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後已開罰單6張

嘉興 狂犬病 桐鄉 法律 交通 嘉興新聞 2019-07-10
動真格!《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後已開罰單6張

7月1日,《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實施後,重點管理區內實行犬隻狂犬病免疫和養犬準養登記制度,一般管理區內實行犬隻狂犬病免疫制度。

而《條例》中還對禁止攜帶犬隻進入的區域進行了規定,分別是:

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醫療機構、教育機構、金融機構、封閉式景區、綠道以及少年兒童活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城市展覽館、體育場館、影劇院等公共文化場所;賓館、商場、餐飲場所、室內農貿市場;公交車、客運汽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車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

但偏偏就有居民“以身試法”。7月4日下午3點多,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開發區(高橋)分局執法隊員在巡邏至轄區的崇福大道附近時,發現一隻黃色犬隻在人行道上獨自“溜達”。

動真格!《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後已開罰單6張

他們隨即展開了調查,發現犬主是附近一家商鋪的店主朱某。白天開店時,朱某就把自家狗狗放養在店裡。因為店鋪前後門都敞開著,而朱某生意忙也無暇時時照看,狗狗往往會獨自跑到店外。

執法隊員當即針對朱某未採取有效措施造成犬隻自行出戶這一行為,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根據《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作出了罰款50元的處罰,要求朱某立即進行整改。

第二天,執法隊員再次巡邏至該處查看,朱某已經把狗圈養起來,詢問得知其已給狗狗打好了疫苗,將盡快申請辦理準養登記。

無獨有偶,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港區分局在《條例》實施後一週時間內,對5起犬主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隻自行出戶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動真格!《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後已開罰單6張

截至目前,全市已開出的這6張罰單,均針對犬主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隻自行出戶的違法行為。嘉興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犬類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也提醒廣大犬主,要做好犬隻出門的防護工作,自覺遵守《條例》有關規定。同時,該負責人也提醒廣大犬主——

《條例》中還明確:規定之外的區域,管理方有權決定禁止攜帶犬隻進入,但應當設置明顯的禁入標誌。因而在外出時,需注意該場所是否允許攜帶犬隻進入。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經過前期宣傳引導,目前,全市養犬準養登記數大幅上升,7月第一週共辦理準養登記897次,各項管理措施得到了較好落實。

“但我們還是發現有些市民依法、文明養犬的意識沒得到很大提升,特別是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犬隻自行出門、遛犬不牽繩等現象還是時有發生,也希望這樣的違法行為能夠及時改正,否則我們會依法進行處罰,安全和諧的人居環境需要大家共同創造。”

(原標題《這樣養狗真的會罰錢!《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後已開罰單6張》。編輯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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