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快遞寄“死了的甲魚“被判刑…

當下飼養寵物已成為一種潮流,

擼貓擼狗的已經不稀奇,

有人已經在養品種稀少的“時尚寵物”了

比如說玳瑁、綠海龜

大家可能知道獵捕、殺害珍貴動物會構成犯罪,

但是!

出售、收購、跨地市運輸也會構成犯罪。

近日,常熟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非法收購、出售、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依法對被告人徐某、高某以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提起公訴。

快遞寄遞“死了的甲魚”

2018年3月15日傍晚,徐某、高某兩人開車來到某快遞網點門口聲稱郵寄“死了的甲魚”,箱子兩人也已經包裝完好,快遞網點的俞先生對兩人郵寄“死了的甲魚”覺得有些奇怪,但當時也沒多想。

待二人走後,俞先生越想越覺得不妥,便將兩人自己包裝好的快遞箱打開來查看。打開箱子一看發現是海龜,俞先生又通過百度查詢發現是玳瑁,屬於國家保護動物,俞先生當即報了警。

次日,渾然不覺的徐某、高某又來到俞先生的快遞網點,這次兩人拿來了6個已經包裝好的快遞箱要郵寄,兩人留下地址付了快遞費後便匆匆離開。

二人離開後,俞先生打開箱子發現,每個箱子裡都是一隻小海龜,便又報警了。

很快,徐某、高某兩人被警方抓獲歸案。

到案後,兩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18年3月以來,徐某、高某兩人共同出資向他人購買海龜後,通過網絡發佈信息向他人進行出售,以謀取非法利益。

經鑑定,上述被查獲動物為玳瑁1只、綠海龜6只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CITES公約》(2017版)附錄Ⅰ。

徐某、高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日前,徐某、高某二人因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檢察官提醒

廣大群眾要增強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切勿非法收購、捕殺、買賣野生動物。養寵物前要擦亮眼睛,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是你想買就能買,想賣就能賣的,切勿碰觸法律禁區。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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