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盡調、風控疑竇叢生,金融機構集體踩雷承興系

沒有最精彩,只有更精彩。在從來不缺故事的金融市場,港股公司承興國際控股(02662.HK)實際控制人羅靜被刑事拘留,引爆諾亞財富34億元“踩雷”,正在上演羅生門的故事。

然而,捲入承興“騙局”的金融機構,遠不止諾亞財富一家。根據第一財經記者調查,自2014年以來,先後有信託、證券、私募基金等十多家金融機構,以應收賬款融資的形式為承興方面提供融資。而包括諾亞財富在內,目前可能至少有五家金融機構的產品仍在存續期內。

截至目前,雖然當事各方披露的有效信息有限,但金融機構在盡調、風控方面的諸多漏洞已盡顯無餘。

“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核對真實性是絕對必要的步驟。”有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說,在盡調過程中,不但要向付款方核實業務真實性,還要對用於融資的底層資產對應的票據逐筆核實,核對付款方人員的真實性也是必不可少的步驟。

過程中,如果融資方造假,通過調查市場同類產品價格、企業利潤率、現金流等,也能發現破綻。從“諾亞踩雷承興”事件目前信息來看,金融機構在這些方面可能存在不少缺失。

隨著事件不斷髮酵,諾亞財富、京東等相關方,在將事件“定性”為詐騙的同時,口水戰也不斷升級,各方相互“指責”,整個事件儼然已經成了“羅生門”。而身處旋渦中心的承興國際控股卻如同置身事外,至今幾乎未發一言。

在喧囂背後,究竟是誰在說謊?背後的真相又是什麼?

受傷的都是誰

34億元鉅額資金踩雷承興國際控股曝光後,雖然諾亞財富、承興國際控股等相關各方尚未披露案件細節,但隨著事件持續發酵,承興方面的融資主體、捲入的金融機構,以及事件脈絡正在逐漸走向清晰。

諾亞財富7月8日公告稱,下屬上海歌斐資產管理公司(下稱“歌斐資產”)管理的創世核心企業系列私募基金(下稱“創世基金”),主要向承興國際控股關聯方就其與京東之間的應收賬款債權提供供應鏈融資。京東隨後於7月9日聲明,廣東承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廣東承興”)是京東的普通供應商。

根據媒體報道,央行徵信系統信息顯示,2017年10月至2019年6月,廣東承興共與諾亞方面發生61筆交易,涉及金額超過百億元,相關交易均有京東應收賬款確認函。但央行隨後澄清,其涉及的應收賬款轉讓登記業務均發生在“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非“徵信系統”。

雖然涉及金融巨大,但諾亞財富可能只是承興國際控股融資渠道的一部分。第一財經記者梳理公開信息發現, 2014年以來,先後有十多家金融機構以應收賬款融資的形式,為承興方面提供融資。除了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還涉及多家信託、證券、私募基金公司。

但與歌斐資產對應的廣東承興不同,在上述十餘家金融機構融資的主體,是一家名為“廣州承興營銷管理有限公司”的企業。啟信寶信息顯示,廣州承興營銷管理有限公司已於2018年10月更名為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統稱“廣州承興”),並將註冊資本由2億元增加至10億元。2018年11月,法定代表人由羅靜變更為任金香,但不久後又重新變更為羅靜,目前股東為NOBLE CIRCLE INVESTMENTS LIMITED,出資比例為100%。

公開信息顯示,早在2014年底,北京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就曾發行一款專項資管計劃,規模5700萬元,委託信託公司向廣州承興發放信託貸款,補充廣州承興的流動資金。2015年,廣州承興通過某公募基金資管子公司,發行2億元的專項資管計劃,用於廣州承興補充流動資金。而根據公開信息,在此前數年,還有三家信託公司、一家財富管理機構,先後為廣州承興提供融資。

從成立時間測算,上述金融機構發行的產品,目前可能已經過期。但包括歌斐資產,可能仍有五家金融機構向廣州承興提供融資的十餘款產品,目前仍在存續期內。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多方查證,曾與廣州承興有過資金往來的金融機構中,湘財證券持續的時間相對較長,而且目前可能尚有產品存續。早在2016年前後,湘財證券就開始為廣州承興提供融資。

公開信息顯示,2016年5月上旬,湘財證券曾發行過一款名為“湘財金匯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產品,其中優先級資金規模100萬元至300萬元之間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0%;資金規模300萬元及以上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3%。資金主要投資於大成資本發行的“大成-廣州承興系列專項計劃”,閒置資金可投資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和銀行理財。

第三方信息還顯示,2018年2月,湘財證券還發行了“湘財金匯1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第四期,期限0.95年,成立時間為2018年2月13日,資金主要用於投資某信託公司發行的“廣州承興應收賬款信託計劃”,融資方為廣州承興及其下屬的廣州承惠馳訊商貿有限公司。不過,這兩個資管計劃,目前可能已經到期。

除上述項目,湘財證券“金匯”系列產品中,還有25號、26號、28號與廣州承興有關。網站及第三方的產品概況顯示,上述三個資管計劃,主要投資廣州承興應收賬款系列產品,產品資金用於購買融資方因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所產生的應收賬款債權。其中,25號、26號期限540天,上限為5億份,份額對應的金額未詳;28號期限1.06年,金額為1.1億元。

除了湘財證券,雲南信託也發行了多款信託計劃,向廣州承興提供資金。根據公開信息,雲南信託涉及廣州承興的產品共有6款。第一財經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雲湧1號、雲湧4號、雲湧7號三個集合信託計劃,分別成立於2018年6月、2018年8月、2018年9月,期限均為1年,後兩個尚在存續期內。

此外,名為“振興2號私募投資基金”、“建木-瑞福2號私募投資基金”的兩隻私募基金產品,也投向了廣州承興及其相關方,目前也在存續期內。

用益信託網站信息顯示,“建木-瑞福2號私募投資基金”成立於2018年3月,發行規模3000萬元,每兩個月清算一次,資金用途為以九折受讓廣州承興持有的多家企業的應收賬款,應收款付款方被描述為“國企央企及優質上市公司”。

資料還顯示,“振興2號私募投資基金”發行於2017年9月,金額2億元,期限24個月,通過股權投資形式,用於新加坡環球教育集團在蘇州五所幼兒園的建設經營。廣州承興承擔回購義務,羅靜提供個人連帶責任擔保。

誰在說謊

諾亞財富踩雷事件曝光後,隨著諾亞財富、京東等相關各方“口水”之爭不斷,整個事件儼然已經成了“羅生門”。

繼7月8日點明創世基金主要向承興國際控股關聯方與京東之間的應收賬款債權提供供應鏈融資之後,諾亞財富又在9日宣佈起訴京東和承興,稱承興國際控股相關方為京東供應商,雙方存在大量長期交易。期間,蘇寧也被捲入。

隨後,京東於7月9日上午反擊稱,此事與京東無關,承興國際控股方面涉嫌偽造和京東的業務合同對外詐騙,已經配合受害公司報案。當晚,京東再次聲明,承興是京東的普通供應商,在京東有一定的業務。在京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承興涉嫌偽造與京東等公司的合同進行詐騙,且也已經向公安報案。而蘇寧期間也表示,公司與承興融資事項無關。

儘管脣槍舌劍不斷且逐漸升級,但對於承興方面與兩者的業務、交易詳情,京東、諾亞財富方面均未提及。

那麼,事實真相究竟是怎樣的?

承興方面進行供應鏈融資的底層資產,雖然都是應收賬款,但自2014年以來,卻發生了幾次較為顯著的演變,早期的應收賬款付款方,大多來自中國移動等大型企業,後期則以電商為主。

公開資料顯示, 2014年底,廣州承興在上述北京資管公司進行供應鏈融資時,廣州承興提供的質押底層資產,是對中國移動終端福建分公司的7147萬元應收賬款。2015年,在上述公募基金資管子公司的2億元融資,底層資產則為廣州承興在中國移動四川分公司的應收賬款。而湘財金匯1號的底層資產,則未明確提及,僅表述為資金用於受讓廣州承興因銷售貨物產生的應收賬款債權,債務人為符合條件的大型央企或上市公司。

在這一階段,廣州承興的應收賬款對象很少出現電商企業。如上述湘財金匯1號,只提及了廣州承興為10餘家世界500強企業、上市公司提供服務。羅列的企業名單,基本以大型企業為主,知名電商、零售企業只偶有提及。此時,廣州承興是否已是這些電商、零售企業的供應商,尚無法得知。

到了2016年前後,廣州承興融資的信託計劃、私募等產品裡,電商企業出現的頻率明顯增加。以某信託公司2016年前後發行的“金鶴蘇寧雲商應收賬款”產品為例,除了列示資金用於收購對蘇寧雲商的應收賬款,廣州承興承擔收益補足義務,羅靜提供連帶擔保,還在產品名稱中使用了“蘇寧雲商”的名稱。

而云南信託發行的雲湧1號產品簡介中,對應的底層資產則被表述為用於購買廣州承興持有的電商龍頭(包括但不限於京東、蘇寧等)作為付款方的應收賬款;雲湧4號的資金用途則為購買廣州承興持有的蘇寧易購採購中心作為付款方的應收賬款。

可查信息還顯示,歌斐資產管理的創始基金中的創世集定、創世集淮兩款產品,資金用途均被介紹為用於購買廣東承興對京東世紀的應收賬款。

在當事各方信息披露有限的情況下,承興繫上述應收賬款的真實性,目前無法確認。但耐人尋味的是,京東在7月9日晚的聲明中稱,歌斐資產在被詐騙的過程中自始至終沒有通過任何方式和京東進行合同真實性的驗證。諾亞財富方面當日稍早也稱,據已經得知的信息,此案件系精心策劃、醞釀多年的詐騙案件。

“盡調過程中,現場核驗、調查等程序必須完備。如果真的是詐騙,有可能是出現了一些被利用的漏洞。”某互聯網供應鏈融資平臺高管對第一財經記者說,初始盡調是框架性的,即便進行了現場盡調,對方也可以臨時借用、租用辦公場地,提前準備好印章、合同等資料。而見到的核心企業以及付款方的人員,身份是否真實、能否代表付款方,一不小心也可能出現疏漏。

不過,該人士也表示,承興方面用於融資的應收賬款真實性,以及業務開展過程中的具體情況,在沒有進行有效信息披露的情況下,真相究竟如何還不好判斷。

沉默的承興系

7月8日以來,在諾亞財富、京東以及一干涉事方“戰事”不斷升級的過程中,即便股價連續重挫,身處旋渦中心的承興國際控股,卻彷彿置身事外,幾乎未作任何表態。

自從7月4日以來,承興國際控股股價連遭重挫。其中,7月4日、5日分別下跌16.14%、8.93%。羅靜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傳出後,7月8日盤中最大跌幅更是高達90%,最終報收於0.9港元/股,跌幅高達80.39%。7月9日、10日、11日,承興國際控股則分別下跌26.67%、12.12%、13.79%,11日收於0.50港元/股。

按照7月3日6.01港元的收盤價計算,截至7月11日收盤,承興國際控股已累計下跌5.51港元,累計跌幅高達90%以上,超過58億港元的市值灰飛煙滅。

同樣是羅靜所控制的上市公司,A股的博信股份(600083.SH)與承興國際控股的股價走勢卻天差地別。7月8日,博信股份以跌停價開盤後,快速上衝,當天以漲停收盤,成交額達8.59億元,換手率高達33.24%,並在7月9日再次漲停,幾乎完全收復此前的下跌。

在此過程中,承興國際控股出奇的沉默。7月5日,該公司公告稱,董事無法確定羅靜因何種原因或時間而被刑事拘留。7月9日盤後,該公司公告稱,廣州承興並非該集團成員,且該集團並未與京東訂立有關合同,試圖進行切割。

不過,承興國際控股公告中的“廣州承興”,究竟是指廣東承興,還是廣州承興,指代並不明確。按照京東聲明,與歌斐資產等機構相關的“承興”,是指廣東承興;雲南信託等相關產品中的“承興”,則是廣州承興。但啟信寶信息顯示,廣東承興股東為羅偉、劉鳳豔、葛劉苗,其中羅偉為法定代表人,持股97%,羅靜為董事長。

最近幾年,廣州承興資產、收入、利潤增長之快超乎尋常。可查數據現實,截至2014年9月底,廣州承興總資產12.46億元,總銷售收入11.3億元,利潤總額0.84億元。到當年11月底,累計銷售額已達19億元。

數據還顯示,2011年至2013年,廣州承興營業收入分別為4.3億元、7.7億元、11.2億元,年複合增長率61%;淨利潤分別為0.23億元、0.39億元、0.79億元,年複合增長率83%。截至2014年12月,廣州承興總資產達17.56億元。

而云湧1號產品簡介則顯示,截至2016年底,資產總額為106億元,負債總額為83億元,淨利潤為4.7億元。2017 年底,其應收賬款餘額為74.8億元,佔總資產的 70.62%,其中蘇寧佔比達71.33%,京東世貿達23.52%,兩者佔比已經達到應收賬款總額的 94.85%。

事件中相關各方業務關係究竟如何,有待當事各方進一步披露,以及有關部門調查之後,方有明確答案和結論。

脆弱的風控

儘管諾亞財富、京東、蘇寧等相關方各執一詞,但京東等電商巨頭為何會捲入他方融資風險,這還要從應收賬款涉及的供應鏈融資模式說起。

根據業內人士介紹,所謂應收賬款融資,是指上游供應商向下遊企業賒銷銷售,產生賬期,導致供應商資金週轉效率下降,出現資金缺口時,以應收賬款進行融資,其前提是供應商與下游企業簽訂的供貨合同、發票及對應業務真實有效。

在具體模式上,既有將應收款轉讓給保理公司,以保理債權發行ABS產品的場內模式;也有銀行、信託公司向保理公司借款的場外模式。但各種模式最終的還款來源,都是下游企業在賬期屆滿後支付的貨款。

諾亞財富、京東目前均宣稱承興方面的供應鏈融資涉嫌詐騙。京東還“指責”歌斐資產“暴露了其自身在合規和風險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希望其在提高自身專業性上面做好功夫。諾亞方面則稱, “相信真相只有一個”。

根據媒體報道,諾亞財富方面人士稱,與承興國際控股合作初期,核實過供應鏈融資業務所需要的應收賬款合同、相關發票與貿易背景,確認真實無誤後才放款;但承興國際控股在真合同裡滲入假合同,偽造了應收賬款合同與相關發票等資料。

7月10日,第一財經記者就此說法的真實性,向諾亞財富方面核實,相關人士表示,事件還在司法偵察階段,該公司也在等待司法處理結果,對部分沒有標明出處的言語不便回覆。

在業內人士看來,諾亞財富等眾多機構“被騙”背後,反映出金融機構此類業務中存在的盡調、風控、投後管理等多方面的風控漏洞和管理缺失。

“從目前已有信息來看,爆雷的業務可能是想做成反向保理,結果做成了正向保理。”上述供應鏈金融人士說,在供應鏈融資中,反向保理的關鍵因素,是對付款方也就是核心企業的盡調,調查內容包括貿易真實性、核心企業付款意願、償債能力、經營狀況等。同時,為了有效控制風險,還要對融資方的經營、財務、還款等能力進行調查,以備核心企業出現風險時能及時回收資金。

華南某大型信託公司中高層人士亦對第一財經記者稱,在對核心企業的盡調環節,融資企業底層資產對應的真實業務、業務量多少、發生時間、賬期都要與付款方核證,而且還要逐筆核驗發票真假。

“核對真實性是必要步驟,絕不能省略。”上述華南某信託公司人士說,除了核驗票據、付款方之外,還要核對“人”的真實性,即核實付款方經辦人員身份、職務、是否獲得授權等,這些核證內容極為關鍵。

但業內人士稱,在初始盡調、面籤等環節,都可以對付款方人員進行核驗,但通常只有大額業務才會面籤,如果金額小,可能不一定面籤。

除此,也並非沒有其他方式可以核實業務真假。 上述供應鏈金融人士說,在具體手段上,用於融資的應收賬款對應的每筆業務的採購合同、入庫單、出庫單、核心企業發票,理應逐一核對。如有破綻,並不難發現。更為重要的是,要核對付款方的參與意願,即便業務真實,付款方不願參與,也可能發生風險。

“從現有信息來看,捲入的金融機構對京東等核心企業的盡調並不到位。”該人士說,除了核驗票據,通過調查融資方產品銷售價格、利潤率,發票與其他業務票據是否對得上等方式,也很容易發現破綻。

第一財經記者就此向京東、蘇寧相關各方求證。京東人士稱,目前在警方調查過程中,相關證據已經給到警方;蘇寧人士表示,沒有更多信息披露。

由此,截至目前,四大疑問指向牽涉的金融機構:在與承興方面開展業務的過程中,風控如何進行的?盡調過程中,有沒有向京東等付款方核驗承興業務的真實性?是否履行了面籤程序?如果進行了面籤,是否核驗了京東等付款方人員的身份、職務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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