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精神病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不承認有病就是真有病?'

精神病 精神科汐煒醫生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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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時,想到了病房曾經的一位患者,雖然他不是我診治,但卻令我記憶猶新。

郭某,在一個炎熱的下午,被幾個家屬推推嚷嚷的送進了病房,據家屬提供病史,患者在家自言自語,多疑,還動不動就打人砸東西......對於家屬提供的情況,郭某矢口否認,而且聲稱自己沒病,不該住進精神醫院來。

當然,在家屬和患者之間選擇,我們選擇相信了家屬。然而,通過一週的住院觀察,我們發現除了焦急出院的心態,患者的思維、情感、行為舉止絲毫不是家屬病史中提供的樣子。後來經多方面打聽,得知家屬(患者弟弟)是想獨佔老人留下的遺產,才想辦法將哥哥編造成精神病人。

近年來,“被精神病”成為社會熱議話題,這也確實令很多人被“點醒”,動了歪腦筋!但請相信,醫生是站在真理和正義的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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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時,想到了病房曾經的一位患者,雖然他不是我診治,但卻令我記憶猶新。

郭某,在一個炎熱的下午,被幾個家屬推推嚷嚷的送進了病房,據家屬提供病史,患者在家自言自語,多疑,還動不動就打人砸東西......對於家屬提供的情況,郭某矢口否認,而且聲稱自己沒病,不該住進精神醫院來。

當然,在家屬和患者之間選擇,我們選擇相信了家屬。然而,通過一週的住院觀察,我們發現除了焦急出院的心態,患者的思維、情感、行為舉止絲毫不是家屬病史中提供的樣子。後來經多方面打聽,得知家屬(患者弟弟)是想獨佔老人留下的遺產,才想辦法將哥哥編造成精神病人。

近年來,“被精神病”成為社會熱議話題,這也確實令很多人被“點醒”,動了歪腦筋!但請相信,醫生是站在真理和正義的一方的

闢謠:精神病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不承認有病就是真有病?

一,瞭解一下,哪些人有權利將患者送至精神病院?

根據《精神衛生法》規定,兩種情況下,患者才可以被送至精神醫院診斷和治療:1),患者系流浪、乞討且查找不到近親屬的,可由民政有關部門行使送治權;2)患者出現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為或者存在自傷或傷害他人風險的,可由近親屬、所在單位或當地公安機關送至精神病院治療,除此,除非患者採取自願同意,否則他人不得在患者意識清楚情況下強行將其送往精神醫院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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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時,想到了病房曾經的一位患者,雖然他不是我診治,但卻令我記憶猶新。

郭某,在一個炎熱的下午,被幾個家屬推推嚷嚷的送進了病房,據家屬提供病史,患者在家自言自語,多疑,還動不動就打人砸東西......對於家屬提供的情況,郭某矢口否認,而且聲稱自己沒病,不該住進精神醫院來。

當然,在家屬和患者之間選擇,我們選擇相信了家屬。然而,通過一週的住院觀察,我們發現除了焦急出院的心態,患者的思維、情感、行為舉止絲毫不是家屬病史中提供的樣子。後來經多方面打聽,得知家屬(患者弟弟)是想獨佔老人留下的遺產,才想辦法將哥哥編造成精神病人。

近年來,“被精神病”成為社會熱議話題,這也確實令很多人被“點醒”,動了歪腦筋!但請相信,醫生是站在真理和正義的一方的

闢謠:精神病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不承認有病就是真有病?

一,瞭解一下,哪些人有權利將患者送至精神病院?

根據《精神衛生法》規定,兩種情況下,患者才可以被送至精神醫院診斷和治療:1),患者系流浪、乞討且查找不到近親屬的,可由民政有關部門行使送治權;2)患者出現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為或者存在自傷或傷害他人風險的,可由近親屬、所在單位或當地公安機關送至精神病院治療,除此,除非患者採取自願同意,否則他人不得在患者意識清楚情況下強行將其送往精神醫院診斷。

闢謠:精神病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不承認有病就是真有病?

二,簡單瞭解一下,精神疾病診斷的過程;

1,觀察患者一般狀態:包括其意識是否清晰、儀表、情感,以及言語接觸情況;

2,對患者進行精神檢查:通過談話和觀察,瞭解患者的感知、認知、思維、注意力、記憶力、智能、自知力、情感、行為等方面的異常,並及時做好記錄;

3,通過家屬瞭解患者詳細情況:包括出生、成長過程、性格特點、宗教信仰、家族史等,著重瞭解精神發病的誘因、發生、發展過程等;

4,根據病史,再次對患者進行精神檢查,然後再住院期間繼續認真觀察、並請上級醫師一同查房並討論後,於3天內出具診斷結果,個別一時難以確診,且治療效果不滿意的,可申請疑難病例討論。

所以,經過這麼多的診斷和治療程序,再加上患者可能需要長期住院,想要“詐病”成功的機率是很小的。

外界對於精神病人的誤解實在太多了,其中有一條便是“精神病人,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在大眾看來,最簡單的評估一個人是否精神異常就直接看他能夠承認自己有病?

說到這裡,汐煒醫生就要引出一個精神科教材的一個專業名詞——自知力。

自知力指的是精神病人對自己疾病的正確判斷能力,包括是否承認自己患病、是否需要治療以及疾病可能帶來的後果的認知態度。自知力對於精神疾病的診斷、治療反應監測、治療依從性、預後判斷、疾病康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在臨床上,根據患者的恢復狀態,分為無自知力、部分自知力和自知力完整。

通常來講,初次發作的精神病人,都不承認自己精神異常,並且極力拒絕治療,這種情況,就叫“無自知力”。這其中包括有些病人,自稱:“我有幻覺、我有妄想,我有精神病”,但一旦醫生問及“哪些想法或行為是不對的?”他們就回答不出來了,這種情況仍屬於無自知力。

通常一個精神病人可能同時存在很多精神症狀,對於自身的症狀,有些能夠認識,有些不能夠認識,那麼就屬於部分自知力。

如果一個患者承認自己承認患精神疾病,並且積極配合治療,那麼他的自知力可能就是完整的,為什麼是可能完整?因為很多患者長期反覆住院,已經學會隱藏自己的病情了,他們懂得怎樣順著醫生的思路回答問題,這時候,往往工作經驗豐富的醫生,會根據患者的情感反應和行為舉止來推測其內心的想法,進而評估患者的康復情況。

不承認自己有病,就一定是精神病嗎?

這個結論顯然不能夠成立,拿我們正常人來說,大家都不承認自己有病,難道都是精神病?

最重要的是,自知力只是醫生評估患者精神疾病的一個其中因素,對於精神疾病的診斷,要從多方面、多維度去考慮,通常還會藉助檢查量表來評定,而對於疑似患者,尤其涉及下“重病”診斷的時候,都是有至少2名醫生共同下結論的,所以單純靠一句話、一個症狀就能診斷精神疾病只是外界的片面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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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篇文章時,想到了病房曾經的一位患者,雖然他不是我診治,但卻令我記憶猶新。

郭某,在一個炎熱的下午,被幾個家屬推推嚷嚷的送進了病房,據家屬提供病史,患者在家自言自語,多疑,還動不動就打人砸東西......對於家屬提供的情況,郭某矢口否認,而且聲稱自己沒病,不該住進精神醫院來。

當然,在家屬和患者之間選擇,我們選擇相信了家屬。然而,通過一週的住院觀察,我們發現除了焦急出院的心態,患者的思維、情感、行為舉止絲毫不是家屬病史中提供的樣子。後來經多方面打聽,得知家屬(患者弟弟)是想獨佔老人留下的遺產,才想辦法將哥哥編造成精神病人。

近年來,“被精神病”成為社會熱議話題,這也確實令很多人被“點醒”,動了歪腦筋!但請相信,醫生是站在真理和正義的一方的

闢謠:精神病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不承認有病就是真有病?

一,瞭解一下,哪些人有權利將患者送至精神病院?

根據《精神衛生法》規定,兩種情況下,患者才可以被送至精神醫院診斷和治療:1),患者系流浪、乞討且查找不到近親屬的,可由民政有關部門行使送治權;2)患者出現傷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為或者存在自傷或傷害他人風險的,可由近親屬、所在單位或當地公安機關送至精神病院治療,除此,除非患者採取自願同意,否則他人不得在患者意識清楚情況下強行將其送往精神醫院診斷。

闢謠:精神病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不承認有病就是真有病?

二,簡單瞭解一下,精神疾病診斷的過程;

1,觀察患者一般狀態:包括其意識是否清晰、儀表、情感,以及言語接觸情況;

2,對患者進行精神檢查:通過談話和觀察,瞭解患者的感知、認知、思維、注意力、記憶力、智能、自知力、情感、行為等方面的異常,並及時做好記錄;

3,通過家屬瞭解患者詳細情況:包括出生、成長過程、性格特點、宗教信仰、家族史等,著重瞭解精神發病的誘因、發生、發展過程等;

4,根據病史,再次對患者進行精神檢查,然後再住院期間繼續認真觀察、並請上級醫師一同查房並討論後,於3天內出具診斷結果,個別一時難以確診,且治療效果不滿意的,可申請疑難病例討論。

所以,經過這麼多的診斷和治療程序,再加上患者可能需要長期住院,想要“詐病”成功的機率是很小的。

外界對於精神病人的誤解實在太多了,其中有一條便是“精神病人,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在大眾看來,最簡單的評估一個人是否精神異常就直接看他能夠承認自己有病?

說到這裡,汐煒醫生就要引出一個精神科教材的一個專業名詞——自知力。

自知力指的是精神病人對自己疾病的正確判斷能力,包括是否承認自己患病、是否需要治療以及疾病可能帶來的後果的認知態度。自知力對於精神疾病的診斷、治療反應監測、治療依從性、預後判斷、疾病康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在臨床上,根據患者的恢復狀態,分為無自知力、部分自知力和自知力完整。

通常來講,初次發作的精神病人,都不承認自己精神異常,並且極力拒絕治療,這種情況,就叫“無自知力”。這其中包括有些病人,自稱:“我有幻覺、我有妄想,我有精神病”,但一旦醫生問及“哪些想法或行為是不對的?”他們就回答不出來了,這種情況仍屬於無自知力。

通常一個精神病人可能同時存在很多精神症狀,對於自身的症狀,有些能夠認識,有些不能夠認識,那麼就屬於部分自知力。

如果一個患者承認自己承認患精神疾病,並且積極配合治療,那麼他的自知力可能就是完整的,為什麼是可能完整?因為很多患者長期反覆住院,已經學會隱藏自己的病情了,他們懂得怎樣順著醫生的思路回答問題,這時候,往往工作經驗豐富的醫生,會根據患者的情感反應和行為舉止來推測其內心的想法,進而評估患者的康復情況。

不承認自己有病,就一定是精神病嗎?

這個結論顯然不能夠成立,拿我們正常人來說,大家都不承認自己有病,難道都是精神病?

最重要的是,自知力只是醫生評估患者精神疾病的一個其中因素,對於精神疾病的診斷,要從多方面、多維度去考慮,通常還會藉助檢查量表來評定,而對於疑似患者,尤其涉及下“重病”診斷的時候,都是有至少2名醫生共同下結論的,所以單純靠一句話、一個症狀就能診斷精神疾病只是外界的片面看法。

闢謠:精神病都不承認自己有病,所以,不承認有病就是真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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