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銀行高管落馬!吉林銀行原副行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今日,吉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安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安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和錢色交易、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王安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黨性原則全無,背棄入黨初心,同黨離心離德,經濟上貪婪成性,收受鉅額財物,與私營企業主大搞權錢交易,生活上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安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早在2018年底,吉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王安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當時坊間就有傳聞,王安華是由於個人涉及經濟腐敗問題。

王安華是吉林銀行的元老級人物。2007年10月,吉林銀行在原長春市商業銀行基礎上重組設立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此同時,王安華擔任了吉林銀行的黨委委員、副行長。在此以前,王安華曾在工行長期工作,曾任中國工商銀行遼源市西寧城市信用社主任,工商銀行遼源市大興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工商銀行東風支行行長等職務。2004年3月,任工商銀行遼源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05年5月,任工商銀行四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07年6月,任遼源市城市信用社黨委書記、董事長。

根據吉林銀行在官網披露的年報,該行受投資收益減少及資產減值損失增加,2018年淨利潤大幅下滑逾6成。截至2018年末,吉林銀行資產總額3618.51億元,同比減少7.82%;實現營業收入87.19億元,較上年同比減少3.61%;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11.57億元,同比下降62.07%。

與此同時,在資產質量方面,吉林銀行的不良出現“雙升”。截至2018年末,吉林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為61.86億元,同比增長91.25%;不良貸款率為2.82%,較上年末上升1.10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為150.19%,比上年末下降40.56個百分點。覆盤歷年年報,2014年-2018年,吉林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07%、1.5%、1.71%、1.72%和2.82%,已經連續4年上升。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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