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晉城 陽城 刑法 信用記錄關愛日 陵川 晉城三農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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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被告人路某甲(曾用名路某乙),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241991********,漢族,中專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陵川縣**鎮**村**號。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8年8月10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楊某某,女,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021991********,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城區**街辦事處**樓**單元**室。因涉嫌敲詐勒索罪,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8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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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被告人路某甲(曾用名路某乙),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241991********,漢族,中專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陵川縣**鎮**村**號。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8年8月10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楊某某,女,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021991********,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城區**街辦事處**樓**單元**室。因涉嫌敲詐勒索罪,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8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8年5月以來,被告人路某甲通過在互聯網上發佈放貸信息,誘使他人向其借款,利用借款人急於用錢的心理,以收取“家訪費”、“訴訟費”、“砍頭息”等各種名義虛增債務,簽訂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虛高借款合同。

路某甲為逼迫借款人還清“高利貸”

夥同被告人楊某某採取

辱罵、拍裸照、上門滋擾

揚言噴漆、打條幅等威脅手段

敲詐勒索被害人李某某6400元

黃某某33600元(未遂)

韓某某14300元(未遂)


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一、2018年5月16日,被害人李某某因家中有事需要借錢,通過網上發佈的放貸信息與被告人路某甲取得聯繫,商定借款10000元。當晚路某甲與被告人楊某某以家訪名義去到晉城市城區**村**小區李某某家,讓李某某支付了400元的“家訪費”,簽訂借款數額為12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3000元、“訴訟費”2000元后,於次日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李某某借款本金7000元。

6月13日,路某甲在微信上提醒李某某還款期限將至時李某某未及時回覆,路某甲便對李某某進行辱罵、威脅。

6月16日借款到期後,李某某提出再用一個月,路某甲以收取利息為由讓李某某給其支付了3000元。

7月16日,李某某用微信轉賬方式給路某甲還款10000元。路某甲共非法獲利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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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被告人路某甲(曾用名路某乙),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241991********,漢族,中專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陵川縣**鎮**村**號。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8年8月10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楊某某,女,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021991********,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城區**街辦事處**樓**單元**室。因涉嫌敲詐勒索罪,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8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8年5月以來,被告人路某甲通過在互聯網上發佈放貸信息,誘使他人向其借款,利用借款人急於用錢的心理,以收取“家訪費”、“訴訟費”、“砍頭息”等各種名義虛增債務,簽訂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虛高借款合同。

路某甲為逼迫借款人還清“高利貸”

夥同被告人楊某某採取

辱罵、拍裸照、上門滋擾

揚言噴漆、打條幅等威脅手段

敲詐勒索被害人李某某6400元

黃某某33600元(未遂)

韓某某14300元(未遂)


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一、2018年5月16日,被害人李某某因家中有事需要借錢,通過網上發佈的放貸信息與被告人路某甲取得聯繫,商定借款10000元。當晚路某甲與被告人楊某某以家訪名義去到晉城市城區**村**小區李某某家,讓李某某支付了400元的“家訪費”,簽訂借款數額為12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3000元、“訴訟費”2000元后,於次日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李某某借款本金7000元。

6月13日,路某甲在微信上提醒李某某還款期限將至時李某某未及時回覆,路某甲便對李某某進行辱罵、威脅。

6月16日借款到期後,李某某提出再用一個月,路某甲以收取利息為由讓李某某給其支付了3000元。

7月16日,李某某用微信轉賬方式給路某甲還款10000元。路某甲共非法獲利6400元。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二、2018年6月12日,被害人黃某某因生意週轉需要借錢,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被告人路某甲,商定借款30000元。當日路某甲與被告人楊某某以家訪名義去到晉城市城區**街**排**號黃某某家中,讓黃某某支付了“家訪費”1000元,簽訂借款數額為30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9000元、“訴訟費”1000元后,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黃某某借款本金20000元。

7月15日,路某甲、楊某某到黃某某單位要錢,黃某某通過微信給路某甲還款1200元。

7月16日,路某甲揚言要到黃某某家中鬧事、搬電視,逼迫黃某某準備錢。

7月18日,路某甲、楊某某再次約黃某某見面,對其辱罵、威脅。

7月19日,路某甲又威脅黃某某說“三天內見不到錢就上街掛條幅、上門噴字”,並以黃某某欠2個月利息18000元、違約金5600元為由,逼迫其簽訂了借款數額為53600元的借條、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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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路某甲(曾用名路某乙),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241991********,漢族,中專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陵川縣**鎮**村**號。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8年8月10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楊某某,女,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021991********,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城區**街辦事處**樓**單元**室。因涉嫌敲詐勒索罪,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8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8年5月以來,被告人路某甲通過在互聯網上發佈放貸信息,誘使他人向其借款,利用借款人急於用錢的心理,以收取“家訪費”、“訴訟費”、“砍頭息”等各種名義虛增債務,簽訂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虛高借款合同。

路某甲為逼迫借款人還清“高利貸”

夥同被告人楊某某採取

辱罵、拍裸照、上門滋擾

揚言噴漆、打條幅等威脅手段

敲詐勒索被害人李某某6400元

黃某某33600元(未遂)

韓某某14300元(未遂)


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一、2018年5月16日,被害人李某某因家中有事需要借錢,通過網上發佈的放貸信息與被告人路某甲取得聯繫,商定借款10000元。當晚路某甲與被告人楊某某以家訪名義去到晉城市城區**村**小區李某某家,讓李某某支付了400元的“家訪費”,簽訂借款數額為12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3000元、“訴訟費”2000元后,於次日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李某某借款本金7000元。

6月13日,路某甲在微信上提醒李某某還款期限將至時李某某未及時回覆,路某甲便對李某某進行辱罵、威脅。

6月16日借款到期後,李某某提出再用一個月,路某甲以收取利息為由讓李某某給其支付了3000元。

7月16日,李某某用微信轉賬方式給路某甲還款10000元。路某甲共非法獲利6400元。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二、2018年6月12日,被害人黃某某因生意週轉需要借錢,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被告人路某甲,商定借款30000元。當日路某甲與被告人楊某某以家訪名義去到晉城市城區**街**排**號黃某某家中,讓黃某某支付了“家訪費”1000元,簽訂借款數額為30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9000元、“訴訟費”1000元后,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黃某某借款本金20000元。

7月15日,路某甲、楊某某到黃某某單位要錢,黃某某通過微信給路某甲還款1200元。

7月16日,路某甲揚言要到黃某某家中鬧事、搬電視,逼迫黃某某準備錢。

7月18日,路某甲、楊某某再次約黃某某見面,對其辱罵、威脅。

7月19日,路某甲又威脅黃某某說“三天內見不到錢就上街掛條幅、上門噴字”,並以黃某某欠2個月利息18000元、違約金5600元為由,逼迫其簽訂了借款數額為53600元的借條、收條。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三、2018年6月22日,被害人韓某某通過網上發佈的放貸信息與被告人路某甲取得聯繫,商定借款20000元。6月24日,路某甲以家訪名義到韓某某位於陽城縣**鎮**村的家中,讓韓某某簽訂借款數額為22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6000元、家訪費1500元、逾期不還款的起訴費2000元后,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韓某某借款本金12500元。

7月28日至7月31日期間,因韓某某未能按時償還借款,路某甲夥同被告人楊某某多次到韓某某家中對韓某某進行滋擾,扣留其身份證,逼迫其拍攝裸照,肆意認定違約金4800元,並讓韓某某又簽訂借款數額為26800元的借條、收條。

路某甲還在微信上多次辱罵、恐嚇韓某某,揚言門口噴漆、小區張貼裸照,並騷擾其近親屬。

8月1日晚,路某甲、楊某某再次來到韓某某住宅小區,因未能進入韓某某家中,便在門外踢踹、鬨鬧、砸玻璃,用高音喇叭辱罵、威脅韓某某,直至韓某某報警,二人看到民警到場後才離開。8月4日下午,韓某某給路某甲微信轉賬300元。

8月6日晚,路某甲、楊某某又來到韓某某家中,逼迫其拍攝了內容為“將本人裸照拍好發給路某甲作為保證,如若逾期未歸還2018年7月24日本金26800元整,照片由路某甲全權處理”的視頻,並擅自將韓某某微信錢包中的2100元轉走。8月9日,路某甲帶韓某某到她父親家籌錢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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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路某甲(曾用名路某乙),男,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241991********,漢族,中專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陵川縣**鎮**村**號。因涉嫌敲詐勒索罪,於2018年8月10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楊某某,女,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1405021991********,漢族,初中文化程度,無業,住晉城市城區**街辦事處**樓**單元**室。因涉嫌敲詐勒索罪,經陽城縣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8年9月15日被陽城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18年5月以來,被告人路某甲通過在互聯網上發佈放貸信息,誘使他人向其借款,利用借款人急於用錢的心理,以收取“家訪費”、“訴訟費”、“砍頭息”等各種名義虛增債務,簽訂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虛高借款合同。

路某甲為逼迫借款人還清“高利貸”

夥同被告人楊某某採取

辱罵、拍裸照、上門滋擾

揚言噴漆、打條幅等威脅手段

敲詐勒索被害人李某某6400元

黃某某33600元(未遂)

韓某某14300元(未遂)


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一、2018年5月16日,被害人李某某因家中有事需要借錢,通過網上發佈的放貸信息與被告人路某甲取得聯繫,商定借款10000元。當晚路某甲與被告人楊某某以家訪名義去到晉城市城區**村**小區李某某家,讓李某某支付了400元的“家訪費”,簽訂借款數額為12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3000元、“訴訟費”2000元后,於次日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李某某借款本金7000元。

6月13日,路某甲在微信上提醒李某某還款期限將至時李某某未及時回覆,路某甲便對李某某進行辱罵、威脅。

6月16日借款到期後,李某某提出再用一個月,路某甲以收取利息為由讓李某某給其支付了3000元。

7月16日,李某某用微信轉賬方式給路某甲還款10000元。路某甲共非法獲利6400元。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二、2018年6月12日,被害人黃某某因生意週轉需要借錢,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被告人路某甲,商定借款30000元。當日路某甲與被告人楊某某以家訪名義去到晉城市城區**街**排**號黃某某家中,讓黃某某支付了“家訪費”1000元,簽訂借款數額為30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9000元、“訴訟費”1000元后,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黃某某借款本金20000元。

7月15日,路某甲、楊某某到黃某某單位要錢,黃某某通過微信給路某甲還款1200元。

7月16日,路某甲揚言要到黃某某家中鬧事、搬電視,逼迫黃某某準備錢。

7月18日,路某甲、楊某某再次約黃某某見面,對其辱罵、威脅。

7月19日,路某甲又威脅黃某某說“三天內見不到錢就上街掛條幅、上門噴字”,並以黃某某欠2個月利息18000元、違約金5600元為由,逼迫其簽訂了借款數額為53600元的借條、收條。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三、2018年6月22日,被害人韓某某通過網上發佈的放貸信息與被告人路某甲取得聯繫,商定借款20000元。6月24日,路某甲以家訪名義到韓某某位於陽城縣**鎮**村的家中,讓韓某某簽訂借款數額為22000元的借條、收條各一張,約定借期一個月。路某甲在扣除月息6000元、家訪費1500元、逾期不還款的起訴費2000元后,通過微信實際支付給韓某某借款本金12500元。

7月28日至7月31日期間,因韓某某未能按時償還借款,路某甲夥同被告人楊某某多次到韓某某家中對韓某某進行滋擾,扣留其身份證,逼迫其拍攝裸照,肆意認定違約金4800元,並讓韓某某又簽訂借款數額為26800元的借條、收條。

路某甲還在微信上多次辱罵、恐嚇韓某某,揚言門口噴漆、小區張貼裸照,並騷擾其近親屬。

8月1日晚,路某甲、楊某某再次來到韓某某住宅小區,因未能進入韓某某家中,便在門外踢踹、鬨鬧、砸玻璃,用高音喇叭辱罵、威脅韓某某,直至韓某某報警,二人看到民警到場後才離開。8月4日下午,韓某某給路某甲微信轉賬300元。

8月6日晚,路某甲、楊某某又來到韓某某家中,逼迫其拍攝了內容為“將本人裸照拍好發給路某甲作為保證,如若逾期未歸還2018年7月24日本金26800元整,照片由路某甲全權處理”的視頻,並擅自將韓某某微信錢包中的2100元轉走。8月9日,路某甲帶韓某某到她父親家籌錢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晉城兩個90後竟然通過“拍裸照、噴漆、掛條幅”敲詐勒索

被告人路某甲、楊某某採用威脅、要挾手段,敲詐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被告人路某甲、楊某某的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被告人路某甲、楊某某屬共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被告人路某甲、楊某某敲詐勒索黃某某、韓某某未得逞,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來源:法治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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