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鹽城取消4項經營服務性收費

金融 水利工程 民生 社會 中國江蘇網 中國江蘇網 2017-09-07

中國江蘇網9月6日訊 記者昨天從市物價部門獲悉,本月起,我市再次取消4項經營服務性收費、降低3項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放開11項經營服務性收費。

此次取消的4項經營服務性收費為: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含設備安裝、維護、遷移和通訊等費用),赴臺申報、代辦服務收費,涉外婚姻代辦服務收費,人才中介服務收費。降低的3項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是:水利工程建設交易服務收費、產權交易服務收費、配圖資料費。有11項經營服務性收費本月放開,包括:水文專業服務收費、消防設施檢測收費、氣象專業技術服務收費、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費、環境監測專業服務收費、車用CNG氣瓶檢驗檢測收費、安全防範系統檢驗服務收費、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場地訓練收費、作品鑑定費、國際預科專修學院收費、物品鑑定和認定收費。

4月1日起,我市已經取消或停徵41項中央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並將商標註冊收費標準降低50%,每年直接減輕企業負擔1.6億元;6月10日起,又取消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停徵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8項資源類、補償類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管理,降低3項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

在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方面,我市完善了《鹽城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目錄清單》,涉企收費項目由43項調整為36項。重點取消了工商諮詢服務費、入網用戶信息錄入費、供電部門移表費。同時出臺了行政許可中介服務事項及收費目錄清單。動態調整《市級涉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及收費項目清單》,中介服務事項由33項減為29項,收費項目由29項減為21項(其中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2項,市場調節價收費19項),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近500萬元。

另外,我市還突出清理重點領域和環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主要包括清理規範涉及鐵路貨運收費、銀行金融機構服務收費。結合《江蘇省商業銀行服務價格行為管理辦法》的頒佈實施,組織召開全市商業銀行政策宣傳貫徹會,全面規範銀行金融機構服務收費。針對個別銀行存在的違規問題,聯合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不合理增加企業融資負擔專項整治行動”,從嚴整治銀行不規範經營行為,大力推動銀行減費讓利,大幅壓縮財務顧問費、資金承諾費等涉企銀行服務收費,確保年內向客戶讓利1.5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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