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跨境逃稅:7月1日起對高淨值賬戶啟動盡調!

金融 投資 中國人民銀行 經濟 港險寶 2017-05-27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發佈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2017年第14號公告,簡稱《管理辦法》)。

打擊跨境逃稅:7月1日起對高淨值賬戶啟動盡調!

7月1日起,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投資機構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以及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年金合同開展盡職調查。這些賬戶不論金額大小,都應通過盡職調查識別賬戶持有人是否為非居民。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高淨值賬戶(600萬人民幣以上)的盡職調查。

隱匿資產將“陽光化”

蘇寧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指出,監管部門主要是遵守《多邊稅收徵管互助公約》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的相關規定,這是G20布里斯班峰會核准的標準。

“據有關人士透露,監管層本來打算在今年初實施,但是基於各方壓力,推遲了半年。非居民金融賬戶盡職調查和反洗錢逃稅問題有關。”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教授張文春表示。對於高淨值賬戶,國家稅務總局要求金融機構開展電子記錄檢索和紙質記錄檢索,同時詢問客戶經理是否存在其負責的客戶為非稅收居民個人的情況。高淨值賬戶是指金融賬戶加總餘額超過600萬元。張文春表示,這意味著此前一些隱匿資產將“陽光化”。

《管理辦法》對哪些人影響較大?

從影響上看,分析人士指出,《管理辦法》對社會公眾影響較小,對在海外有金融資產配置、在海外持有殼公司進行投資理財等行為的個人和企業來說,影響較大。以前稅務機關很難掌握居民海外金融賬戶信息,此舉將通過國家間信息互換使得本國居民海外金融賬戶透明化,進而為稅務機關未來打擊利用海外賬戶逃避稅收行為提供便利。

黃志龍認為,此次清查舉動有利於非居民金融賬戶管理進一步與國際標準接軌。從《管理辦法》來看,清查的主要對象是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這裡的非居民,主要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所以對普通中國居民並沒有實際的影響。在當前我國非居民賬戶規模越來越大、交易越來越頻繁的情況下,有必要對非居民金融賬戶進行全面的清查,防止利用這類賬戶開展洗錢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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