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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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一戰後,美國人尋思自己去歐洲打了個醬油都死了10萬多人,這現代打仗太恐怖了。歐洲那邊那幫孫子要掐就掐吧,反正老子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南美洲都是一群弱雞,你們玩,我不參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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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一戰後,美國人尋思自己去歐洲打了個醬油都死了10萬多人,這現代打仗太恐怖了。歐洲那邊那幫孫子要掐就掐吧,反正老子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南美洲都是一群弱雞,你們玩,我不參與了。
於是,美國在30年通過了中立法案,很明確都就表示老子獨善其身。而獨善其身的美國在輕武器上邊的研發就慢了下來,畢竟別人要想打過來,總得先滅海軍才行。所以說,美國當時對陸軍制式武器的研發不像歐洲各國那麼有緊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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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一戰後,美國人尋思自己去歐洲打了個醬油都死了10萬多人,這現代打仗太恐怖了。歐洲那邊那幫孫子要掐就掐吧,反正老子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南美洲都是一群弱雞,你們玩,我不參與了。
於是,美國在30年通過了中立法案,很明確都就表示老子獨善其身。而獨善其身的美國在輕武器上邊的研發就慢了下來,畢竟別人要想打過來,總得先滅海軍才行。所以說,美國當時對陸軍制式武器的研發不像歐洲各國那麼有緊迫性。
我們能看到,直到1941年底美國參戰的時候,除了半自動加蘭德不錯之外,其他的輕武器都非常坑爹(為什麼美軍用了普及了半自動請搜索“瘋狗亂談:為什麼二戰時只有美國普及了半自動步槍?”)。
比如M1919風冷機槍的理念已經落後,作為移動火力點而言簡直讓機槍班想罵娘。勃朗寧M1918(BAR)又是本來打算當行進火力的自動步槍,槍管熱容差,不能快換槍管,不適合當做班組機槍使用。M1928湯普森衝鋒槍太昂貴,也太重,不適合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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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一戰後,美國人尋思自己去歐洲打了個醬油都死了10萬多人,這現代打仗太恐怖了。歐洲那邊那幫孫子要掐就掐吧,反正老子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南美洲都是一群弱雞,你們玩,我不參與了。
於是,美國在30年通過了中立法案,很明確都就表示老子獨善其身。而獨善其身的美國在輕武器上邊的研發就慢了下來,畢竟別人要想打過來,總得先滅海軍才行。所以說,美國當時對陸軍制式武器的研發不像歐洲各國那麼有緊迫性。
我們能看到,直到1941年底美國參戰的時候,除了半自動加蘭德不錯之外,其他的輕武器都非常坑爹(為什麼美軍用了普及了半自動請搜索“瘋狗亂談:為什麼二戰時只有美國普及了半自動步槍?”)。
比如M1919風冷機槍的理念已經落後,作為移動火力點而言簡直讓機槍班想罵娘。勃朗寧M1918(BAR)又是本來打算當行進火力的自動步槍,槍管熱容差,不能快換槍管,不適合當做班組機槍使用。M1928湯普森衝鋒槍太昂貴,也太重,不適合列裝。
話說回來,加蘭德能成功也是有偶然性,30年代別的國家也都在研發半自動,但受限於整體工業實力和產能,不敢大刀闊斧的改用。畢竟當時半自動也是個萌芽狀態,可靠性不好。而美國則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去完成一次換代,而機槍的話,也不能說他們也不是沒做嘗試。
比方說約翰遜M1941步槍的機槍款,它雖然外表長得和約翰遜一點都不像,但內部結構是一樣的。但約翰遜的高故障率和退管原理導致的不精準讓陸軍不喜歡,因此少量的丟給了四等人用。但總體來說,約翰遜機槍還是不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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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一戰後,美國人尋思自己去歐洲打了個醬油都死了10萬多人,這現代打仗太恐怖了。歐洲那邊那幫孫子要掐就掐吧,反正老子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南美洲都是一群弱雞,你們玩,我不參與了。
於是,美國在30年通過了中立法案,很明確都就表示老子獨善其身。而獨善其身的美國在輕武器上邊的研發就慢了下來,畢竟別人要想打過來,總得先滅海軍才行。所以說,美國當時對陸軍制式武器的研發不像歐洲各國那麼有緊迫性。
我們能看到,直到1941年底美國參戰的時候,除了半自動加蘭德不錯之外,其他的輕武器都非常坑爹(為什麼美軍用了普及了半自動請搜索“瘋狗亂談:為什麼二戰時只有美國普及了半自動步槍?”)。
比如M1919風冷機槍的理念已經落後,作為移動火力點而言簡直讓機槍班想罵娘。勃朗寧M1918(BAR)又是本來打算當行進火力的自動步槍,槍管熱容差,不能快換槍管,不適合當做班組機槍使用。M1928湯普森衝鋒槍太昂貴,也太重,不適合列裝。
話說回來,加蘭德能成功也是有偶然性,30年代別的國家也都在研發半自動,但受限於整體工業實力和產能,不敢大刀闊斧的改用。畢竟當時半自動也是個萌芽狀態,可靠性不好。而美國則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去完成一次換代,而機槍的話,也不能說他們也不是沒做嘗試。
比方說約翰遜M1941步槍的機槍款,它雖然外表長得和約翰遜一點都不像,但內部結構是一樣的。但約翰遜的高故障率和退管原理導致的不精準讓陸軍不喜歡,因此少量的丟給了四等人用。但總體來說,約翰遜機槍還是不夠可靠。
而在歐洲遇到了MG42之後,美國人也拿來逆向仿製出了一款名為T24的通用機槍。但逆向測繪哪有這麼容易,尤其是美國人還將彈藥改成了自家威力更大的.30-06。結果在試驗中這把槍自動機構頻頻故障,後坐力也大得離譜,最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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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一戰後,美國人尋思自己去歐洲打了個醬油都死了10萬多人,這現代打仗太恐怖了。歐洲那邊那幫孫子要掐就掐吧,反正老子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南美洲都是一群弱雞,你們玩,我不參與了。
於是,美國在30年通過了中立法案,很明確都就表示老子獨善其身。而獨善其身的美國在輕武器上邊的研發就慢了下來,畢竟別人要想打過來,總得先滅海軍才行。所以說,美國當時對陸軍制式武器的研發不像歐洲各國那麼有緊迫性。
我們能看到,直到1941年底美國參戰的時候,除了半自動加蘭德不錯之外,其他的輕武器都非常坑爹(為什麼美軍用了普及了半自動請搜索“瘋狗亂談:為什麼二戰時只有美國普及了半自動步槍?”)。
比如M1919風冷機槍的理念已經落後,作為移動火力點而言簡直讓機槍班想罵娘。勃朗寧M1918(BAR)又是本來打算當行進火力的自動步槍,槍管熱容差,不能快換槍管,不適合當做班組機槍使用。M1928湯普森衝鋒槍太昂貴,也太重,不適合列裝。
話說回來,加蘭德能成功也是有偶然性,30年代別的國家也都在研發半自動,但受限於整體工業實力和產能,不敢大刀闊斧的改用。畢竟當時半自動也是個萌芽狀態,可靠性不好。而美國則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去完成一次換代,而機槍的話,也不能說他們也不是沒做嘗試。
比方說約翰遜M1941步槍的機槍款,它雖然外表長得和約翰遜一點都不像,但內部結構是一樣的。但約翰遜的高故障率和退管原理導致的不精準讓陸軍不喜歡,因此少量的丟給了四等人用。但總體來說,約翰遜機槍還是不夠可靠。
而在歐洲遇到了MG42之後,美國人也拿來逆向仿製出了一款名為T24的通用機槍。但逆向測繪哪有這麼容易,尤其是美國人還將彈藥改成了自家威力更大的.30-06。結果在試驗中這把槍自動機構頻頻故障,後坐力也大得離譜,最後不了了之。
其實還包括坦克也一樣,開打的時候美軍主力還是M2中坦,M3輕坦。1942年6月美軍登陸北非的時候,這批辣雞被德國人的三四號打出shi。即便是後來的M3中型坦克同樣是倉促的渣渣產物,直到M4謝饅頭才可堪一用。
(圖 M2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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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二戰時期班組火力最猛的是誰?肯定是美軍啊,半自動人手一支,班裡還有若干BAR或者湯普森衝鋒槍作為火力補充,相比別國的那些拉栓苦逼,火力真的猛太多了。但咱們仔細想,好像美軍並沒有像DP28、布倫、MG34/42這類靠譜的輕機槍啊?這是為啥?我從一戰後開始說起。
一戰後,美國人尋思自己去歐洲打了個醬油都死了10萬多人,這現代打仗太恐怖了。歐洲那邊那幫孫子要掐就掐吧,反正老子東有大西洋,西有太平洋,南美洲都是一群弱雞,你們玩,我不參與了。
於是,美國在30年通過了中立法案,很明確都就表示老子獨善其身。而獨善其身的美國在輕武器上邊的研發就慢了下來,畢竟別人要想打過來,總得先滅海軍才行。所以說,美國當時對陸軍制式武器的研發不像歐洲各國那麼有緊迫性。
我們能看到,直到1941年底美國參戰的時候,除了半自動加蘭德不錯之外,其他的輕武器都非常坑爹(為什麼美軍用了普及了半自動請搜索“瘋狗亂談:為什麼二戰時只有美國普及了半自動步槍?”)。
比如M1919風冷機槍的理念已經落後,作為移動火力點而言簡直讓機槍班想罵娘。勃朗寧M1918(BAR)又是本來打算當行進火力的自動步槍,槍管熱容差,不能快換槍管,不適合當做班組機槍使用。M1928湯普森衝鋒槍太昂貴,也太重,不適合列裝。
話說回來,加蘭德能成功也是有偶然性,30年代別的國家也都在研發半自動,但受限於整體工業實力和產能,不敢大刀闊斧的改用。畢竟當時半自動也是個萌芽狀態,可靠性不好。而美國則有足夠的時間和能力去完成一次換代,而機槍的話,也不能說他們也不是沒做嘗試。
比方說約翰遜M1941步槍的機槍款,它雖然外表長得和約翰遜一點都不像,但內部結構是一樣的。但約翰遜的高故障率和退管原理導致的不精準讓陸軍不喜歡,因此少量的丟給了四等人用。但總體來說,約翰遜機槍還是不夠可靠。
而在歐洲遇到了MG42之後,美國人也拿來逆向仿製出了一款名為T24的通用機槍。但逆向測繪哪有這麼容易,尤其是美國人還將彈藥改成了自家威力更大的.30-06。結果在試驗中這把槍自動機構頻頻故障,後坐力也大得離譜,最後不了了之。
其實還包括坦克也一樣,開打的時候美軍主力還是M2中坦,M3輕坦。1942年6月美軍登陸北非的時候,這批辣雞被德國人的三四號打出shi。即便是後來的M3中型坦克同樣是倉促的渣渣產物,直到M4謝饅頭才可堪一用。
(圖 M2中坦)
所以說,美國本身長期的中立主義讓他們壓根沒做好打一場大規模陸戰的準備,倉猝之下沒來得及準備一挺正式的輕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