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橋區檢察院辦理一起組織他人駕照考試作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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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檢察網紹興訊 日前,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該區首例組織他人駕照考試作弊案。

2018年7月23日,在柯橋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一考試中,監考考官在巡視過程中發現有一名考生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查看,發現他身上藏有微型攝像頭、振動提示器和信號發射器。原來,該考生通過駕校教練繆某認識了一名“黃牛”任某某,對方稱只要繳費5000元便“包通過”,並教授作弊方法。就這樣,一個長期組織考試作弊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很快,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的任某某等4人被抓獲歸案。

據瞭解,任某某和馬某某、馬某三人一直在柯橋打工,2018年2月,他們找到一處“商機”:幫駕校學員通過理論考試。他們買來微型攝像頭、震動器,再利用手機信號,組裝成一個簡易的無線作弊器材,然後給考生戴上“裝備”,將攝像頭藏在衣服內襯中,震動器綁在腳腕上。正式考試時,攝像頭會將考題拍下來發送給考場外的任某某等人,當考生在答題時停留時間較長,任某某等人就會迅速將答案發送至振動器上,ABCD分別震動1次、2次、3次、4次。

為了招攬生意,平日裡,任某某等人會給駕校的學員們發放“考試包過”的小卡片。當考生通過考試後,會向他們支付4000至5000元報酬。成功作弊兩次後,任某等人信心大增,去年4月,他們聯繫上某駕校的教練繆某某,由繆某某幫忙介紹考生,事成後再給予繆某一定的好處費。

經查,2018年2月至7月以來,馬某某、馬某各自從網上購買無線作弊器材後,經任某某牽線,在駕校教練繆某某等人的介紹下,組織考生在柯橋區機動車駕駛人資格考試的“科目一”理論考試、“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中,利用無線作弊器進行作弊,並向每位考生收取4000至5000元不等的費用,累計非法所得24800元。

經柯橋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7月11日,柯橋區法院以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任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馬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馬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繆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檢察官說法:本案中的機動車駕駛人資格考試“科目一”理論考、“科目三”文明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而開展的考試,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

任某某等人幫助他人在考試過程中,採用作弊手段非法獲得考試准入資格,從而獲取非法利益,一方面侵犯了考試本身的公平與權威,是對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的侵犯;另一方面,由於駕駛科目一、科目三考試是涉及交通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等基本知識的理論性考試,對理論知識的掌握與否是學員是否具備合格駕駛條件的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但本案當事人通過作弊手段幫助學員通過科目一考試,學員在獲得駕駛資格之後仍存在因未完全掌握駕駛理論知識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對社會交通安全體系存在潛在危害。因此無論從考試本身的管理秩序還是從社會安全考慮,本案當事人的組織考試作弊行為均具有實質的社會危害性。

2015年11月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對組織考試作弊行為予以了刑法規制的明確規定,有力地打擊了考試作弊行為,維護了考生之間公平競爭的權利。“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檢察官提醒廣大考生一定要誠信考試,拒絕作弊,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投機取巧,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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