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貸”崛起:行業加速轉型,合規下的未來走向與盈利空間探究'

"

2019年上半年,“助貸”兩個字已經成為金融科技領域的一大關鍵詞,在我國網貸行業尚未敲定備案完成時間的關鍵時刻,目前多家P2P機構紛紛提出攜手商業銀行,轉型為“助貸”機構。由於監管層並未頒發“助貸”業務牌照,行業發展在客群選擇、產品定價、盈利模式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眾多金融科技公司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艱難求生時期。

在零壹財經·零壹智庫第35期閉門會上,零壹財經創始人柏亮在主持會議時,剖出目前“助貸”行業痛點與發展難題,由此掀開了參會機構的熱烈討論。這次會議的主題是“探路——助貸業務模式與未來趨勢”,從行業轉型、發展實踐與未來盈利空間等角度展開深入交流。

"

2019年上半年,“助貸”兩個字已經成為金融科技領域的一大關鍵詞,在我國網貸行業尚未敲定備案完成時間的關鍵時刻,目前多家P2P機構紛紛提出攜手商業銀行,轉型為“助貸”機構。由於監管層並未頒發“助貸”業務牌照,行業發展在客群選擇、產品定價、盈利模式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眾多金融科技公司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艱難求生時期。

在零壹財經·零壹智庫第35期閉門會上,零壹財經創始人柏亮在主持會議時,剖出目前“助貸”行業痛點與發展難題,由此掀開了參會機構的熱烈討論。這次會議的主題是“探路——助貸業務模式與未來趨勢”,從行業轉型、發展實踐與未來盈利空間等角度展開深入交流。

“助貸”崛起:行業加速轉型,合規下的未來走向與盈利空間探究

第35期閉門會現場

本次閉門會邀請了相關學者和業界實踐者,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和激烈的交鋒,提出了我國消費金融與小微信貸“助貸”業務的最新實踐措施,並針對市場需求提出各方建議。圍繞業務開展與多方合作的難點,參會嘉賓各抒己見,揭示了行業合規發展的現實問題。

一、P2P行業轉型:“助貸”業務成為重要突破口

本次閉門會由網貸行業“助貸”業務發展情況展開,梳理截至2019年上半年的我國P2P平臺向“助貸”轉型的實踐成果與發展難題。

"

2019年上半年,“助貸”兩個字已經成為金融科技領域的一大關鍵詞,在我國網貸行業尚未敲定備案完成時間的關鍵時刻,目前多家P2P機構紛紛提出攜手商業銀行,轉型為“助貸”機構。由於監管層並未頒發“助貸”業務牌照,行業發展在客群選擇、產品定價、盈利模式等方面還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眾多金融科技公司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艱難求生時期。

在零壹財經·零壹智庫第35期閉門會上,零壹財經創始人柏亮在主持會議時,剖出目前“助貸”行業痛點與發展難題,由此掀開了參會機構的熱烈討論。這次會議的主題是“探路——助貸業務模式與未來趨勢”,從行業轉型、發展實踐與未來盈利空間等角度展開深入交流。

“助貸”崛起:行業加速轉型,合規下的未來走向與盈利空間探究

第35期閉門會現場

本次閉門會邀請了相關學者和業界實踐者,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和激烈的交鋒,提出了我國消費金融與小微信貸“助貸”業務的最新實踐措施,並針對市場需求提出各方建議。圍繞業務開展與多方合作的難點,參會嘉賓各抒己見,揭示了行業合規發展的現實問題。

一、P2P行業轉型:“助貸”業務成為重要突破口

本次閉門會由網貸行業“助貸”業務發展情況展開,梳理截至2019年上半年的我國P2P平臺向“助貸”轉型的實踐成果與發展難題。

“助貸”崛起:行業加速轉型,合規下的未來走向與盈利空間探究

第35期閉門會現場

P2P平臺謀求向“助貸”轉型,非持牌屬性引熱議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發表了題為《網貸機構助貸業務擴張背後:趨勢、難點與風險承擔機制》的主題演講,他指出,我國尚未出臺“助貸”業務的官方定義和專門監管文件,當下熱議的助貸特指非持牌機構為持牌機構提供獲客、營銷、數據和技術共享、風險管理、貸後管理等服務。

在當前監管趨嚴的環境下,P2P等互金平臺正在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從2019年1季度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報表來看,360金融、樂信、趣店、拍拍貸、小贏科技等頭部互金公司的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資金佔比普遍有所提升,並且採用了保證金、保險、第三方擔保等方式構建增信機制。

他指出,P2P等互金平臺與金融機構合作開展“助貸”業務,還存在一些現實障礙:一是網貸平臺的資產難以符合持牌機構的要求,具體包括利率、業務合規性、逾期率等因素;二是優質平臺容易被持牌機構認同,但中小平臺難度大,要求提供保證金或擔保措施;三是金融機構決策機制複雜冗長,合作磨合時間長。

P2P平臺與“助貸”機構不能混為一談

P2P平臺向“助貸”方向轉型,這種業務模式並未完全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副祕書長張羽指出,2018年出臺的《175號文》,鼓勵行業轉向小貸、互聯網小貸、消金公司等方向,其中包括“助貸”這一領域。然而,此後監管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文件,不再提及“助貸”。

目前,“助貸”業務被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給消費金融公司或銀行機構做助貸,第二類是給P2P做助貸。他表示,針對於這兩類情況,相關監管部門持有不同表態。為正規持牌機構提供助貸的,多數通過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等渠道跟銀行取得合作,銀行對於助貸合作機構有較嚴格的要求。而對於為P2P提供資產的“助貸”機構,多數是各種金融科技或服務類公司,沒有嚴格的准入條件規定,我國對於此類“助貸”的政策還不明朗。

他提出,如果網貸平臺單純做導流服務,不提供擔保和增信,屬於網信辦的管轄範圍。P2P轉型成“助貸”機構,從實際操作的層面看,應該屬於新業務,例如融資性擔保業務不能算P2P平臺轉型成為“助貸”。然而,目前很多機構藉助金融科技公司的名義,為機構提供資金並繳納保證金、提供增信,由此暴露出大量的暴力催收、不合理收費和資產質量等問題,都是由於此類“助貸”機構造成的。

專注科技優勢,注重金融風險管控

近期,一部分網貸機構將轉型方向定為網絡小貸。微貸網金融研究院王芳表示,網貸機構轉向做網絡小貸業務,存在兩大難點:一是網絡小貸屬於牌照管理,監管對於申請這類牌照的要求較為嚴格;二是在市場容量有限的情況下,大量網貸機構轉型做網絡小貸,生存下來的機構僅是少數,絕大多數會被淘汰。因此,作為金融科技公司,首先要意識到金融的核心在於控風險,更應該強調自身的科技和互聯網的基因,而不是過多宣傳本身的金融屬性。

二、聯姻金融機構:門檻高、耗時長、小微業務受青睞

商業銀行對“助貸”機構設定準入門檻

眾多“助貸”機構尋求與商業銀行合作,在消費金融業務與小微信貸方面,尋求雙方合作機會。某股份制銀行支行零售行長周承表示,通常情況下,商業銀行在“助貸”合作上主要是線上消費金融業務,合作機構的選擇大致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看股東背景。基本上,要有國企或者是上市公司。

第二,看擔保能力。主要是融資型擔保公司(國有的)和保險公司這兩個,前者會看是否屬於國有融資擔保公司背景,後者需要總行做業務准入。

第三,看平臺與同業機構的合作情況。比如這家平臺已經和其他銀行實現了系統搭建和資金投放,並且有一定存量的授信餘額與授信客戶,會選擇符合這種條件的機構開展合作。

應具備放貸、流量與客戶分層能力

“助貸業務興起一定有其市場需求,簡單來講,金融機構有資金與牌照,欠缺放貸能力;而金融科技公司有放貸能力,但欠缺資金與牌照。因此,雙方合作就能做到各取所需”。中騰信CMO周揚指出,金融科技公司要真正做好“助貸”業務,要擁有“放貸能力”,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平臺自身有流量優勢,比如BAT這類互聯網巨頭;

二是獲客能力。基於平臺的流量優勢而形成,這也是一種放貸能力;

三是客戶分層能力。這是核心優勢,基於線上流量而進行客戶分層,將客戶分成不同金融機構喜歡的類型,譬如IRR分別在36%以上、24%-36%、18%-24%等不同區間範圍。

站在助貸方的視角來看,可以分為持牌的助貸方和非持牌的助貸方。周揚表示,持牌的助貸方主要指互聯網銀行,負責給其它金融機構推薦客戶。非持牌的助貸方包括完全沒有牌照的金融科技公司、P2P平臺與數據提供商。其中,非持牌的助貸又分為兜底與不兜底兩種模式。兜底模式下,大部分由助貸方提供資產,要給資金方提供5%到10%的保證金,一旦出現壞賬或者不良資產衝破閾值,還要補交保證金或進行不良資產回購。還有一種形式,要求助貸方要有融資性擔保公司和保險公司做擔保,這都屬於兜底模式。

從助貸機構與商業銀行合作的發展歷程來看,所需時間比較漫長。周揚指出,助貸機構在接觸一些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時,剛開始都受到銀行機構的歡迎,但從系統開發到人員對接,最長的跑過兩年。銀行通常提出兩項要求,第一是利率控制在IRR36以內,譬如P2P平臺多數屬於APR36的資產,就無法達到銀行要求;第二是關聯P2P的風險溢出問題,比如平臺參股或者是控股一家P2P,銀行對於合作伙伴是否涉及P2P平臺經營這一問題,一直保持非常謹慎的態度。

小微金融“助貸”業務更受銀行青睞

從2019年“兩會”提出小微信貸服務的政策指引後,金融機構加大對這一領域的重視程度,並採用與“助貸”機構合作的方式,實現快速獲客。北京極速雲風控策略總監劉永駿提出,平臺主要客群是生活服務類與貿易流通類的小微企業主,提供“場景獲客+貸前風控+催收”等服務,一般小微企業主的資金需求大概在10萬左右,合作的機構資金有一部分來源於銀行,這種業務比較受到銀行歡迎。

在場景獲客方面,劉永駿指出,主要是來自於B2B服務機構,包括支付收款機構(第三方支付與聚合支付)、ERP軟件如金蝶用友等財務軟件、SaaS軟件智能硬件等都是自身的平臺客戶。舉例來看,在金蝶的部分ERP和SaaS軟件後臺,嵌入極速雲的入口,這是一個H5的鏈接。當客戶發起申請之後,將通過全線上的一個申請流程,同時平臺可以調用金蝶的數據。通過它的數據分析,開展經營風險的分層,以此為依據進行用戶貸款額度測算。

三、破解“助貸”難題:風控、盈利模式與未來走向

引入多方持牌機構,嚴控“助貸”風險

“鼓勵引入融擔公司、擔保公司、保理公司等持牌機構,合理合法地為金融機構提供助貸,而不是隨意註冊一家科技公司提供助貸業務”,張羽認為。他表示,“助貸”業務存在較大的風險因素,儘管監管部門提出不允許進行風控外包與提供增信擔保,但事實上各機構都採取了這種做法,否則就難以和金融機構談合作。從行業的角度來看,以科技服務為主的市場主體更受金融機構歡迎。他還表示,目前金融科技的需求量還很大,金融行業也需要通過科技手段降低成本,提高金融效率,鼓勵“助貸”平臺側重於科技投入、實現金融賦能,平臺方能夠順利通過科技轉型,實現機構的下一個目標。

愛財集團副總裁甘小虎表示,監管應該是傾向於金科公司做場景端,把消費場景中產生的用戶導給金融機構,然後由金融機構出資金,並自主決策和風險定價,並承擔催收、逾期處置等貸後責任。但現狀在於除了頭部極少數的銀行、消金、信託外,大部分的中小銀行、信託或者是消金公司都沒有完整的自營業務,無論是流量環節還是風控環節都需要和外部的平臺合作。持牌機構擁有資金優勢,但沒有專業人員和能力,因此天然地會把風險轉嫁給合作平臺。監管的方向是要求金融機構先建立完整的自營業務,再逐漸過渡到完全自主決策,並承擔風險,這需要一個過程。

找準持牌金融機構偏好資產,提升運營能力

立足我國當前的宏觀經濟運行情況,並結合網貸行業“強監管”的政策背景,發展“助貸”業務成為了行業轉型的方向。有關“助貸”平臺與持牌金融機構的合作路徑,中騰信CMO周揚表示,平臺繼續發展下去,就必須加強與持牌機構的合作,並提出三條對策建議:

第一,摸透持牌機構偏好的資產類別。個人認為是偏向於小微企業(主)或個體工商戶,原因在於國家要求金融機構大力扶持民營企業。但大部分“助貸”機構是由個人消費貸、個人現金貸而發展起來的,因此必須考慮有沒有開展小微企業信貸的能力,並且要保證借款利率控制在36%之內、平臺能夠掙錢。小微信貸這類資產必然受金融機構歡迎,核心在於平臺自身的風控能力是否能達標。

第二,主動尋找第三方的資金資產對接平臺。“助貸”機構直接接觸金融機構,通常存在很大困難或是時間拖不起,因此可以找第三方平臺。譬如,一些互聯網巨頭的關聯公司,擁有這種資金資產對接的平臺,會根據資產質量和資金期限要求進行匹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機構普遍偏好一年期以下的資產,很多個人消費貸是兩三年期的,因此存在期限錯配的問題,金融機構不太喜歡這類資產。

第三,提升平臺運營能力。以前平臺方都選擇51公積金、51信用卡、貸款超市等流量渠道來獲客,因此大部分屬於“多頭負債”的用戶。作為中小規模體量的平臺,核心能力在於擁有消費貸業務的運營經驗,即如何從流量大的渠道中篩選出符合金融機構要求的客群,哪些屬於貸款利率在36%以下的。平臺要做好流量運營、客戶分層,譬如攜程就是將客戶分層能力與生活場景相結合,因此平臺方要做好這一環節,在獲客環節就做好風控措施,做好客戶分層,然後再把他們推薦給金融機構,核心還是風控能力。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