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出臺老樓裝電梯辦法:業主達成一致才能裝

經濟 建築 基金 法制 中國經濟網 2017-06-24

(原標題:濟南出臺老樓裝電梯辦法:業主達成一致才能裝 政府適當補貼)

齊魯網濟南6月22日訊 一直備受關注的“老樓裝電梯”今天迎來重大突破,記者在今天上午濟南市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試行)》已經正式印發。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髮展和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重,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已成為一個時期以來群眾訴求強烈、社會關注度較高的熱點問題。今年濟南市政府在公開承諾為民辦事的16項任務之首“老舊小區整治改造”中,就將既有住宅試點加裝電梯列為了一項重要工作內容。

據濟南市新聞發言人劉勤介紹,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僅涉及相關業主的合法權益,同時還會涉及既有住宅的結構安全、消防安全以及電梯安裝和使用安全等諸多問題。因此,濟南市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堅持了以下原則:一是堅持業主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二是堅持依法合規的原則。三堅持保障安全的原則。四是堅持政府扶持的原則。

適用範圍:市內五區加上高新和南山

在適用範圍方面,鑑於增設電梯尚處於試點階段,所以辦法明確本市歷下區、市中區、天橋區、槐蔭區、歷城區、高新區以及市南部山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依法建成並投入使用、四層以上未設電梯、且未列入房屋徵收範圍和計劃的多個業主所有的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可以適用本辦法。

安裝資金由同意的業主承擔 政府適當補貼

根據辦法規定,電梯增設的費用主要由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承擔,各自承擔的比例由同意增設電梯的業主結合樓層等因素協商確定。為鼓勵增設電梯,業主可以按規定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同時政府對業主增設電梯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

電梯投入使用後要定期辦理檢驗手續

根據規定,申請增設電梯的審批主要有:一是實施主體應當申請辦理規劃審批。二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手續。三是電梯安裝後,實施主體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竣工驗收,並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消防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四是電梯投入使用後,到特種設備監督部門辦理使用登記,並定期辦理檢驗手續。

加裝電梯既要符合客觀要求 業主之間又要形成共識

記者瞭解到,加裝電梯需要具備客觀和主觀兩方面的條件。在客觀條件方面,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不改變原有建築主體結構形式,同時還要滿足規劃、建築結構安全、消防間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且增設電梯位置應在原建設項目用地界址範圍內。

在主觀條件方面,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應當充分聽取增設電梯服務範圍內全體業主的意見,只有業主對增設電梯所涉及到的譬如工程費用的預算和籌集方案;電梯運營費用分攤、用電管理單位和電費繳納主體;電梯維修保養費用分擔以及電梯使用單位的確定;對利益受損業主進行補償的資金籌集預案和補償方案等達成一致意見才能具備加裝電梯的基本條件。

業主可以委託相關單位和企業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考慮到多層住宅產權分別屬於多個不同的業主,對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就必然會涉及全體業主的共同權益。因此,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無論是從法理上,還是從對業主權益的維護上,實施主體應當是全體業主。具體實施中,《試行辦法》也明確規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以幢或者單元為單位,這樣可以儘可能的減少業主數量,方便業主推選代表作為實施主體。同時業主還可以書面委託已售公房原產權單位、原房地產開發企業、電梯安裝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項目管理企業作為實施主體,負責組織加裝電梯相關工作並辦理規劃、施工、質檢等相關審批手續,以解決個體業主能力不足的問題。

相關費用首先由業主承擔 政府補貼辦法正在制定

據介紹,既有住宅加裝的電梯因為屬於電梯服務範圍內的業主所有,因此加裝電梯的費用,包括電梯將來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應當首先要由業主來承擔。政府層面為了鼓勵這項工作的推進,將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目前山東省在試點工作中原則規定每臺電梯可按總造價的40%給予財政資金補貼,補貼上限不超過每臺25萬元。具體到濟南市,要根據財政收入以及財政資金預算情況來確定,具體補貼的辦法將由市財政局和市質監局具體制定。

安裝的電梯不再辦理不動產登記 也不需要繳納相關費用

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雖然屬於對既有建築物的改造,但不涉及業主房屋面積的增減變動,所以辦法規定 既有住宅增設的電梯不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也不在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簿上註記。而且既有住宅增設電梯不需重新辦理佔用土地等相關手續,容積率增加部分也不再徵收地價款,不需補繳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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