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董祕實名質疑,鉅額資金來源不明

金盾股份董祕實名質疑,鉅額資金來源不明

(圖片來源:全景視覺)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洪宇涵7 月 5 日,一位名為“金盾股份管美麗”的新浪微博用戶發佈了《金盾股份在河南遭受司法不公!董祕請求共同維護上市公司合法權益!》一文,經記者核實,該用戶系金盾股份現任董祕管美麗。

偽造印章

2018年1月30日下午五點,位於浙江上虞的金盾股份原董事長周建燦,在當地的一家五星級酒店墜樓身亡。截至目前,金盾股份因為原董事長周建燦去世引發一系列事件,造成公司面臨了40宗訴訟案件,合計標的金額25.60億元,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了金盾股份印章被偽造案、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集資詐騙案、浙江金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張汛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其中也包括了牽涉到的原告為單新寶、白永鋒、河南合眾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的案件。

2018年2月1日,金盾股份收到長葛法院財產保全裁定書,該院以受理4宗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為由,凍結了金盾股份的多個銀行賬號。金盾股份在收到案件材料後,發現原告舉證的證據上加蓋的金盾股份的印章是偽造的,立刻向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報案,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司印章被偽造一案。

接到報案後,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於2018年2月5日對上市公司印章被偽造一案立案偵查。2月28日,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對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周建燦持90%股權)立案偵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張汛(金盾集團投融資部部長)立案偵查。

金盾股份隨即就案件管轄權向長葛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但被駁回。金盾股份向許昌中院上訴,許昌中院依舊駁回了金盾股份的上訴。許昌中院及長葛法院認定本案構成表見代理。2018年年報顯示,金盾股份已對上述四宗案件的預計負債7359.30萬元,涉案金額為5998萬元。

提出申訴

7月4日晚,上市公司金盾股份發佈了一份《關於收到裁判文書的公告》,案件審判涉及長葛、許昌兩級法院。公告顯示,金盾股份因印章被偽造在河南長葛法院被訴,牽涉到的原告為單新寶、白永鋒、河南合眾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此前,公司因不服長葛法院一審判決,向許昌中院提起上訴。近日,金盾股份收到許昌中院下發的民事判決,判決駁回公司就四宗案件提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金盾股份在公告中稱,在公安機關已有明確的印章鑑定結論的情況下,許昌中院二審判決既無事實依據,也無法律依據,且存在審判程序違法的情形,公司將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其中,單新寶案的主要申訴理由包括事實認定方面、審判程序方面和適用法律方面。

在事實認定方面,金盾股份稱,許昌中院和長葛法院對單新寶自行或委託他人代收的高額砍頭息未予認定,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同時,兩級法院未對單新寶是否屬於職業放貸人進行審查,直接認定借貸行為合法有效,違反了銀監會、公安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央行聯合發佈的《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河南高院發佈的《關於嚴格依法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在審判程序方面,許昌中院及長葛法院對公司的調查取證申請未予理睬,程序違法。因涉案的借款均是由張汛辦理,付息及退息也是經由其個人賬戶操作,而該證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其在偵查機關的供述公司難以調取,更無法向其調查詢問相關事實,其供述對於本案的關鍵事實有著決定性作用,屬於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案件關鍵證據,長葛法院及許昌中院對公司調取證據申請不予理睬,而且在判決中不予評判,屬於程序違法。

董祕喊冤

在管美麗的文中,主要提及了四個方面的問題。

管美麗首先認為金盾股份是無辜被牽連的。管美麗在文中稱,2018年2月1日,金盾股份收到長葛法院財產保全裁定書,該院以受理4宗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為由,凍結了金盾股份的多個銀行賬號,原本訴訟金額只有5998萬,但查封額高達1.5億。與此同時,金盾股份陸續收到了全國各地法院因周建燦跳樓而被起訴的民事訴狀,在其他省、市訴訟案件或被法院駁回起訴,或中止審理,裁定結果都是民事訴訟案件應適用先刑後民的司法規則,駁回起訴並將案件及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特別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就此事件的一份再審審查民事裁定書,更是明確指出了民事案件需以刑事案件審理結果為依據的,民事案件應該駁回原告起訴。長葛法院一審中,上虞公安機關向長葛法院發出了情況說明等函件,明確指出上述案件均屬於刑事案件的偵查範圍,依法應當駁回原告的起訴,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但長葛法院無視了這一情況,搶先進行民事審判。

二是管美麗質疑在此次民間借貸中,暗含砍頭息。周建燦在實施該些借款時,出借人均收取了高額砍頭息,而這些高額砍頭息要麼直接匯給出借人,要麼匯給出借人指定的第三方,長葛法院對於這些主張,均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採納。根據單新寶等人和周建燦發生的借款以及砍頭息支付金額計算,這些借款的日息實際上在1%左右,年化達到360%左右,是名符其實的“超級高利貸”和“砍頭”息。目前看來,根據兩級法院的判決,單新寶等人的砍頭息收入無疑是被合法化了。

管美麗還質疑了鉅額資金來源。公安機關曾多次想找到借款人之一的單新寶要了解周建燦與其發生的民間借貸的真實情況,但單新寶這個人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連公安機關都無法找到。甚至公安機關要求債權人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以對金盾股份的公章進行鑑定時,那些債權人都拒不提供,長葛法院也是找各種理由進行推諉,最後連公安機關都只能在長葛法院現場開庭時才取得那些合同進行鑑定,所有合同上的金盾股份的公章都是假的。

管美麗最後還對河南眾合的股權結構提出了質疑。在長葛四宗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代表單新寶、河南合眾以及蕪湖華天與公司談判是張偉民等人。單新寶、張偉民、張愛民、蕪湖華天、河南合眾等個人、公司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令人難以釐清。需要注意的是,河南合眾註冊資本為52200萬元,其中張愛民出資2150萬元,河南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資1295萬元,長葛市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出資48755萬元。長葛市國有資產監督委員會處於絕對控股地位。還需要注意的是,河南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後面共有125名股東,全部都是河南省下轄各縣市的財政局或國資委或國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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