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交通違法曝光臺
序號
號牌號碼
違法時間
違法地址
交通違法行為
1
豫JDL585
2017 年7月15日 16 時55分
濮陽縣濮上路紅旗路口
違法停車
2
豫JW0163
2017 年7月15日 19 時10分
濮陽縣育民路口
違法停車
3
豫JGT581
2017 年7月15日 18 時32分
濮陽縣國慶路二路車站
違法停車
4
豫JCH117
2017 年7月15日 18 時23分
濮陽縣國慶路東關橋
違法停車
5
豫JD9853
2017 年7月15日 18 時05分
濮陽縣解放路東街
違法停車
6
豫J60Y67
2017 年7月15日 17 時41分
濮陽縣解放路禮堂街
違法停車
7
豫JSZ730
2017 年7月15日 17 時40分
濮陽縣解放路鐵邱路口
違法停車
8
豫JHR806
2017 年7月7日 15 時45分
濮陽市京開大道
違法停車
9
豫JFJ115
2017 年7月8日 10 時03分
10
豫JHE926
2017 年7月8日 10 時06分
請車輛駕駛人及時到交警部門處理
危險駕駛典型案例
2017年6月10日21時00分,王東亮駕駛牌號為滬C7CC73的小型客車行至濮陽市任丘路與扶余路交叉口時,實施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濮陽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出具的關於其體內血液乙醇含量為109.68mg/100ml,已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之規定;王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
酒駕典型案例
2017年7月2日20時30分,張兵勝駕駛牌號為豫J80019的小型汽車行至濮陽市任丘路與扶余路交叉口時,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民警當場查獲。張某某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張某某作出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並處罰款12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