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
是一個人來到世間的第一份法律憑證
嬰兒在醫院出生後
家長就應該儘快到醫院申領
不過,明年1月1日起
新出生寶寶的
出生證明將發生一個變化!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微博12月3日發佈消息稱,舊版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簽發截止到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
衛健委表示,根據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了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由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簽發日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啟用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將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封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監製”字樣更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監製”。
出生證明有什麼用
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根據出生證要求需要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辦理生育保險、上戶口、上學等都要用。
出生證明主要是證明下列條款: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新生兒出生證辦理
生證作為公民的“人生第一證”,是證明新生兒出生時健康狀況、血親關係,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證號碼的法定醫學證明。
出生證辦理時間
出院前
出生證辦理材料
1、父母身份證原件
2、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
出生證辦理流程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
出生證辦理地點
分娩所在醫院
醫院開具出生證時新生兒的姓名為必填項目,只有確定新生兒姓名才能簽發出生證,所以家長務必要在出院前為孩子起好名字。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新生兒戶口本登記
居民戶口簿是我國公民的重要證件,用於登記住戶人員的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簿冊。在上學、結婚、領取護照、以及辦理很多重要事情時均需使用。
新生兒戶口登記時間
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
新生兒戶口登記地點
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新生兒戶口登記辦理人
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辦理出生登記,戶主是嬰兒直系親屬
新生兒戶口登記提交資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出生證上的姓名不得更改)
2、嬰兒父親、母親《居民戶口簿》原件;嬰兒父母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複印件各一份
3、嬰兒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