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黨”玩起新套路 設局引酒駕 撞車索賠償'

交通 天津司法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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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一年輕女子以介紹生意為由,約個體經營從業人員去餐館吃飯飲酒,後藉口順路要對方酒後駕車送自己,再由暗中尾隨的同夥故意製造交通事故敲詐……

酒後“中招” 被“敲”一萬

對於從事個體經營的張先生來說,2018年底的那次“酒駕”被“碰瓷兒”的經歷,一提起來就讓他心悸不已,當民警找到他調查取證時,他才知道,原來自己那天的經歷不是巧合,而是被人算計了……

時間回溯到事發當日。張先生接到在某公司任職,曾與自己有過業務往來的女子小美(化名)的電話,對方稱有一筆生意想和他談,並提出請對方吃個飯。張先生欣然同意,並於當晚駕車接上小美,前往北辰區一家飯店就餐。席間,小美絕口不談生意的事情,而是一直在旁邊勸酒。

考慮到自己開車,張先生不肯喝酒,對方改變策略,開始出言譏諷其沒有“男子漢氣概”,經不住女子言語刺激,張先生很快將飲料換成了啤酒。

飯後,小美提出讓張先生開車送她回家,這一次,女子以她熟悉路段、沒有交警查酒駕等理由,再次進行勸說。經不過對方的軟磨硬泡,心存僥倖的張先生很快帶她上了車。但是,意外發生的就這麼突然,才駕車前行了幾百米,張先生便被一輛黑色轎車“追尾”了。

肇事司機是一名年輕男子,雖然責任不在張先生這邊,但是當對方發現張先生滿嘴酒氣後,態度立刻變了。“‘私了’的話,給我1萬元錢,你現在就可以離開,‘公了’的話,我現在報警,你酒駕,後果你自己想……”

見此情景,張先生有些怕了,而一旁的小美也表現得很驚慌,建議破財免災,無奈之下,張先生只得同意了對方的要求,微信轉賬了結了此事。

生意沒談成,白白損失了1萬塊,雖然感到事出蹊蹺,但是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自己是被下套了,張先生只能自己吃下這啞巴虧。

故技重施 事主報警

一週後,某公司的李先生遭遇了和張先生相似的一幕,而與張先生不同的是,李先生席間並未飲酒,而小美又沒有及時通報給外面守侯的同夥,當同夥以“酒駕”為由索要賠償時,李先生髮現“可疑”堅決報警。

就這樣,隨著警方的介入,小美和同夥孫某落網了。

經審訊,兩名嫌疑人供認了經預謀後,由小美邀約被害人張先生吃飯飲酒,孫某駕車在餐館附近等待,而後蓄意撞擊車輛,以酒後駕車為由實施敲詐的犯罪事實,該筆贓款後由小美使用。

案件移交到北辰區檢察院,公訴機關提供了相應的證據材料,認為被告人小美、孫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共同對他人使用威脅的方法,強行索要財物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法條,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

日前,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小美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9000元。同時,責令二人退賠被害人張先生經濟損失1萬元。

檢察官提醒

一旦遇到類似本案的交通事故,特別是有“碰瓷”嫌疑的,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謝絕“好心人”的調停,所謂“好心人”,往往就是“碰瓷黨”的同夥。如果有人受傷,駕駛員一定要表明先去醫院檢查,否則免談賠償的態度。

另外,車上最好安裝行車記錄儀,發生事故後還要對現場情況拍照留存記錄,以便保留相關證據。

重要的是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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