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駕校不使用計時培訓系統 嚴重者吊銷經營許可

駕照考試 交通 社會 人民網 2017-05-07

不使用計時培訓系統 駕校將受罰

5月份檢查發現問題,責令改正並罰款2000-3000元

6-7月檢查發現整改不到位,罰款5000元,甚至吊銷經營許可

2016年新《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規定,參加駕駛員培訓的學員要計時培訓,但一直都是雷聲大雨點小。這一狀況或在今年下半年改觀。5月4日下午,柳州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下簡稱綜合執法支隊)約談全市(含五縣)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下簡稱駕校),從下週起開展專項整治,對駕校不按規定使用計時系統簽發培訓記錄的違法行為開罰。這也意味著,今後學員學車更規範。

2016年新《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明確要求,駕校應當使用符合全國統一標準的機動車駕駛員計時培訓系統,並按規定簽發和報送培訓記錄。

據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柳州市各駕校基本安裝了計時培訓應用平臺和終端設備,但在實際培訓過程中,大量學員並未使用培訓記錄卡,駕校也未通過計時培訓系統打印、簽發、報送培訓記錄。

“不使用計時系統,就存在駕校隨意縮短培訓學時,以超低學費無序競爭等現象,無法保證學員的學車質量。”執法人員介紹,以學C1證為例,學時要求為62小時,如果不使用培訓記錄卡,學員有沒有學夠時間,管理部門根本無從監管。

而有的駕校為追逐經濟利益,逃避監管,以各種理由抵制使用計時培訓系統。其他駕校因擔心先使用計時培訓系統處於競爭劣勢,也採取觀望態度。

綜合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使用計時培訓系統是遏制駕培亂象的有效措施。為此,從下週起,將針對各駕校存在的不規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治。

此次整治分階段進行。5月份,將對所有駕校2月23日後報名的學員檔案進行檢查,發現未按規定簽發培訓記錄情形的,責令改正,並罰款2000-3000元。

6月至7月,將監督檢查違法培訓機構的整改情況,對駕校自收到責令改正通知書之日後,報名培訓的學員檔案進行全面檢查,發現仍有未按規定簽發培訓記錄的,責令改正,並處以5000元的罰款;按規定簽發培訓記錄的學員比例達不到80%的,依法吊銷該駕校的經營許可,並抄告審批、考試等相關管理部門。

8月以後,每週隨機抽取不少於4家駕校進行檢查,柳江區、各縣對轄區內駕校每週檢查一次,發現有駕校未按規定簽發培訓記錄的,每次處以5000元的罰款。(記者岑琴 張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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