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僥倖!男子居然酒駕到交警大隊處理違章

交通 ? 轎車 跳槽那些事兒 山西新聞網 2019-04-20

山西晚報訊(記者 楊晶 通訊員 郭紅元)駕車到交警大隊處理交通違法,沒想到原本記6分罰款200元的超速交通違法剛處理完,又因酒駕交通違法受到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4月17日,省公安廳交管局通報了這起違法。

4月16日上午,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九大隊民警耿晨光、王偉巡邏完回到大隊,發現車號為魯F0**15的小型轎車逆向停在大隊門前,此時駕駛員正準備調頭駕車離開。

出於職業的敏感,民警攔停該車並對駕駛人進行檢查。不料,民警剛走到車窗邊,就聞到一股淡淡的酒味,且車內只有駕駛員一人。經民警仔細檢查詢問,駕駛員李某迎對自己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李某迎介紹,自己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喝了十多瓶啤酒,早上醒來,雖感覺沒有完全醒酒,但還是抱著僥倖心理駕車來處理違法。民警隨即對李某迎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李某迎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mg/ 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為慎重起見,民警對李某迎做進一步檢測,最終確定李某迎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0mg/100ml。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李某迎做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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