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宿醉”營運送客 置乘客生命安全於不顧受重罰

交通 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 2019-06-30

出租車駕駛員可謂專職司機之首,也是大家最信任的駕駛員,對交通法規的熟知程度也遠勝常人。然而,讓人意向不到的是,就在2019年6月26日,高速交警四支隊六大隊民警在龍門省際交通安全檢查站查獲一起出租車駕駛員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早上7時15分左右,民警在龍門省際交通安全檢查站開展嚴查酒駕、醉駕專項行動,對過往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一輛出租車駕駛員的血液酒精含量引起民警注意。駕駛員薛某剛一吹氣,酒精檢測棒就報警了。為確保檢測結果,於是民警立即用酒精檢測儀對其重新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薛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2mg/100ml,已達到飲酒駕駛的標準。

經現場詢問,民警得知,駕駛員薛某系前一天飲酒,但薛某堅稱,自己是前一天中午喝的。可民警檢查時,薛某的眼睛還是紅的。後薛某交代,自己從下午開始喝,一直喝到凌晨。一覺醒來,以為絕對不會有問題,就開始營運載客。不曾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如此之高。民警詢問時,都依然能嗅到酒精的味道,可見,駕駛員薛某前一天攝酒量非同一般。因車上還有乘客需要及時送達,民警幫助其將乘客送至方便乘車的地點。車上乘客得知情況後,也是有些後怕,說沒想到營運車司機竟然會飲酒駕駛。真是對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負責任。隨即,民警將薛某帶回單位做進一步處理,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薛某被依法處以5000元罰款,行政拘留1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能重新取得駕駛證的嚴重處罰。

交警提示:上路開車要時刻謹記安全駕駛,特別是營運車輛,更是肩負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希望各位駕駛員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遵守交規,安全出行!

出租車司機“宿醉”營運送客   置乘客生命安全於不顧受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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