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街車禍,一老者跪地不起,市民質疑紅綠燈設置不妥

交通 法制 社會 生活晨報忻州新聞 生活晨報忻州新聞 2017-11-04

據網友爆料:11月2日下午,忻州市雲中路與和平東街十字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麵包車與一輛載著大玻璃的電動三輪車發生碰撞,三輪車駕駛員疑似受傷被送醫院救治。

和平街車禍,一老者跪地不起,市民質疑紅綠燈設置不妥

從網友提供的視頻看到,兩車相撞的位置就在十字路口中央,麵包車前機蓋受損嚴重,保險槓、前擋玻璃被撞碎,地面上有一灘防凍液,還有大片玻璃渣散落一地,在三輪車旁邊一位中年男子蹲在地上,一隻手按著後背,該男子就是三輪車駕駛員,疑似受傷。

和平街車禍,一老者跪地不起,市民質疑紅綠燈設置不妥

據現場目擊者稱,當時交通信號指示燈左轉和直行燈同時亮起,兩車同時先行,都沒有闖紅燈,可能是沒注意到,避讓不及發生了碰撞。

麵包車駕駛員告訴記者:“綠燈亮起,我是由東向西直行,由於夕陽晃眼,確實沒注意到左轉的三輪車,人沒事兒就好,我已經報了警,等待事故處理吧。”

和平街車禍,一老者跪地不起,市民質疑紅綠燈設置不妥

那麼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還得等交警部門作出進一步的調查。然而有圍觀市民質疑:“這紅綠燈就不應該左轉和直行同時亮,這樣肯定增加交通事故隱患,如果先直行,再左轉,肯定比同時亮安全,而且很多十字路口都是這樣設置的紅綠燈。”

和平街車禍,一老者跪地不起,市民質疑紅綠燈設置不妥

針對這一情況,記者連線了相關部門,據工作人員介紹,城區所有交通信號燈都是依據我國最新《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範》和參考具體路況與車流量設置的,符合國家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第四十條第(一)款規定,綠色箭頭燈亮時,准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第五十一條第(七)款規定,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晨報全媒體記者:寇宇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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