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7月1日中國版CRS實施,非居民金融賬戶將受調

經濟 保險 金融 投資 移民幫 2017-05-26

從去年開始,全球徵稅就已經開始蔓延,中國也已承諾加入CRS,並於2017年1月實施新的開戶程序盡調,2018年開始第一次數據交換。這意味著高淨值客戶在海外的資產將不再隱蔽。

為了履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規範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盡職調查行為,5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為了打擊跨境逃稅及維護誠信的納稅稅收體制,2014年7月OECD發佈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 AEOI標準),“標準”包括《主管當局協議》(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CAA)範本、《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及其釋義。在二十國集團(G20)的大力推動下,目前已有100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

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對於一直不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國際社會可能採取聯合反制措施,促使其承諾實施“標準”,提高稅收透明度。長遠來看,“標準”在全球範圍內的實施是大勢所趨,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終將覆蓋絕大部分國家(地區)。

《管理辦法》按照“標準”的主要內容制定,規定了我國境內金融機構識別非居民賬戶並收集相關信息的原則和程序,包括對基本定義的解釋、個人賬戶與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程序、金融機構需收集和報送的信息範圍等。

重磅,7月1日中國版CRS實施,非居民金融賬戶將受調

《管理辦法》對哪些賬戶有影響

據瞭解,《管理辦法》對社會公眾影響較小,主要對在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的部分個人和機構有一定影響。

從2017年7月1日起,個人和機構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包括在商業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在保險公司購買商業保險,需按照金融機構要求在開戶申請書或額外的聲明文件裡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對於2017年7月1日之前已經開立的賬戶,金融機構根據留存資料確認賬戶持有人的稅收居民身份,極少數不能確認的需要個人和機構配合提供材料。

《管理辦法》對哪些人和機構影響較大

《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認可和監管的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如果一家非金融機構取得的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消極經營活動收入,則該機構屬於消極非金融機構,例如設立在某避稅地、僅持有子公司股權的中間控股公司。由於消極非金融機構容易被當作跨境逃避稅的工具,金融機構需要識別出這些機構及其背後的實際控制人。如果消極非金融機構的控制人是非居民,金融機構則需要收集並報送控制人相關信息。

哪些賬戶在《管理辦法》規定盡職調查範圍之內

從2017年7月1日起,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投資機構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以及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年金合同開展盡職調查。這些賬戶不論金額大小,都應通過盡職調查識別賬戶持有人是否為非居民。

在實踐中,某些金融賬戶被用來跨國逃避稅的風險較低,因此,《管理辦法》參照國際標準也規定了一些免予盡職調查的賬戶,例如符合條件的退休金賬戶、社會保障類賬戶、定期人壽保險合同、休眠賬戶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賬戶等。相關條件在《管理辦法》中均有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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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具體過程

所有類別賬戶的盡職調查程序一樣嗎

《管理辦法》將賬戶分為個人和機構兩類賬戶,每類賬戶又分為新開賬戶和存量賬戶。不同類別賬戶的盡職調查要求和程序有所不同。

簡單來說,新開賬戶盡職調查要求相對嚴格,需要開戶人提供其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金融機構根據開戶資料進行合理性審核。

存量賬戶盡職調查程序相對簡易,金融機構主要依據留存資料進行檢索。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可以選擇將新開賬戶盡職調查要求適用於存量賬戶。具體要求詳見下表:

重磅,7月1日中國版CRS實施,非居民金融賬戶將受調

中國稅收居民個人賬戶信息將被報送交換嗎

根據規定,賬戶持有人為中國稅收居民個人的,金融機構不會收集和報送相關賬戶信息,也不會交換給其他國家(地區)。賬戶持有人同時構成中國稅收居民和其他國家(地區)稅收居民的,其中國境內的賬戶信息將會交換給相應稅收居民國(地區)的稅務當局,其境外的賬戶信息交換給國家稅務總局。

賬戶持有人如何判斷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

各國(地區)國內法有關稅收居民身份的認定標準並不一致。對於個人而言,通常同時採用住所(居所)標準和停留時間標準,納稅人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構成該國(地區)的稅收居民;對於企業而言,通常採用註冊地標準和管理機構所在地標準。

以我國為例。根據我國稅法,中國稅收居民個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係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中國稅收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包括其他組織)。

賬戶持有人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結合相關國家(地區)稅收居民身份認定規則,對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進行綜合判斷。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將公佈相關資料供金融機構和賬戶持有人蔘考(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賬戶持有人也可諮詢專業稅務顧問來判定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

哪些金融機構需按照《管理辦法》開展盡職調查

《管理辦法》所定義的金融機構與通常經濟生活中理解的金融機構不一樣。例如,某公司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屬於“金融業”,但並不一定屬於《管理辦法》所稱金融機構。

依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存款機構、託管機構、投資機構和特定的保險機構等金融機構,需要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盡職調查。相關定義在《管理辦法》中均有具體解釋和列舉。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以及其他不符合條件的機構,不屬於《管理辦法》規定的金融機構,因此不需要開展盡職調查。

金融機構需要做好哪些執行準備工作?

為執行《管理辦法》,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的非居民金融賬戶盡職調查管理制度,設計合理的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並完成相關信息系統的開發和改造。金融機構還需加強對本機構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使其具備開展非居民金融賬戶盡職調查的意識和能力。此外,金融機構還可以通過印製宣傳資料等形式對客戶進行宣傳,使其瞭解《管理辦法》的相關背景,配合金融機構完成盡職調查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金融機構應於2017年12月31日前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辦理註冊登記,為下一步信息報送做好準備。

小幫總結

CRS是世界反避稅制度的又一殺手鐗。在CRS的新形勢下,未來隱藏資產、逃稅、避稅或將逐漸變得不可能。而且,對於高資產人士而言,如果信息不正確披露或沒有披露,不但資產會被凍結,也將面臨稅務機關的罰款、訴訟,涉及欺詐、造假、逃稅的將負嚴厲的刑事責任。同時,在資產信息完全透明的情況下,高淨值人士還將承受更重的稅務壓力。

財富裸奔的時代正式到來,還在猶豫是否需要應對措施嗎?小幫表示,再不規劃就真的晚了。同時,小幫表示所有關於稅務規劃的建議,一定要以合法合規為前提。

移民幫綜合整理,部分內容來自國家稅務總局、法制日報、保監微新聞、財政部等。

文章來源:移民幫,作為國內首創的“一站式移民及海外規劃”平臺,幫助用戶規劃未來資產,拓寬配置渠道,實現人生髮展,傳承家族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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