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 |“踩雷”羅靜案,雲湧1號信託計劃已延期!各方責任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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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雷”羅靜案的雲湧1號信託計劃有了新動態。

8月16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從投資人處確認,雲南信託-雲湧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雲湧1號”)已經延期

記者獲得的延期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8月14日,雲湧1號信託計劃未收到可足額分配的現金形式的信託財產,屆時雲南信託將以信託財產中的現金部分在扣除相關稅費後向受益人分配部分信託本金,並依照《信託合同》上述約定將該信託計劃自動延期1年,延期期間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止。

雲湧1號成立於2018年8月15日,正常到期日期是2019年8月14日。

目前,關於責任如何劃分,管理方雲南信託與代銷方湘財證券之間還在持續溝通中,而對於應收賬款的真假也還在等待公安機關給出調查結果。

雲湧1號延期

據記者瞭解,自承興國際控股實際控制人羅靜6月20日因涉嫌欺詐活動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先是諾亞財富被曝34億元踩雷承興國際,之後雲南信託超11億元信託產品也被指與羅靜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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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雷”羅靜案的雲湧1號信託計劃有了新動態。

8月16日,《國際金融報》記者從投資人處確認,雲南信託-雲湧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下稱“雲湧1號”)已經延期

記者獲得的延期公告顯示,截至2019年8月14日,雲湧1號信託計劃未收到可足額分配的現金形式的信託財產,屆時雲南信託將以信託財產中的現金部分在扣除相關稅費後向受益人分配部分信託本金,並依照《信託合同》上述約定將該信託計劃自動延期1年,延期期間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止。

雲湧1號成立於2018年8月15日,正常到期日期是2019年8月14日。

目前,關於責任如何劃分,管理方雲南信託與代銷方湘財證券之間還在持續溝通中,而對於應收賬款的真假也還在等待公安機關給出調查結果。

雲湧1號延期

據記者瞭解,自承興國際控股實際控制人羅靜6月20日因涉嫌欺詐活動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先是諾亞財富被曝34億元踩雷承興國際,之後雲南信託超11億元信託產品也被指與羅靜有關。

獨家 |“踩雷”羅靜案,雲湧1號信託計劃已延期!各方責任如何劃分?

雲南信託曾為承興國際相關公司廣州承興營銷管理有限公司(現名為“廣東中誠實業控股有限公司”)發行多款“雲湧”系列信託產品,信託資金用於購買廣州承興持有的電商龍頭(包括但不限於京東、蘇寧等)作為付款方的應收賬款。

此前,《國際金融報》記者已經確認的相關信託計劃有云南信託-雲湧1號、4號、7號、8號、10號和1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成立規模分別為4460萬元、32090萬元、1900萬元、30000萬元、29990萬元和11960萬元,總計超過11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雲湧1號計劃第一還款來源是蘇寧易購的還款資金,用於抵扣回購價款;第二還款來源是承興國際實控人,也是該項目的擔保人羅靜提供連帶責任擔保。若廣州承興的回購資金不足以覆蓋信託本金及融資成本,則由羅靜還款。

某三方機構代銷人員此前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在羅靜已經被抓的情況下,下一步需要看作為管理人的信託公司怎麼處理。如果信託公司願意為這個“背書”或承擔一定的責任,可能會用自有資金兌付。但對於投資者來說,信託也屬於一類理財產品,具有一定的風險,如果到期沒有兌付,也有可能會繼續延期。

“購買的雲湧12號實際上已經違約。”一位購買了“雲湧”系列——雲湧12號信託產品的投資者李華(化名)告訴記者,儘管產品是明年1月份到期,但正常是每個季度進行清算,打給投資者一部分錢。目前今年第一季度打了,第二季度7月6日就沒打過來,7月9日的時候確認了下沒有收到,實際上已經違約。

責任如何劃分

有意思的是,《國際金融報》記者以投資者名義致電雲南信託,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按照合同約定,雲南信託是主動管理方,但湘財證券在其中充當的角色,可能不僅僅是代銷的責任。湘財證券之前也發過金匯系列產品,底層資產是一模一樣的,他們之前也是做了好幾年的。

李華告訴記者,雲湧系列信託計劃8號後邊的都是通過湘財證券代銷的。購買時,湘財證券工作人員表示非常瞭解這個項目並且產品是安全的,以前是它們發的金匯系列產品,金匯到期之後,監管部門不讓它發了,於是改成和雲南信託合作。

那麼,湘財證券代銷雲湧系列信託產品具體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國際金融報》記者致電湘財證券辦公室方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辦法迴應相關問題,只有通過購買相關產品的信批渠道去了解或以官方的信息披露為準。

李華還告訴記者,湘財證券方面目前對投資者表示,它們只是負責代銷,而云南信託才是主管,雲湧系列不是通道產品,而是雲南信託主動管理的產品

“雲南信託確實承認主動管理,產品發行時都是以雲南信託名義,合同也是雲南信託的合同。”李華告訴記者,但云南信託這邊認為,湘財證券收了雲南信託的投顧費,湘財證券也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據相關媒體報道,湘財證券針對因羅靜案踩雷的金匯系列產品在近日推出了“3322”兌付方案,引入了神祕第三方接盤涉險資產。即通過兩年半的時間分四次兌付本金,比例依次為30%、30%、20%、20%,並於最後一次兌付時補貼2%的利息。

上述雲南信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雲南信託和湘財證券雙方的高管是有接觸的,但是還未就處理方案達成一致,所以現在可能還在溝通中,最終以什麼樣的方案落地仍需進一步確認。

應收賬款真假成謎

有業內人士指出,應收賬款是很容易虛構的。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應收賬款“蘿蔔章”事件屢屢發生。

此前,在中江國際·金鶴189號大連機床產業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中,大連機床應收賬款“蘿蔔章”案坑騙了中江信託7.6億元。

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業內人士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應收賬款類信託應該進行確權,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測算應收賬款匯款現金流能夠覆蓋債務本息,如果應收賬款質押還需要在人行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應收賬款信託既有主動管理的,也有事務管理的,主要以地方融資平臺類主動管理為主”。

對於雲湧系列底層資產應收賬款的真假,上述雲南信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雲南信託前期做了盡調,核實了整個融資業務涉及的合同和相關法律文件,包括採購合同、簽收確認單,和所有的發票單據等,並認為是真的。而後期第一時間發函給蘇寧時,蘇寧那邊是否認的

“現在蘇寧方面是否認,具體情況是怎麼樣的,現在也不好判定。要等待公安部門給到一個準確的調查結果。”對於預期解決的時間,該人士表示,公安部門進行處置和案件調查具體需要多長時間,不太好說。

有投資者認為,雲南信託並未一味推卸責任,願意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法律責任,但其拖延心態非常明顯。與此同時,雲南信託也反覆強調湘財證券應與其一起配合先解決客戶問題,再解決與中誠實業和蘇寧的問題。

(國際金融報見習記者 吳林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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