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原黨工委副書記、 管委會副主任蔡永嶽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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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原黨工委副書記、 管委會副主任蔡永嶽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委對臺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蔡永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蔡永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受禮;違反組織紀律,在工作安排、調動、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蔡永嶽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宗旨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台州市委批准,中共台州市紀委、台州市監委決定給予蔡永嶽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蔡永嶽違紀違法所得;將蔡永嶽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審查調查期間,蔡永嶽在本人撰寫的懺悔錄中剖析,其思想滑坡,心態失衡,驕傲自大,放鬆學習,友誼不純,政商不清,家風不正,嚴重違紀違法,給黨、社會、家庭都造成極大危害。蔡永嶽深刻反思,表示知罪、認罪、悔罪、贖罪,重新做人,悔過自新。

蔡永嶽簡歷

蔡永嶽,男,漢族,浙江台州黃岩人,1965年4月出生,1987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87年8月-1991年8月 椒江市公證處助理公證員、公證員、副主任

1991年8月-1993年1月 椒江市司法局基層管理科副科長、科長、白雲司法所主任

1993年1月-1994年6月 椒江市第二律師事務所主任

1994年6月-1995年10月 台州市椒江區律師事務所主任

1995年10月-1998年5月 台州市椒江區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1998年5月-1999年8月 台州市椒江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區法制局局長

1999年8月-2001年8月 台州市椒江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區法制局局長

2001年8月-2002年8月 台州市椒江區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區法制辦主任,區辦證中心黨委副書記、主任

2002年8月-2005年5月 台州市椒江區交通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5年5月-2006年7月 台州市建設規劃局椒江分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6年7月-2007年8月 台州市建設規劃局椒江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7年8月-2010年9月 台州市建設規劃局黨組成員,椒江建設規劃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年9月-2016年11月 台州市椒江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16年11月- 2019年5月 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2017年3月起兼任市政協人資環委副主任)

2019年5月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被免去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2019年7月 被免去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被撤銷政協第五屆台州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2019年9月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來源:台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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