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貸機構≠黑中介 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

金融 P2P理財 紅嶺創投 風投 網貸之家 網貸之家 2017-08-26

一、助貸

近日,《關於聯合貸款模式徵求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引發業內熱議。該《通知》疑似為監管層針對“助貸”模式的徵求意見稿,而業內有觀點認為,聯合放貸本質上就是助貸。

首先,助貸是指“幫助申請貸款”,為一些有貸款需求的人,提供貸款信息諮詢,助其拿到合理的、合適的貸款。

其次,我們瞭解一下助貸模式。

助貸模式是指由銀行、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小貸等持牌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收取固定收益,助貸服務機構設計貸款產品,併為持牌金融機構提供包括獲客、面籤、審批、貸後管理等全流程服務,資金則由持牌金融機構直接給到客戶,助貸服務機構不能碰錢。

在《通知》中對聯合貸款合作機構的准入條件明確為:“經銀監會批准設立,持有金融牌照並獲准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從規定來看,P2P平臺開展業務就不能採用助貸模式了。

最後,我們瞭解一下助貸服務機構。

助貸服務機構,主要幫助銀行、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小貸等持牌金融機構放貸,銀行等只需提供資金,收取固定收益,其他均由助貸服務機構完成。

《通知》中對合作機構的定義為“在進行互聯網貸款過程中,與貸款人在聯合貸款、客戶營銷、風險分擔、風險數據等方面提供支持和進行合作的各類機構。”

簡言之,就是持牌金融機構是助貸服務機構的資金方,而資產端則由助貸服務機構全部負責。

助貸機構≠黑中介 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

助貸服務機構負責獲客、面籤、查驗、審批、貸後管理、逾期回購等貸款全部流程,助貸服務機構只有把握好風控能力和獲客能力之間的平衡點,才能避免為了獲客降低風控或為了風控失去客戶的情況。

銀行選擇助貸服務機構合作時較為謹慎,對助貸服務機構要求多門檻高,因而很多助貸服務機構紛紛選擇與門檻較低的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小貸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合作。

二、“變味的助貸”——黑中介

黑中介就是在助貸行業中,部分助貸機構為借貸人制作銀行流水、工作證明、收入證明等貸款時所需要資料,使借貸人獲得銀行或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的貸款,同時會向借貸人收取高額服務費。所以說,黑中介是變了味的助貸,實際上就是幫助騙貸的助貸機構。

黑中介常用的騙貸手法有職業信息虛假,代辦包裝人,虛假聯繫人,工作相關聯繫信息虛假,資產類資料虛假,冒充他人申請,組團騙貸等。

直白地講,黑中介就是利用金融機構風控系統的漏洞進行“變味的助貸”,主要分為兩類:一是為部分資質不夠的借款人提供包裝,幫助他們符合放貸機構的審核標準,獲得貸款;二是惡意騙貸,運用各種技術手段來實行專業的個人/團伙欺詐。一些專業團伙從“深山老林”中帶回“白戶”人群,進行身份包裝,比如繳存社保公積金、人為製造銀行流水、完善徵信記錄等,最後對多個金融機構實行高額度的騙貸,待貸款到手,各自分成後跑路。再比如,黑中介群體利用大學生白戶身份進行騙貸等都是常見的。

“擼口子”是騙貸助貸行業的黑話,意思是通過尋找金融機構的風控盲點,從而成功借款。在這些借款人中,潛伏著“過度消費者”、“騙貸者”等人。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準備還錢,給金融機構及行業帶來巨大危害。如宜人貸曾發生損失8126萬元的有組織的欺詐,紅嶺創投也發生了5000萬元“內外勾結”的騙貸。

針對騙貸人,貸款詐騙罪已明確寫入刑法,偽造材料及其他造價行為將觸及刑法並判刑。而對於黑中介,猶如皮蘚,取證難導致其較難根治。目前,各家銀行信用卡部、消費金融公司、P2P網貸平臺都建立了各自的黑名單制度來預防,但大部分數據都侷限於企業自家使用,未建立行業共享機制。如果借款人使用黑中介進行包裝借貸,給自身帶來的後果是無法想象的,除了信譽度受損,還會被某個行業拉黑,或許會隨著徵信體系的進步,將面對更嚴酷的懲罰。

總結,監管政策趨嚴,國內助貸模式近一年火了起來。黑中介只是助貸服務機構中的那粒老鼠屎,望大家都能瞭解二者的區別,同時遠離黑中介,有借貸需求時要尋找正規助貸服務機構,避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大家有什麼想了解的,可留言。我會對集中性的問題進行分析、總結,和各位夥伴共同學習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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