會報告等情況下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這些規定至少表明,目前大股東否決年報、董事會報告等議案的行為不會直接觸發康得新退市的條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俊海對界面新聞表示,年度財務報告沒有被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意味著公司的經營和財務成果沒有得到股東認同。既然管理層和股東的意見發生分歧,交易所和監管部門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股東和管理層之間的這種代理關係出現了問題。針對這種情形,輕者交易所會發出問詢,如果涉及重大違法嫌疑,也有可能引發職權部門的進一步調查。

針對退市的質疑,劉俊海進一步表示,應該看其是否滿足退市的條件。

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強制終止上市的條件,包括了因虧損等原因被暫停上市後,後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或虧損,或經審計淨資產為負,或被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審計報告等。康得新目前並不滿足上述條件。

當然,這也有賴監管部門的進一步調查。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如果上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而其他嚴重損害證券市場秩序的重大違法行為,且嚴重影響上市地位,其股票應當被終止上市。

康得新是否還有機會彌補年度報告被否的過錯?

歷史是有先例的。國內最早一起年報未被股東大會批准的案例是2002年的ST東源(000656.SZ,現在為金科股份)。因股東意見不和,2001年報被否。後來該年報被重新編制,此前並未退市,且處於繼續經營和上市狀態。

對於出現年報被否的現象,劉俊海表示,公司可以重新召開股東大會,修改年度財務報告,或者改聘審計機構;或者成立一個特別的審計機構,啟動專項審計程序等。

從這個意義上看,康得新未來依然有機會通過重新修訂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報告的方式以滿足股東各方要求。

無論如何,2018年年報被股東大會否決,意味著2018年的財報暫時失去了充分的法律基礎。這必然意味著管理層、董事會以及股東層面與大股東之間,甚至與潛在的救助方張家港政府之間發生新的博弈。

顯然,沒有上述各方利益的最終一致,對於當前亟需重整資產和業務的康得新來說,意味著經營失敗,甚至存在最終走向破產的可能。大股東在股東大會上如此否決議案,也是變相顯示出大股東不願意妥協的姿態,並給各方債權人、股東乃至當前的董事會不小的壓力,甚至不排除還有逼迫張家港政府讓步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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