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關注 | “老年代步車”如何忽悠了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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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較長,要點如下

1、由於生產、銷售方面存在諸多違法違規現象,導致市面上大量老年代步車安全性能差、質量堪憂,車輛基本保險缺失。

2、部分老年代步車駕駛人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規,且老年代步車不像汽車一樣受到監管,駕駛人開這種車任性妄為,交通違法多發易發,安全風險極大。

3、工信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及行業內代表積極制定相關國家標準,以“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從生產、銷售、路面執法等環節,加強對包括老年代步車在內的四輪低速電動車的規範管理。

4、四輪低速電動車國標的制定,應符合安全發展理念,符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安全是消費者的根本利益。

案例

駕駛無牌四輪電動車上路被查 男子狀告銷售商獲賠

江蘇鹽城人瞿某以3.3萬元的價格從銷售商陳某處購得一輛四輪電動車,不料在上路行駛時,因未懸掛號牌、未隨車攜帶相關證件被交警查獲並依法扣留。


之後瞿某多次向交警索要被扣車輛,但交警通過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該車的鑑定結果顯示其為“機動車”,並向其解釋:“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懸掛機動車號牌、投保機動車交強險。”瞿某稱,銷售商陳某幫他買過保險。經雙方當面查驗,保單上註明該車類型為“非機動車”。

瞿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退還購車款。法院認定,涉案車輛為機動車,經銷商陳某未完全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未完全盡到風險告知義務,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上構成違約。2017年12月30日,法院判決陳某將85%的購車款退還瞿某。

現狀

非標四輪低速電動車氾濫 交通違法嚴重


在許多二三線城市、農村地區,甚至一線城市的遠郊地區,有大量此類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他們體積小、速度快,但卻在道路上左右穿插、隨意逆行、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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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於生產、銷售方面存在諸多違法違規現象,導致市面上大量老年代步車安全性能差、質量堪憂,車輛基本保險缺失。

2、部分老年代步車駕駛人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規,且老年代步車不像汽車一樣受到監管,駕駛人開這種車任性妄為,交通違法多發易發,安全風險極大。

3、工信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及行業內代表積極制定相關國家標準,以“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從生產、銷售、路面執法等環節,加強對包括老年代步車在內的四輪低速電動車的規範管理。

4、四輪低速電動車國標的制定,應符合安全發展理念,符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安全是消費者的根本利益。

案例

駕駛無牌四輪電動車上路被查 男子狀告銷售商獲賠

江蘇鹽城人瞿某以3.3萬元的價格從銷售商陳某處購得一輛四輪電動車,不料在上路行駛時,因未懸掛號牌、未隨車攜帶相關證件被交警查獲並依法扣留。


之後瞿某多次向交警索要被扣車輛,但交警通過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該車的鑑定結果顯示其為“機動車”,並向其解釋:“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懸掛機動車號牌、投保機動車交強險。”瞿某稱,銷售商陳某幫他買過保險。經雙方當面查驗,保單上註明該車類型為“非機動車”。

瞿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退還購車款。法院認定,涉案車輛為機動車,經銷商陳某未完全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未完全盡到風險告知義務,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上構成違約。2017年12月30日,法院判決陳某將85%的購車款退還瞿某。

現狀

非標四輪低速電動車氾濫 交通違法嚴重


在許多二三線城市、農村地區,甚至一線城市的遠郊地區,有大量此類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他們體積小、速度快,但卻在道路上左右穿插、隨意逆行、闖紅燈……


3.15關注 | “老年代步車”如何忽悠了消費者?



這類車,其實就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四輪低速電動車”,它還有一個更廣為人知的名字:老年代步車。他們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上來回穿插,時而龜速時而快速,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多發,給道路交通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問題出在哪兒?

生產

設計不合理、工藝簡單、材質低劣


設計方面:這類車普遍被設計稱窄車身、輕底盤、高車體,因而重心較高,穩定性很差。同時剎車構件多為抱剎設計,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剎住車。如果是反應慢、力道不足的老年人駕駛就更加危險。

安全配置:車身外部,前後都沒有防撞吸能結構;車身內部,連最基礎的安全帶都沒有,更不用提安全氣囊等配置。另外,這些車輛出廠前也未經過碰撞測試,安全性能無法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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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於生產、銷售方面存在諸多違法違規現象,導致市面上大量老年代步車安全性能差、質量堪憂,車輛基本保險缺失。

2、部分老年代步車駕駛人不熟悉交通法律法規,且老年代步車不像汽車一樣受到監管,駕駛人開這種車任性妄為,交通違法多發易發,安全風險極大。

3、工信部正會同相關部門及行業內代表積極制定相關國家標準,以“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思路,從生產、銷售、路面執法等環節,加強對包括老年代步車在內的四輪低速電動車的規範管理。

4、四輪低速電動車國標的制定,應符合安全發展理念,符合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安全是消費者的根本利益。

案例

駕駛無牌四輪電動車上路被查 男子狀告銷售商獲賠

江蘇鹽城人瞿某以3.3萬元的價格從銷售商陳某處購得一輛四輪電動車,不料在上路行駛時,因未懸掛號牌、未隨車攜帶相關證件被交警查獲並依法扣留。


之後瞿某多次向交警索要被扣車輛,但交警通過第三方檢測單位對該車的鑑定結果顯示其為“機動車”,並向其解釋:“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懸掛機動車號牌、投保機動車交強險。”瞿某稱,銷售商陳某幫他買過保險。經雙方當面查驗,保單上註明該車類型為“非機動車”。

瞿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退還購車款。法院認定,涉案車輛為機動車,經銷商陳某未完全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未完全盡到風險告知義務,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上構成違約。2017年12月30日,法院判決陳某將85%的購車款退還瞿某。

現狀

非標四輪低速電動車氾濫 交通違法嚴重


在許多二三線城市、農村地區,甚至一線城市的遠郊地區,有大量此類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他們體積小、速度快,但卻在道路上左右穿插、隨意逆行、闖紅燈……


3.15關注 | “老年代步車”如何忽悠了消費者?



這類車,其實就是社會廣泛關注的“四輪低速電動車”,它還有一個更廣為人知的名字:老年代步車。他們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上來回穿插,時而龜速時而快速,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多發,給道路交通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問題出在哪兒?

生產

設計不合理、工藝簡單、材質低劣


設計方面:這類車普遍被設計稱窄車身、輕底盤、高車體,因而重心較高,穩定性很差。同時剎車構件多為抱剎設計,要用很大力量踩到底才能剎住車。如果是反應慢、力道不足的老年人駕駛就更加危險。

安全配置:車身外部,前後都沒有防撞吸能結構;車身內部,連最基礎的安全帶都沒有,更不用提安全氣囊等配置。另外,這些車輛出廠前也未經過碰撞測試,安全性能無法保證。


3.15關注 | “老年代步車”如何忽悠了消費者?


工藝材質:眾多老年代步車生產企業的生產工藝相當粗糙,買了電瓶之後,自己焊裝車架,套上鐵皮車殼即可出廠,一個工人一天即可組裝一輛。材質方面,央視記者曾做過暗訪,發現其車殼所用鐵皮厚度不超過2毫米。還有更多企業為了壓低成本,採用價格低廉的玻璃鋼,強度很低,15km/h的時速便足以使其四分五裂。中消協也曾發出警示,稱“剎車構件單薄,容易損壞”。來看看它有多易碎。



銷售

隱瞞事實 忽悠消費者


我國對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產品實施目錄管理制度,工信部每年都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對納入公告的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獲得檢驗合格證的車輛,公安交管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予以註冊登記,之後才可以上道路行駛。而現在市場上已呈氾濫狀態的老年代步車並不在《公告》範圍內,不符合註冊登記條件。

但是,由於其速度、車重等遠超非機動車國家標準,車輛檢測鑑定及眾多司法判例均將其認定為“機動車”。但眾多銷售商為了利益,或隱瞞此類車實為機動車的事實,或聲稱“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駕照”,或表示為消費者購買所謂“三者險”。


還有部分企業“張冠李戴”,稱老年代步車是符合國家新能源產業政策的“新能源汽車”。實際上,早在2012年國務院發佈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中,就已明確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於新能源汽車”,也“無法達到機動車安全標準,不具備對於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支持”。

因此,銷售商每一次成功出售,都是在賺取利益的同時將安全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消費

未經駕駛培訓 交通違法多


在老年代步車的消費者中,幾乎都是上了年紀的老年人,他們幾乎未經過正規駕駛培訓,不熟悉基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通行規則。尤其是在三四線城市、農村等地方,因道路安全隔離設施、標誌標線不完善等,此類車輛隨意穿插、掉頭、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更是常見。

危害

維護權益難 調查追責難


由於眾多老年代步車沒有登記上牌,駕駛人也沒有駕照和保險,一旦發生事故對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駕駛人為了逃避處罰,會毫不猶豫地選擇逃逸,不僅給交管部門的事故查處、追責帶來極大難度,事故中受害的其他人員獲得賠償的難度也更高。下面是廣西賀州曾發生過的一起案例。



對駕駛人及其家庭來說,更是面臨兩方面的風險。

一方面,如果因車輛質量問題對自己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不僅難以獲得保險賠付,廠家和銷售商還往往以“我們賣的不是機動車”為由推諉責任,消費者維權困難重重,拖到最後,損失只能自己承擔。

另一方面,由於老年代步車往往被認定為“機動車”,一旦在使用中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是單方事故,還是與其它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事故,都會因此承擔更大的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

政策

工信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制定國家標準


2017年7月,工信部對32位人大代表的建議進行了回覆。從回覆中可以看到,目前國家相關部門正按照“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思路對四輪低速電動車進行規範管理。

目前,“升級一批”已建立通道。

“規範一批”方面,工信部會同相關部門正在組織制定四輪低速電動車國家標準,標準將以安全性和合理市場需求為基礎,根據其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區域內載客使用的定位,從車身尺寸、整備質量、碰撞標準、動力電池、制動性能等五方面對低速四輪電動車生產銷售進行規範。

標準正式出臺後,不符合標準的企業將在市場作用下被淘汰,在用的不合規車輛也可能設置一定的過渡期實現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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