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丟了“配槍”?醉酒“警察”報了警!

酒店 法制 社會 正北方網 正北方網 2017-09-07

“喂,是派出所嗎?我是XX公安局民警,來五原縣辦案,昨天晚上在賓館將配槍和現金丟了。”9月3日8時30分,五原縣公安局東環派出所接到一起“重大”警情!

在“案發現場”,還沒等民警詢問,報案人崔某稱自己知道誰把槍拿走了,要帶著民警去找槍。在找槍的路上,民警聞到崔某滿身酒氣,說話顛三倒四,這讓他們產生了懷疑:“配槍在身怎麼可能飲酒?這人是警察?”民警經過詢問了解到崔某今年58歲,家住臨河區,在五原縣某酒店工作。民警跟隨崔某來到某酒店員工宿舍,真的找到一支槍——不過不是真槍,而是一支仿真槍。民警立即將其制服並帶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由於崔某當時還屬醉酒狀態,民警將其約束至酒醒,期間調查了他的社會關係,通過聯繫其家人和臨河區公安局查明:崔某患有精神病,醉酒後更嚴重,時常產生幻想。鑑於崔某有精神疾病且處於患病期間,其持有的仿真槍也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警方將仿真槍予以收繳,並責令其家人領回嚴加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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